市區手足口病防疫方案

時間:2022-06-08 0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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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手足口病防疫方案

1總則

1.1總體目標

為認真做好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能力,及時、有效地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控制疫情傳播和蔓延,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政府領導,部門配合;依法防控,科學應對;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開展手足口病防治應對準備及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管理

2.1組織機構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本級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系統內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實行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主要領導負責制、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任務、目標和責任。

縣及縣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分別成立本級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建由臨床、流行病學和實驗室檢驗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的手足口病防控技術專家組。

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成立手足口病疫情應急處置小組,根據職責分工和衛生行政部門指派,負責開展本單位或本轄區的手足口病疫情應急處置工作。

農村鄉(鎮)村和城市社區衛生機構在上級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的指導下,開展本轄區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2.2職責分工

2.2.1衛生行政部門職責

(1)市衛生局負責指揮、協調、管理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組織制定全市手足口病應急預案和防控策略,進行社會動員并指導各縣(區)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組織開展手足口病專業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練,組建市級專家組為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專家組對重癥手足口病病例進行會診,開展防控工作的督導檢查,指導和協助相關部門開展手足口病知識培訓,組織對手足口病暴發疫情的應急控制,協調、調配、管理應急物資和經費。

(2)各縣(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指揮、協調、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結合本縣(區)實際制定手足口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手足口病應急培訓和演練,組織專家組對重癥手足口病病例進行會診,開展督導檢查、社會動員、宣教活動,組織開展對手足口病疫情的應急處置。

(3)市、縣(區)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與教育行政等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建立部門之間信息溝通和固定聯絡員制度,及時與有關部門交流協商,形成多部門共同參與的聯防聯控機制。

2.2.2醫療衛生機構職責

(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責

①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制訂全市疫情應急處置預案,評估和預測全市疫情,參與并指導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及疫情處置,指導、督導全市手足口病預防控制工作,負責本市手足口病疫情及監測資料的收集、匯總分析、反饋和上報,開展技術培訓和健康教育,指導標本采集和送檢,保障實驗室生物安全,創造條件開展檢測檢驗工作。

②縣(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本轄區手足口病預防控制及監測工作,負責當地疫情及監測資料的收集、匯總分析、反饋和上報,檢查、督導轄區醫療衛生機構手足口病預防控制和監測工作,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包括手足口病病例的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和醫學觀察,相關標本的采集和運送),指導做好生活環境、物品的衛生學處理和手足口病疫情現場處置人員的個人防護,開展專業人員培訓和健康教育。

(2)醫療機構職責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負責手足口病病例的篩查、診斷、報告、轉診、隔離治療、醫院內感染控制,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及標本采集工作,負責本機構內有關人員的防治知識培訓。

(3)衛生監督機構職責

負責對本轄區醫療衛生機構的預檢分診、消毒、疫情報告及預防控制等工作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同時,加強對餐飲業、食堂、生活飲用水的監督檢查。

3病例診斷和疫情

3.1病例監測

全市鄉鎮衛生院以上醫療機構均為手足口病監測排查機構。要全面落實預檢分診制度,并在診室配備洗手設備和必要的消毒劑,醫護人員在接觸病人前后均應洗手,防止發生院內交叉感染。

3.2病例診斷

普通手足口病例由縣及縣以上綜合醫院組織專家進行會診;重癥手足口病病例由市衛生局組織市級專家組在接到報告后的24小時內進行調查和會診。專家組應根據病例的流行病學史、臨床表現、實驗室檢查結果,按照《腸道病毒(EV71)感染診療指南(2008年版)》進行診斷或排除。

3.3病例收治

全市所有縣級以上綜合醫療機構均為手足口病病人收治醫院;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均為手足口病病人后備收治醫院。

3.4疫情公布與通報

市衛生局負責及時向市委、政府及省衛生廳上報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進展,并經省衛生廳授權后,負責向本市有關部門通報手足口病疫情信息。

4應急處置

衛生系統各單位全部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隨時應對和有效處置發生的疫情,各縣(區)可根據以下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4.1本轄區尚未發現手足口病疫情

本縣區內尚未發現手足口病疫情,但毗鄰地區發生手足口病疫情。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關注手足口病疫情動態,做好疫情預測預警,開展疫情風險評估。

(2)做好各項技術及物資準備。

(3)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常規疫情監測。

(4)開展手足口病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防控手足口病知識水平。

4.2本轄區出現散發或聚集性手足口病病例

本縣區發現手足口病散發或暴發疫情,應采取以下措施:

(1)啟動手足口病應急監測,實行手足口病病例零報告制度。

(2)按照手足口病病例流行病學調查方案迅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確定密切接觸者,并做好醫學觀察。

(4)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疫點的消毒處理工作。

(5)醫療機構要做好手足口病病例隔離、救治和醫院內感染控制工作,并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病例的主動搜索、標本采集等工作。

(6)做好疫情調查處理、醫療救治、實驗室檢測等醫務人員的個人防護。

(7)進一步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衛生意識和個人防護意識,減少發生手足口病的危險性,做好公眾心理疏導工作,避免出現社會恐慌。

(8)要根據疫情控制的需要,劃定疫點和疫區范圍,報請當地政府批準,采取學?;蛲杏讬C構停課等防控措施。

5保障措施

5.1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應對能力

加強對疾病預防控制人員的技術培訓,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監測、消毒處理和實驗室檢驗的能力;加強對醫務人員手足口病防治知識的培訓,要求每一位接診的醫務人員都能熟練掌握手足口病診療、預防控制和流行病學調查的相關知識,提高基層醫務人員早期發現病人的意識、能力和診療水平。

5.2及時采樣檢測,務求診斷準確

市、縣(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按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規定和要求,選擇責任工作心強的技術人員及時采樣,上送檢測。

5.3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措施落實

市、縣(區)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開展對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和指導,特別要加強對重點地區的督導和檢查,主要是應急預案制定、業務培訓、技術演練、疾病監測、疫情報告、傳染病預檢分診及疫情現場控制等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玩忽職守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5.4做好物資儲備,保障經費支持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向各級政府匯報防控工作進展及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合理安排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應急工作經費,做好包括防護用品、抗病毒治療和對癥治療藥品、消殺藥械、檢測試劑等各類應急物資儲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