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預案
時間:2022-01-13 0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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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快速應對、及時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發生和流行,指導和規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輕甲型H1N1流感疫情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河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實施辦法》、《河北省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預案》和《*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理工作。
1.4工作原則
高度重視、積極應對、聯防聯控、依法科學處置。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向縣政府提出成立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縣政府根據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成立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應急指揮部。
各鄉鎮政府及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準備和應急處理工作。
2.1.1縣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縣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縣政府分管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應急指揮部副指揮長由縣政府辦公室相關主任、縣衛生局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縣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縣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縣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作出甲型H1N1流感疫情處理的決策,決定要采取的措施。相應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本縣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劃定控制區域: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時,縣政府報市政府批準,可以宣布疫區范圍;經省政府核準,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疫區實施封鎖;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干線交通的,須逐級報請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4)人群聚集活動控制:縣政府可以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發生地采取限制或停工、停業、停課、停止集市、集會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管理措施,對甲型H1N1流感患者、疑似甲型H1N1流感患者采取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等措施,對密切接觸者視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交通衛生檢疫:縣政府組織鐵路、交通等部門在交通站點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縣衛生局指定的醫療衛生機構移交。
(7)信息:甲型H1N1流感事件發生后,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工作。信息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8)開展群防群控:鄉鎮、街道辦、村委會以及居委會應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轉移或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
2.1.2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衛生部門:負責組織制定甲型H1N1流感疫情預防控制、醫療救治的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甲型H1N1流感應急醫療救治和預防控制措施,并進行檢查、督導;根據預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離、封鎖流感疫區的建議。
宣傳部門:按照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的統一部署,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應急處理的宣傳報道,正確引導輿論;宣傳相關防治知識,提高公眾防疫與自我保護意識。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協調應急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
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各類學校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預防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相關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組織落實學校、托幼機構晨檢、缺課登記、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疫情處置。
公安部門:提供因私出入境人員相關信息,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落實強制隔離措施,依法、及時、妥善處置與甲型H1N1流感疫情控制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網絡信息管理。
民政部門: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提供醫療、生活救助;督促殯儀館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甲型H1N1流感患者遺體的運送和火化工作。
財政部門:做好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資金的安排,及時撥付所需設備、器材、藥品等物資購置經費和工作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鐵路、交通部門:按照《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及其實施辦法,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的交通衛生檢疫工作,對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交通檢疫、查驗和消毒工作,防止甲型H1N1流感通過交通工具傳播;優先安排疫區處理人員、緊缺物資的運送,做好疫區的交通管制工作。
通信管理部門:組織和協調各基礎通信運營企業為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理提供通訊保障工作。
畜牧水產部門:負責做好豬流感防疫和動物檢疫、動物衛生監督工作。
商務部門:負責疫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組織做好參加外經貿活動人員的宣傳、登記、觀察工作;協助做好生豬屠宰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部門:加強市場管理,嚴把市場準入關,嚴厲查處集貿市場上出售病死豬及其產品的單位、個人。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理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生產等環節的監督和管理。
外事部門:做好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的有關涉外事務,向衛生部門提供我縣出入境人員相關信息;協助衛生部門開展防控工作。
文體部門:組織旅游行業認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向衛生部門提供我縣出入境人員相關信息;協助衛生部門開展防控工作。
紅十字會:充分發揮志愿者作用,協助相關部門在企業、社區、鄉村、學校等廣泛開展甲型H1N1流感預防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公眾的防護意識;依法接受各種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
駐玉部隊、武警中隊:負責組織指揮駐地部隊和武警部隊完成營區內的疫情處理任務;協助和支持地方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其它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的需要,做好應急指揮部交辦的相關工作。
2.2日常管理機構
縣衛生局負責全縣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有關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處理工作;負責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處理相關法規的起草工作;組織制定有關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處理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完善甲型H1N1流感監測預警系統;組織開展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演練;組織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培訓;指導本縣實施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預案。
縣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及軍隊、武警系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本縣或本系統內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常管理協調工作。
2.3應急處理專家咨詢組
縣衛生局成立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專家咨詢組。主要職責:根據監測、報告等綜合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和預測,提出預警、分級、啟動預案、終止響應等意見;對甲型H1N1流感應急準備、重要措施提出建議;起草、制定、修訂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對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等。
2.4應急處理專業機構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
2.4.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負責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監測,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為預警提供依據。
(2)制定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疫情控制技術方案;開展對甲型H1N1流感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的追蹤調查;對人群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與分析;提出并實施有針對性地預防控制措施;及時向縣衛生局和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情況。
(3)對甲型H1N1流感樣本進行實驗室檢測、復核、確定并上報實驗室診斷結果。
(4)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處理的技術指導。
2.4.2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隔離、治療和轉運工作;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對不能排除的及時上報,對密切接觸者實施醫學觀察和預防性治療等。
(2)及時報告疫情,協助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完成標本采集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的感染控制工作,實施消毒隔離和個人防護,防止出現院內交叉感染;嚴格處理醫療垃圾和污水,避免環境污染。
(4)負責甲型H1N1流感患者死亡后尸體的解剖、消毒等工作。
2.4.3衛生監督機構
縣衛生監督機構在縣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依法對本縣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機構的預檢分診、消毒、疫情報告及預防控制等工作開展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監測與預警
3.1建立縣、鄉、村三級甲型H1N1流感疫情監測體系。按照《河北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監測方案》要求,開展甲型H1N1流感日常監測工作。
3.2縣衛生局按照省、市要求,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組織開展甲型H1N1流感主動監測,并加強甲型H1N1流感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3縣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報告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危害性和緊急程度,及時、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甲型H1N1流感型別、起始時間、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
4信息管理與報告
4.1信息管理
4.1.1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完善全縣甲型H1N1流感防治信息管理系統,構建信息網絡,承擔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和報告等工作。
4.1.2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甲型H1N1流感防治管理信息工作的組織實施、管理和平臺建設,不斷完善縣甲型H1N1流感防治信息管理系統,為系統的正常運行提供必要保障。
4.1.3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甲型H1N1流感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分析核實轄區內疫情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資料。
4.2信息報告
4.2.1縣衛生行政部門、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及有關單位為甲型H1N1流感的責任報告單位。相關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甲型H1N1流感的責任報告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縣衛生行政部門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甲型H1N1流感的相關信息。
4.2.2醫療機構發現甲型H1N1流感病例,應立即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判定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應在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畜牧水產部門為豬流感疫情的責任報告單位。
5甲型H1N1流感疫情應急反應
甲型H1N1流感疫情發生后,依據《*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Ⅱ級)應急反應。
5.1縣政府應急反應
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市政府或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根據縣衛生局的建議和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的需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緊急調集和征集有關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現場隔離、疫區的確定與封鎖;保證應急處理所需的物資、經費,組織相關部門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病人及密切接觸者的隔離、病人救治和人員疏散;及時做好輿論宣傳與引導工作。必要時請求市政府予以支持。
5.2縣衛生局應急反應
接到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專家調查確認,并對疫情綜合評估,必要時向縣政府提出啟動應急指揮部的建議。同時,迅速組織應急衛生救治隊伍和有關人員到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進行采樣與監測、流行病學調查與分析,組織開展醫療救治、病人隔離、人員疏散等疫情控制措施。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按照規定報告有關情況;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和可能涉及的縣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5.3縣政府有關部門應急反應
縣政府有關部門分別設立臨時處理機構,負責部門之間以及與鄉鎮政府之間的協調,開展職責范圍內應急處理工作。文體部門要根據疫情發展形勢,及時旅行警告提示;商務部門要協調指導涉外勞務人員做好相關防控工作;教育部門要組織開展基本常識和健康教育活動,督促各級各類、托幼機構落實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及消毒通風措施;鐵路、交通部門要對入境人員實行體溫檢測、醫學排查和病例處理,對入境人員乘坐的交通工具采取消毒、除蟲等衛生處理措施;宣傳部門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對宣傳工作。
5.4各鄉鎮政府應急反應
甲型H1N1流感疫情發生后,各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縣政府及縣甲型H1N1流感防控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6應急反應終止及評估
6.1甲型H1N1流感應急反應的終止
甲型H1N1流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末例病例發病7天后再無新病例出現,由縣衛生局組織專家進行評估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建議,并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同時向市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6.2甲型H1N1流感疫情處理工作評估
6.2.1評估人員組成
根據疫情發生情況,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及縣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估小組,開展評估工作。
6.2.2評估內容主要包括:疫區自然地理概況、發生的原因、傳染源、傳播途徑和流行因素,疫情發生、發展和控制過程,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報縣政府和市衛生行政部門。
7保障措施
7.1技術保障
7.1.1將甲型H1N1流感監測納入疾病監測體系,因地制宜、合理設置監測點,堅持固定與流動監測相結合的原則,擴大監測覆蓋范圍,提高監測質量。各級醫療機構應開展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識培訓工作,對甲型H1N1流感病例(含疑似病例)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
7.1.2加強甲型H1N1流感應急能力建設,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應急反應能力。按照衛生部《應急衛生隊伍裝備參考目錄(試行)》的要求,規范甲型H1N1流感應急隊伍、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加強甲型H1N1流感防治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通過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能力和水平。
7.2物資、經費保障
7.2.1物資儲備:衛生、財政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配合,建立處理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物資儲備。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應急物資儲備計劃,組織落實物資儲備;財政部門保障物資儲備經費。物資儲備種類包括:藥品、疫苗、醫療衛生設備和器材、快速檢驗檢測技術和試劑、傳染源隔離及衛生防護用品和應急設施。疫情發生時,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協調財政部門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7.2.2經費保障:發改、財政部門應當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立項和經費。財政部門落實對甲型H1N1流感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應急處理經費,所需資金已在部門預算核定的,應當按照有關快速撥款程序及時撥付;未在部門預算核定的,要通過調整部門預算內部支出結構和追加部門預算等方式,及時安排和撥付,確保甲型H1N1流感防治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8預案的制訂
8.1本預案由縣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縣衛生局根據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并按規定公布。
8.2各鄉鎮政府參照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組織制定甲型H1N1流感控制應急預案。
9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衛生局負責解釋。
10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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