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質量專項整治方案

時間:2022-07-22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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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肉質量專項整治方案

根據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和國家商務部、公安部、農業部、衛生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質量技術監督總局聯合下發的《全國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商運發[××]357號)文件精神,為全面提高我縣市場豬肉安全質量,保證全縣居民吃上“放心肉”,規范生豬養殖、屠宰、流通、加工、消費各環節的經營行為,特制訂本方案。

一、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總體要求:建立從養殖、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全過程監管鏈條,完善豬肉安全質量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豬肉質量安全監管網絡。

主要任務:養殖環節要確保落實生豬檢疫制度,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到不屠宰、不轉運、不出售,不食用。定點屠宰環節要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取締私屠濫宰非法生產加工行為,加強屠宰檢疫和肉品質量檢驗,確保出廠(場)肉品檢疫檢驗合格,推進豬肉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嚴肅查處屠宰加工病死豬肉、注水豬肉,含禁用藥瘦肉精、硝基呋南和濫用抗生素等違法、未經屠宰檢疫和肉品質量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豬肉出廠。肉品加工,流通(市場)和消費環節要保證銷售、使用定點屠宰企業屠宰并經檢驗合格的豬肉。

工作目標:到××年年底,縣城關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城關地區定點屠宰率達到100%,鄉鎮定點屠宰率達到95%。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標本兼治。本次專項整治的各項措施不僅要著眼于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還要著力加強長效機制,做到標本兼治。要把專項整治與強化全過程監管結合起來,把行為整治與行業自律、誠信體系建設結合起來,使每一項措施既能短期見效,又能收到長遠效果。

突出重點。各部門要從實際出發,找準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整治任務目標。通過制訂切實可行的措施,將每一項任務,每一個目標都要分解落實,并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協調配合。各部門要從國家和人民利益出發,講政治、講大局、講紀律,不搞本位主義,不推諉扯皮,要按照統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形成合力,使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效果。

三、工作職責

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形成“地方人民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者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

(一)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轄區內養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費等環節生產經營者進行清查,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生產經營行為進行處罰,確保實現轄區內各項整治指標。

(二)各部門工作職責

商務局負責牽頭組織全縣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指導、檢查、協調開展生豬定點屠宰工作,打擊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

公安局負責組織協調公安機關積極配合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病害肉等犯罪行為。

畜牧局負責制訂生豬養殖、屠宰檢疫等環節質量安全整治方案,組織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嚴格出具檢驗各項證明,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嚴厲打擊生豬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和“蛋白精”非法添加物行為。

衛生局負責制訂豬肉消費環節質量安全整治方案,完善進貨索證制度和驗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賓館、飯店集體食堂、餐飲單位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制訂豬肉流通環節質量安全整治方案,完善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檢查驗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市場、超市銷售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質量技術監督局加強對肉食品加工企業的監管,完善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檢查驗收制度,確保加工企業使用的豬肉100%有定點屠宰票據,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疫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環節。

(三)企業、個體經營者、行業協會的責任

養殖企業、養殖戶不得使用違禁藥物,不得超范圍使用飼料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藥期規定,杜絕限用藥的殘留。做好生豬防疫、檢疫、報檢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工作。履行社會責任,簽訂承諾書,確保出欄用于加工的商品豬100%進入定點屠宰企業。

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和暫時允許保留生產加工的個體戶要嚴格執行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做到沒有耳標和檢疫合格證明的生豬不進廠屠宰,檢疫檢驗不合格、未加蓋檢疫檢驗證章、無檢疫合格證明的肉品不出廠銷售,有害肉品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要承擔屠宰廠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體系所需相關信息的報送責任。發現未經檢疫或來源信息不完全的生豬,有義務及時報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處理。

肉食品加工企業、肉品流通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不得進入市場,并及時采取停止銷售,銷毀、召回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履行社會責任,簽訂承諾書,確保使用和銷售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餐飲企業要建立健全覆蓋采購、驗收、儲存、加工制作和服務等作業環節的管理制度,不使用沒有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的原料肉,并履行社會責任,簽訂承諾書,確保使用的原料肉100%來源于定點屠宰企業。

行業協會要完善行規行約,以豬肉產品質量安全為重點,組織本行業所屬企業加強行業自律,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制訂修訂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全縣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議定階段性工作安排,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需要協調的重大問題,部署和推動聯合整治工作。根據國家六部(總局)聯合文件,縣商務局為聯席會議召集單位,公安局、畜牧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為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選派一名干部參加聯席會議。

(二)突出重點,全面檢查。各部門、各鄉鎮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根據長期整治工作目標,對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清理檢查,不能放過任何盲區和死角,并進行定期抽查。養殖環節重點檢查小型養殖場和散養戶;屠宰環節重點檢查打擊城鄉結合部的私宰戶,檢查以代宰方式為主的手工屠宰戶;生產加工環節重點檢查肉類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流通環節重點檢查個體經營戶和集貿市場,社區超市;消費環節重點檢查小餐館和學校、工地食堂。

(三)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各部門、各鄉鎮對養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的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進行集中整治。對查出的違法、違規行為,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進行處罰。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生產、經營。整改后仍不能達到要求的,由原發證單位吊銷許可證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強化技術保障措施,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養殖環節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朔體系;屠宰環節完善臺帳制度,建立豬肉品質可追溯體系;流通環節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臺帳制度;消費環節推進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驗收制度,形成全過程管理鏈條,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建立豬肉質量安全長效監管體系。

(五)建立投訴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各部門、各鄉鎮要建立舉報制度,設立舉報電話,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特別要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形成覆蓋全社會的監督網絡。

五、實施階段

根據各級政府通知和國家六部(總局)聯合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我縣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分四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工作方案,在本系統內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部署,明確工作目標和要求,做好專項整治的動員部署和準備工作。

(二)全面檢查階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各部門、各鄉鎮分別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中規定的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工作進度對生產經營和流通消費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各單位、各鄉鎮主要領導要親自領導,安排專項整治工作,分管領導直接參與,現場指導、督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部門要集中人力物力投入全面檢查。

在全面檢查過程中,各部門要與養殖企業、屠宰企業、肉品加工企業、餐飲企業、流通企業分別簽訂豬肉質量安全承諾書。

(三)集中整改階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各部門、各鄉鎮對全面檢查階段發現的薄弱環節和重點問題,督促企業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對整改結束仍不能達到要求的,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月至12月30日)。各部門、各鄉鎮對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采取自查自糾與交叉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防止出現漏洞和反彈。專項整治聯席會議組織力量對重點區域,重點目標進行檢查驗收。12月30日前形成專項整治情況總結報告。

六、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每周召開一次例會,了解各部門的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存在的問題和對應措施,適時安排下一階段的工作,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

(二)信息通報制度。專項整治開始以后,畜牧、衛生、工商、質檢部門每周五11:00之前提供本部門落實工作措施,開展專項整治的工作動態,報送聯席會議辦公室(縣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