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長在木材運輸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12 02:59:00

導語:林業局長在木材運輸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林業局長在木材運輸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加強餐飲業環境管理,切實減輕我市城區煤油煙污染,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市城市煤油煙污染及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治理、長效管理”為指導方針,“點、線、面”集中整治整體推進為工作思路,按照政府統一領導,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的機制,集中各方力量,從2009年6月開始至年底,集中一段時間,重點針對城區餐飲煤油煙擾民投訴嚴重的區域進行專項整治。在專項整治取得實效的基礎上,通過各相關部門嚴格審批把關和強化日常監管,使城區煤油煙污染擾民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城區煤油煙污染投訴明顯下降,實現市餐飲業的產業升級。

二、整治對象

區、區、區城區餐飲經營戶和單位食堂,分期分批進行整治,按區域分三批進行整治。

三、整治內容

(一)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餐飲業煤油煙污染

新、改、擴建的餐飲經營戶和單位食堂,必須全部使用清潔燃料(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前置審批手續,必須通過環保、衛生部門審批,方可辦理營業執照。

(二)集中整治現有餐飲業煤油煙污染

1.布局要求。總體布局合理,廚房的設置不影響市容;洗、燒、制等過程必須在廚房內完成,不得在公共通道上進行洗菜、洗碗等作業活動;不得違規亂搭亂建、亂開門窗、擅自改變房屋功能經營;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熱污染。

2.油煙排放要求。有油煙排放的飲食經營戶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安裝有效油煙凈化裝置對油煙凈化處理,并通過專用的油煙排氣筒排放,凈化率和排放濃度必須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油煙排氣筒應合理設置,防止對周圍居民造成影響,不得向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排放。油煙凈化設施應該按有關規定定期清洗,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3.燃料要求。禁止使用塊煤等高污染燃料。

4.噪聲排放要求。各噪聲源(排風機、鼓風機、冷卻塔、空調器等)應采取必要的隔音降噪措施,不得影響周邊居民生活環境。

5.污水排放要求。對產生的含油污水必須設置隔油池,經隔油處理后排市政管網,所產生的廢油進行無害化處理。

6.垃圾處置要求。產生的廢棄食用油脂、餐廚垃圾的污染防治,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得亂堆亂放。

7.選址要求。選址應合理,不得占道經營,對周圍環境不得造成較大影響。戶外占道經營產生煤、油煙污染的燒、烤、煎、炸等各類食品加工點要全面取締。

8.證照要求。餐館必須取得環保、衛生、工商等行政審批許可手續。全面取締經限期治理逾期污染物排放未達標的餐館,全面取締無任何整改條件或無任何環保設施的餐館,全面取締無證、照或證、照不全的餐館。

四、進度安排

整個專項整治工作從2009年6月15日開始至2009年12月31日結束,分為調查摸底、宣傳發動、治理整改、總結驗收四個階段。

(一)調查摸底階段(2009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市環保局牽頭對三區城區范圍內的餐飲經營戶煤油煙污染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做好登記、造冊、建檔工作,確定煤油煙污染整治單位名單、整治要求、整治時限。

(二)宣傳發動階段(2009年7月15日至7月31日)

召開市城區煤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在日報、晚報、電視臺等媒體《關于防治城市餐飲業環境污染的通告》和分批整治單位名單。各新聞媒體單位要積極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有關單位要深入到各整治單位宣傳專項整治的目的和意義,告知整治內容、步驟、時間、要求,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三)治理整改階段(200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一是在8月31日前取締在戶外占道經營產生煤油煙污染投訴的燒、烤、煎、炸等各類餐飲經營戶、食品加工點。

二是在9月30日前、10月31日前、11月30日前分別完成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限期整改的餐飲經營戶和單位食堂(由各區政府提供第一、二、三批整治餐館名單)。

三是對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務的餐飲經營戶,由各區政府牽頭,依法采取行政強制手段,予以關停取締或強制拆除、沒收高污染燃料設施。

(四)總結驗收階段(2009年12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各責任單位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市聯席會議辦公室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

五、組織分工

建立市城區餐飲業煤油煙污染防治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研究部署和督促推進我市煤油煙污染防治工作,協調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聯席會議由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任召集人,成員單位為市環保局、市規建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食藥監局、市國資委、市民政局、市委群工局、市委維穩辦及三區人民政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

(一)市級相關部門和單位職責

1.市環保局(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實施統一協調、督辦;負責指導區縣做好餐飲項目的環評審批與環保“三同時”驗收;負責承辦相關會議和做好專項整治的驗收、總結工作。

2.市工商局:負責對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新、改、擴建餐飲經營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從源頭上控制煤油煙污染;負責取締和查處無照經營的餐飲單位;依法受理和查處其他相關部門移交的案件。

3.市衛生局:負責檢查餐飲單位的衛生狀況,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依法查處;對拒不改正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要依法吊銷其衛生許可證。

4.市食藥監局: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完成后,負責檢查餐飲單位的衛生狀況,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要依法查處;對拒不改正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要依法吊銷其衛生許可證。公務員之家

5.市商務局:負責牽頭規劃建設具備條件的娛樂、小吃一條街,劃定區域,對小型餐飲經營戶進行集中規范管理。

6.市城管局:負責對在戶外占道經營產生煤油煙污染投訴的燒、烤、煎、炸等各類餐飲經營戶、食品加工點依法予以整治或取締,防止因占道經營發生的煤油煙污染問題。

7.市規建局:負責拆除餐飲單位違章建筑、制止亂開門窗和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經營餐飲的違法行為。

8.市公安局:負責對單位及個人阻礙公務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保證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9.市財政局: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劃撥資金用于市政府確定的餐飲集中區域內的污染治理設施建設。

10.市監察局:負責對煤油煙專項整治工作不力的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11.市民政局:負責城市煤油煙整治工作中的弱勢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

12.市經委:負責協調清潔燃料推廣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13.市委群工局:負責做好對上訪群眾的解釋工作。

14.市委維穩辦:負責處理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15.日報社:負責按要求在日報、晚報刊登整治通告、整治名單;負責宣傳煤油煙污染整治工作,對個別整改不力的單位予以公開曝光,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16.市天然氣公司:負責為城區餐飲經營戶實施“煤改氣”工作,對下崗職工等困難經營戶原則上只收取安裝成本費。

17.市自來水公司:負責對拒不接受整改的餐飲單位停止供水。

18.電業局:負責對拒不接受整改的餐飲單位停止供電。

(二)三區人民政府職責

各區人民政府是這次煤油煙污染專項整治工作的主體,作為責任單位,負責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要結合實際情況,細化實施方案,召集、組織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街道、社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并根據整治中出現的實際問題,提請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餐飲業煤油煙污染專項整治是堅持以人為本、解決污染擾民,為市民辦實事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的安排,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方案,加強配合,協調一致,形成合力,扎實抓好專項整治各項工作,確保整治工作穩步推進,從根本上解決餐飲業煤油煙污染問題。要強化責任追究,對沒有按期完成整治任務的責任單位在5日內通報批評,并按《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二)建立工作制度,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各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工作任務,責任到人,集中力量,有效解決餐飲業煤油煙污染擾民這一熱點難點問題。各區、各部門每月底將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計劃書面報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辦,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三)落實審批責任,嚴格審批制度。工商、衛生、環保等部門要依法嚴格審批餐飲項目,各司其職,建立規范的審批制度。規建部門對新建的商住混合樓要強制要求設置變壓式公用煙道;新建、改建、擴建餐飲項目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環保“三同時”制度,在住宅樓、未設立專用煙道的商用和綜合樓宇、商用綜合樓宇中與居住層相鄰的樓層新建、改建餐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不合格的不得建設,環保部門不予審批環評文件,達不到環保“三同時”制度要求的,不予通過驗收;衛生部門要依據衛生防疫的規定,嚴格審批,達不到衛生標準的,不予辦理衛生許可證;未通過環保、衛生許可的餐飲項目,工商部門不得辦理營業執照。已建成餐飲單位達不到環保、衛生要求的,工商、衛生(食監)等部門不予年檢年審。

(四)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各相關部門要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從審批、管理、執法各個環節制定行之有效、規范有序的程序。建立部門協作機制,加強監督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無證照違法經營戶。油煙、噪聲、污水、垃圾等嚴重擾民的經營戶,要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不達標的,相關職能部門要依法責令停業、關閉、改變經營范圍或限期搬遷;責令停業、關閉的經營單位,衛生部門吊銷衛生許可證,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責令改變經營范圍或限期搬遷的經營單位,工商部門責令限期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城管部門對從事占道經營的燒、烤、煎、炸等各類餐飲經營戶、食品加工點的經營攤點要依法清理,對于隨意亂倒亂潑污水及亂堆亂放垃圾的經營單位要嚴厲處罰。

(五)廣泛開展宣傳,共建和諧家園。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餐飲煤油煙污染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和新聞媒體的作用,對違法排污、違法經營單位公開曝光,形成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