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散流物體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19 02:10:00

導語:市區散流物體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市區散流物體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市內散流物體運輸車輛管理,防止運輸途中道路遺撒和二次揚塵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

2009年9月30日前對市區所有從事建筑渣土、建筑垃圾、施工余土等散流物運輸車輛實施密閉改裝,有效解決散流物體運輸途中遺撒和二次揚塵污染問題,維護良好的城市環境。

二、責任分工

(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散流物體運輸車輛的登記、車廂密閉改裝年檢、市區通行證辦理、行車證變更工作;對已從事散流物體運輸,但未按照要求進行密閉改裝散流物體的運輸車輛,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手續、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并扣留行駛證,由車管所登記備案。負責查處不按規定路線、規定時間行駛和超速、超載運輸及套牌、無牌或號牌不全的散流物體運輸車輛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

新購置的從事散流物體運輸的車輛注冊前不得進行改裝。散流物體運輸車輛加蓋改裝,不得變更車型和主要技術參數(長、寬、高等);如發生轉移(轉出),需將機動車恢復原貌后方可辦理轉出手續。

對散流物體運輸加蓋改裝的車輛,需提供車輛改裝檢驗合格證,車輛營運手續,建筑垃圾處置批準文件,方可辦理市區通行證和變更行車證。

(二)市城市管理局負責查處無建筑垃圾處置手續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無審核批準手續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經營業務、運輸散流物體車輛未實施密閉改裝或者封蓋不嚴密造成撒漏污染城市道路、隨意傾倒和堆放建筑垃圾等違法行為。負責牽頭組織公安、交通等部門查處重點路段、重點施工項目散流物體運輸車輛的違法行為。

(三)市交通管理局負責散流物體運輸單位、營運車輛、駕駛員及有關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查管理,對發生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駕駛員,堅決取消其散流物體運輸從業資格。嚴肅查處未密閉改裝仍從事散流物體運輸業務的企業及車輛。督導新增運輸散流物體車輛實施密閉改裝。協助牽頭部門建立散流物體運輸車輛及駕駛員信息資料庫,實現信息共享。

(四)市建設局負責市內建筑施工現場防揚塵、防撒漏、硬化工地出入口地面及設置使用車輛沖刷清掃設施等文明施工措施的監管,告知建設單位按規定辦理建筑垃圾處置相關手續。

(五)市質監局負責運輸散流物體車輛密閉改裝標準的制定、改裝企業認定和車輛改裝后檢驗合格證核發;監管并定期檢測改裝企業的改裝標準,防止企業降低改裝標準等隨意改裝的問題發生;督促改裝企業加強改裝后服務,及時上門維修密閉設施失靈、密閉效果不良的散流物體運輸車輛,避免“帶病”運輸。

三、實施步驟

(一)5月20日至6月15日為改裝工作準備階段,由市城管局、交管局、質監局、交通局成立改裝工作籌備組,制定散流物體車輛密閉改裝標準,并篩選具有改裝資質的企業。

(二)6月15日至6月30日為宣傳發動階段,召集散流物體車主進行動員,并《散流物體運輸車輛密閉改裝的通告》。

(三)7月1日至9月30日,由市城管局、交管局、質監局、交通局負責組織對從事散流物體運輸車輛實施車廂密閉改裝。

(四)從10月1日起,由市交管局會同市城管局對未安裝使用全密閉運輸的車輛依法進行查處,嚴禁非全密閉運輸車輛在石環路(含石環路)以內從事散流物體運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散流物體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協調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市委常委、副市長

副組長:

*市政府副秘書長

*市城管局局長

*市交管局局長

成員:

*市城管局副局長

*市財政局副局長

*市建設局副局長

*市質監局副局長

*市交通局副書記

*市交管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境衛生管理處。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由市環境衛生管理處處長張成軍同志擔任。

(二)加大資金補助力度。為鼓勵散流物體運輸車輛戶主盡快安裝加蓋裝置,市政府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對安裝車輛給予適當補貼。所需資金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上交財政專戶的渣土處置費中列支,市財政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7月1日至7月31日安裝的,給予3000元補助;對8月1日至8月31日安裝的,給予2000元補助;對9月1日至9月30日安裝的,給予1000元補助。10月1日以后安裝的,不予補助。

(三)建立長效機制。10月1日起,由市交管局會同市城管局每月集中開展1-2次專項整治活動,查處不按規定路線、規定時間行駛和超速、超載運輸及套牌、無牌或號牌不全的散流物體運輸車輛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定期檢查改裝車輛的設施完好情況,對擅自改動密閉設施的車輛,按照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整改。同時,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各職能部門每月底要將對散流物體運輸車輛行政審批事項有關情況通報給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匯總上報市政府。今后,對新增散流物體運輸車輛必須按規定安裝密閉裝置后,相關部門方可批準其從事散流物體運輸業務。另外,市城管局要積極對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推行安裝GPS定位系統,從源頭上杜絕建筑垃圾亂傾亂倒行為,最大限度地維護城市清潔。

(四)車方案自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