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廠環境治理的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26 0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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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市洗煤行業發展迅速,為全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但因過度投資、低水平重復建設、產能無節制擴大帶來的投資浪費、資源浪費及環境污染等問題也十分突出。為扎實推進全市洗煤行業結構調整,規范生產經營行為,解決行業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其規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行業結構調整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環境保護優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全省行業結構調整的規定,按照“淘汰一批、關停一批、整合一批”的原則,加大對洗煤行業污染治理的力度,堅決遏制在局部地區因無序發展而造成的污染上升勢頭。通過清理整頓,規范洗煤項目建設的程序,優化項目建設的布局,提高產業水平,引導和規范洗煤行業健康發展,從根本上解決洗煤行業污染問題。
二、清理整頓范圍
這次洗煤行業清理整頓的對象為全市范圍內的所有洗煤企業和項目,包括已投產、在建和擬建的各種洗煤企業和項目,不論建設和投產的時間、企業規模大小,有無合法審批手續,都要進行徹底清理和全面整頓。
三、組織機構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清理整頓洗煤行業領導組,領導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市環保局局長
成員:***市發改委副主任
***市經委總工
***市紀委常委
***市環保局副局長
***市工商局副局長
***市規劃勘測局副局長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縣(市、區)長
領導組負責對全市清理整頓洗煤行業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李新春兼任,辦公室電話:*。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為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增強環保工作的責任意識,采取有效措施,大力開展清理整頓工作。
環保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做好洗煤項目環評工作,加強執法監督和綜合管理,嚴于執法,定期與有關部門聯系溝通,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協調解決清理整頓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發改委、經委要制定有利于全市洗煤行業健康發展的規劃,嚴格立項審批核準,大力推動清潔生產和淘汰落后工藝。
國土資源和規劃部門要做好洗煤項目的用地和選址審批工作。
工商部門要依法吊銷被關閉、取締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
監察部門要建立環保行政監察機制,對于沒有完成任務、依法應予停產或關閉的企業因監管不力、執法不嚴,對關停決定沒有執行到位的,按照《山西省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清理整頓內容及要求
根據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和我市洗煤行業的實際情況,我市這次洗煤行業和洗煤項目清理整頓的主要政策要求是:取締關停規模小的洗煤項目;取締配套環保設施不完善、污染嚴重的洗煤項目和各種違規違法建設、違法生產的洗煤項目;限期治理規模以上環保不達標的洗煤企業和項目,規范洗煤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秩序,強化洗煤企業的污染治理,實現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達標。
1、入洗能力小于30萬噸的洗煤項目,作為洗煤行業第一批落后項目,實施末位淘汰(名單附后),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依法下達停產關閉決定,依法采取“五停”措施,強制停止生產,限期拆除生產設施,恢復地貌。
2、入洗能力在30—60萬噸的項目,其中未經合法審批已投入生產的,由所在縣市區政府按照“五停”要求,立即進行關閉;有合法審批手續的,按照省政府末位淘汰的政策要求,分批實施淘汰(關閉計劃于第一批落后項目完成淘汰后另行下達)。
3、入洗能力大于60萬噸的項目,未經合法審批,依法責令停止生產,補辦審批手續;有合法審批手續,而未配套建設污染治理設施的,由環保部門下達停止生產通知,限期于20*年7月底完善環保設施,并報請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逾期不能完成環保設施建設并實現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堅決采取“五停”實施措施,強制停止生產。
4、建設廠址處于城市規劃區、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河流干流兩岸500m、高速公路1000m范圍內等敏感區的洗煤項目,入洗能力小于60萬噸的,要堅決予以關停,拆除設施,恢復地貌;入洗能力大于60萬噸的,要制定搬遷計劃,在當地政府監督下實施限期搬遷。
5、在建項目(包括批大建小正在改造的)入洗能力小于60萬噸的,要立即停止建設、拆除設施、恢復地貌。入洗能力大于60萬噸的,也要立即停止建設,報請市清理整頓辦公室進行復核,不能通過復核的拆除設施、恢復地貌,通過復核的,補辦審批手續。
6、所有運行的洗煤項目(列入今年淘汰計劃的除外),都要合理布局,規整貯煤場地,控制占地面積,場內原、精煤堆場設置,原則上應不大于15天生產量的堆放面積。要在主導風向、敏感廠界處建設擋風抑塵網,配套灑水裝置,堆煤高度不得超過擋風抑塵網,廠界四周要植樹,防噪防塵。要完善洗煤工藝流程,合理配置洗煤水循環、煤泥濃縮、壓濾、浮選等設施,設置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廠區地面應硬化處理。凡是于20*年7月底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的洗煤企業,都要一律強制實施停產治理。
7、此次清理整頓中,凡未申報的企業和項目,一經查出,要強制關閉。凡是被責令停產補辦審批手續,停產進行治理,停產完善配套設施建設,擬建、在建項目被責令停止建設的企業,在清理整頓中擅自生產和建設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處罰上限,給予經濟處罰。
8、按國家、省里的產業政策要求,鼓勵煤礦、焦化企業配套建設洗煤項目,原則上不再新批獨立的洗煤項目。確需新建、改擴建洗煤項目的,要本著關小上大的原則,在保留項目中進行內部產能整合和容量置換,原則上不再擴大現有規模。所有新、改擴建洗煤項目由市環保部門審批,不論規模大小,各縣(市、區)環保部門一律不再進行洗煤項目的審批。
五、進度安排
本次清理整頓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分類整頓階段(20*年3月1日—20*年8月31日)
主要任務,一是市、縣、區人民政府下達關閉決定,于5月31日前,完成我市洗煤行業第一批企業淘汰任務;二是下達停止生產、限期治理決定及補辦手續要求,檢查、督促推進清理整頓工作;三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督促敏感區內企業制定搬遷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二階段:考核驗收階段(20*年9月1日—20*年10月30日)
主要任務是由市政府組成檢查組分赴各縣(市、區)進行考核驗收,糾正和解決存在的各種遺留問題,提出后續的工作要求,繼續完善、鞏固清理整頓工作的各項成果。考核驗收結果將作為20*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及各有關企業要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認真組織落實,確保洗煤行業的清理整頓工作按時完成。市委、市政府將對逾期未能完成清理整頓工作任務的縣(市、區)和企業進行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環保不作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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