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時間:2022-06-04 0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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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全國質量工作會議和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認真解決本區當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區政府決定,自**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區范圍內開展4個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一、總體要求
各鎮、街道、工業園區、職能部門要本著既治標、又治本的原則和全面強化、重點治理、長短結合的工作思路,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有效解決各類農產品、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費品等的質量突出問題;繼續加大以食品為重點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提高本區食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要進一步健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明確責任,強化監管,落實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推進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提升**產品質量競爭力,確保重大活動和節日期間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增強人民群眾的消費信心,為黨的十七大順利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本次專項整治的重點產品是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重點單位是指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養殖場,肉聯廠,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企業等。重點區域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突出的區域。
二、主要任務和目標
(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工作目標:
(1)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和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監測范圍;(2)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3)基本解決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4)進一步降低蔬菜、畜(禽)、水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5)基本解決已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的重污染農田擅自種植食用農產品或接納工業“三廢”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問題。
主要任務及責任安排:
一是深入開展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的治理,加強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監測,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二是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
三是加強對已退出食用農產品種植的重污染農田的后續監管,嚴肅查處擅自種植食用農產品或接納工業“三廢”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
四是突出重點區域和重點市場,嚴肅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要求的農產品的行為。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工作目標:
(1)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并在產品上加貼QS標志;(2)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3)基本解決濫用防腐劑、色素等食品添加劑的問題;(4)徹底解決城鎮及城鄉結合部地區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的問題。
主要任務及責任安排:
一是大力開展對食品企業和作坊的治理整頓,深入開展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百千萬工程”,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二是嚴格食品市場準入,強化食品生產企業添加物質備案管理,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抽檢和專項抽查力度。
三是加強對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能確保必備生產條件等違法行為的查處,督促獲證企業持續保持和改進生產條件。
四是加強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基本條件改造,幫扶具有一定生產條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推進規范化食品加工場(點)建設試點,整合具有區域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大做強。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裝,并限定銷售區域,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制度。
五是對食品生產比較集中及質量安全問題比較突出的區域,開展區域整治,進一步完善區域監管責任制。
六是進一步加大對無證照經營活動查處取締力度,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等違法生產加工企業。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工作目標:
(1)城鎮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2)徹底解決城鎮及城鄉結合部的食雜店、小攤點無證照經營問題;(3)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4)基本解決銷售無證企業生產食品的問題。
主要任務及責任安排:
一是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制度,進一步對食品經營主體的經營資格進行清理,全面掌握食品經營主體情況,進一步落實食品質量市場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項制度。
二是推進實施食品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帳及索證索票制度,加強查驗和標識標簽管理。
三是推進食品交易市場的開辦企業、產品經營柜臺出租企業、產品展銷會舉辦企業的審查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審查等各項制度。
四是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落實區域監管責任。
五是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堅決取締無證照食品生產加工窩點,整治規范各類無照集市。特別是對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食雜店、小攤點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銷售無衛生許可證和無生產許可證食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行為;對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抓住運輸、倉儲、保管、銷售等環節,切斷假貨流通渠道,摧毀假貨集散地。
六是加強保健食品上市產品及廣告的監管,積極開展上市保健食品安全抽檢,打擊保健食品違法違規行為。
(四)餐飲消費安全專項整治
工作目標:
(1)食堂和城鎮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2)預防食物中毒,將集體性食物中毒發生率控制在十萬分之五以內;(3)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從業人員力爭100%定期體檢;(4)徹底解決城鎮的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問題;(5)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行為;(6)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
主要任務及責任安排:
一是全面深入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認真落實《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加大對餐飲衛生重點區域、重點場所和重點食品的監督管理力度,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從業人員必須定期體檢。加強對農家樂旅游點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
二是加強對集中供餐配送單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企事業單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監管。
三是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驗收和衛生監督公示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產動物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餐飲單位經營性使用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四是以宣傳培訓為手段,加強對農村自辦宴席的衛生指導。
五是嚴厲查處各類餐飲單位無證照違法經營的行為,規范馬路食品小攤點和餐飲排檔經營,加強質量監管。
(五)藥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工作目標:
(1)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問題;(2)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3)進一步規范藥品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完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
主要任務及責任安排:
一是在充分利用現有信息網絡資源的基礎上,加強普通藥品監管和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系統建設;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后監督檢查,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堅決查處夸大功能、保證療效、保證痊愈以及以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證明,以新聞報道形式違法廣告,逐步建立違法廣告的公告、市場退出,信用監管和責任追究制度。
三是全面推進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真實性核查,強化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日常監督檢查,加強質量監督抽查,重點抽查高風險產品和質量可疑產品。
(六)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
工作目標:
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食品加工企業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主要任務及責任安排:
一是加強生豬產地檢疫,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無檢疫證明的豬肉不準銷售。養殖基地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
工作目標:
(1)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2)基本解決無證生產的問題;(3)監督抽查(監測)合格率明顯提高。
主要任務及責任安排:
一是結合區域和產品特點,集中開展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健康和安全產品的治理整頓。
二是對區內流通領域鋼材交易市場、建材市場、家電賣場等涉及10類重點產品的市場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查處經營中銷售劣質螺紋鋼及人造板、無生產許可證或無3C認證家用電器等違法行為,同時加大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檢測力度,擴大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
四是嚴厲打擊制假售假違法行為,集中力量排查摸底,徹底鏟除各類制假售假窩點,對情節嚴重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產品質量與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重大問題,統一部署有關重大活動,督促、檢查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和工作進展情況。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落實領導小組設定的事項,組織督促檢查、分析輿情,反映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各鎮、街道、工業園區、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集中精力,加強監管,完成專項整治中提出的各項目標和任務。
(二)落實責任機制。各鎮、街道、工業園區、職能部門要按照專項整治的要求,明確監管責任,落實責任部門、責任人,結合部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要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對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頻發、存在的問題得不到解決、或存在惡性事件的地區,要追究相關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三)強化行政執法。要進一步發揮區、街鎮兩級食品安全聯席會議的作用,在監管部門各司其職的基礎上,加強聯合執法,增強監管合力,形成對重點產品和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強大威懾力。要嚴厲查處無證照生產加工經營、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堅決打擊多次生產不合格產品、制假售假及逃避監控的“空殼”企業;對于制假售假的,要依法徹底沒收假冒偽劣產品、沒收制假設備、工具、原輔材料和包裝物;要組織好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產品的突擊檢查,對于假冒偽劣嚴重的地區,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地毯式的打擊查處。
(四)加大宣傳力度。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各類媒體,大力宣傳本次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具體措施和整治成果;加大對假冒偽劣食品對社會、對市民危害性的宣傳;密切配合執法部門,跟蹤報道典型案件,營造輿論氛圍;宣傳產品質量法規和知識,宣傳守法經營和質量過硬的優質產品,弘揚正氣,引導消費。監管部門要主動與新聞媒體聯系,加強專項整治正面宣傳。同時,監管部門要組織力量,深入社區、農村、企業,加強對市民、企業人員的宣傳培訓,引導市民樹立質量意識、法制意識和科學的飲食消費觀念,引導企業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五)完善信息上報。各鎮、街道、工業園區、職能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上報監管信息。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收集、匯總、分析有關信息,定期編印專項整治行動簡報,及時向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匯報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各牽頭部門于每周五上午、每月25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周動態和月總結信息,包括專項整治動態信息、有關領導重要批示、重要案件查處情況,案件移交、犯罪嫌疑人拘留、批捕、審理情況等文字材料,以及統計數據、動態信息圖片等;對突發事件或重大案件的信息要隨時上報;涉及食品藥品安全的監管信息,要上報區食品安全聯席會議辦公室,區食安辦匯總信息后上報區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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