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干部走訪行動實施方針
時間:2022-05-26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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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區委、區政府的要求,年5月至9月開展干部大走訪攻堅行動,結合牌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5個月的努力,實現“三個下降”、“兩個化解”。“三個下降”為:群眾信訪總量、集體上訪、到市進京非正常上訪下降;“兩個化解”為:本級排查的信訪積案化解40件以上,區交辦的信訪積案化解90%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認真做好接訪工作
貫徹落實渝委發〔2008〕34號文件精神,加大接訪力度。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每月不少于5次公開接訪、約訪或者帶案下訪;辦事處的其他領導干部隨時接待群眾來訪。要通過接待群眾來訪,準確了解群眾的想法和意愿,把握群眾的訴求,為全面掌握情況、解決問題打好基礎。
(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
各村(居)和街道辦事處的各科室、站所對本系統的信訪突出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活動,重點排查可能誘發集體上訪、到市進京上訪、非正常上訪的矛盾糾紛和信訪積案、群體性信訪矛盾。村居社區不漏組,組不漏戶,面上不漏系統、系統不漏企業、轄區不漏單位。對排查出的問題實行網絡化管理,落實“五個一”措施,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矛盾化解在內部、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確保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不匯集。做到群眾小事不出村(居),一般矛盾不出街道。
每月10日前,各村(居)將矛盾糾紛排查情況報辦事處信訪辦;每月13日前,信訪辦將矛盾糾紛排查情況匯總,報區委、區政府干部大走訪攻堅辦,并將重點矛盾糾紛交辦給相關領導及科室、站所化解,形成網格化管理。對排查出來的信訪突出問題走訪率要達到100%,對區級交辦的重點矛盾糾紛走訪率要達到100%。
(三)合力化解信訪突出問題
辦事處負責解決信訪突出個案,包括本轄區群體性個案,在不引起連鎖反應的前提下,積極探索解決長期沒能化解的一些群體性問題。辦事處走訪辦負責協助解決信訪突出個案,對群體信訪突出問題進行調研,對辦事處本級不能解決的問題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提請區走訪辦協助解決。
(四)切實解決群眾實際困難
辦事處要在不引發連鎖反應的前提下,通過政府救助、司法援助、社會救濟、民間互助等手段,幫助老復員軍人、老干部等人員和庫區移民、失地農民、下崗職工、貧困人口、城市低保人員、農民工等困難群體,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形成長效幫扶機制。對因金融危機引發的經濟利益關系調整和民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矛盾,要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有關部門和單位的作用,調解糾紛,化解矛盾,解決群眾合理訴求。
(五)全面規范信訪秩序
按照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萬州區集中整治集體上訪和非正常訪工作方案》(萬信聯辦發〔2008〕1號)精神,加強對非正常上訪行為的處置工作,扭轉進京上訪、到市集訪和非正常上訪的勢頭。
(六)健全完善制度
街道信訪辦要積極探索、不斷總結提煉,認真宣傳和貫徹《重慶市信訪條例》,在接待群眾、解決問題、完善政策、規范秩序等方面建立制度,促進信訪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街道黨工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同時成立牌樓街道干部大走訪攻堅行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治辦,具體負責統籌協調、督導檢查、綜合研判、信息反饋等日常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
1、領導率先。按照區委的要求,黨政主要領導帶頭,所有班子成員每人每月走訪不少于5次。確保小事不出村(居),一般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2、明確任務。將已排查出來的40件不穩定因素落實到每位領導干部和科室負責人,按照書記、主任、人大主任、分管信訪工作的領導各4件,其他班子成員各3件落實責任,并限時辦結。機關干部結合聯系群眾“1+20”制度,社區干部結合聯系群眾“三項”制度,要求認真開展大走訪活動,廣泛與群眾交心談心,做知心朋友。
3、包片負責。辦事處按照聯系村(居)的領導和科室,實行“四包”責任制,對突出矛盾糾紛、信訪積案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突出問題“包掌握情況、包思想教育、包解決化解、包息訴息訪。”
4、工作通報。街道攻堅辦每半月通報一次工作開展情況,每月通報一次積案化解情況。
5、暢通渠道。推行群眾反映問題一卡通,強力推行首接負責制。
(三)做實基層工作
辦事處加強對村(居)、企事業單位進行普遍督查,形成一張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網絡,確保區委、區政府的部署真正落實到每一個村(居)、企事業單位。要把情況排查和矛盾糾紛化解作為基層黨組織班子成員進村入戶走訪群眾的主要內容。
(四)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以關注民生、解決民困、轉變干部作風、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為宣傳重點,適時宣傳大走訪工作典型,通過正面輿論引導推動工作開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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