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礦庫隱患排查方案

時間:2022-11-17 0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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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礦庫隱患排查方案

地區安監局地區發改委地區國土資源局地區環保局: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排查治理尾礦庫危庫、險庫和危險性較大的病庫,進一步加強尾礦庫安全生產和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防止尾礦庫垮壩造成人員傷亡和有毒污染物下泄事故的發生,保護環境安全。根據自治區辦公廳《轉發自治區安監局發改委國土資源廳環保局關于開展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辦[20**]117號)精神,特制定《關于開展尾礦庫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AQ20**-20**)的規定,尾礦庫安全度分為四級,即危庫、險庫、病庫和正常庫。危庫指安全沒有保障,隨時可能發生垮壩事故的尾礦庫;險庫指安全設施存在嚴重隱患,若不及時處理將會導致垮壩事故的尾礦庫;病庫指安全設施不完全符合設計規定,但基本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尾礦庫。

通過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取締各類非法尾礦庫;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污染環境的尾礦庫;健全和完善尾礦庫安全、環境監督管理體制,消除尾礦庫重大隱患,有效監控運行狀況;促進企業建立和完善尾礦庫安全環境管理制度,加強技術管理和現場管理,切實使尾礦庫安全生產和環境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環境保護水平得到明顯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地區成立開展尾礦庫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地區尾礦庫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地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日常聯絡工作,郝明彥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張國棟(地區發改委農經科科長)、孫波(地區國土資源局礦產科科長)、劉曉奕(地區環境保護局監察支隊副支隊長)、李峰(地區安監局安監科科長)任聯絡員。

有尾礦庫的縣(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一名政府領導同志任組長,安監、發改委、國土資源、環保等部門為成員的尾礦庫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本縣(市)區域內尾礦庫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

(二)工作職責

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加強尾礦庫的安全監管,督促檢查有關地區及企業落實尾礦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尾礦庫安全隱患排查,指導企業編制、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審查尾礦庫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情況,對危、險、病尾礦庫進行查處,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尾礦庫責令停止使用、限期治理,或依法實施關閉。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檢查尾礦庫相關建設工程的立項核準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地方和企業落實存在重大隱患尾礦庫的治理資金,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關停、整治危庫和險庫。

環保部門:負責尾礦庫環境安全隱患的檢查和監管,對尾礦庫企業進行排污登記,檢查企業棄庫、閉庫環境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情況,檢查指導地方和企業編制完善尾礦庫環境安全應急預案,督促地方和企業整治尾礦庫超標排污問題。

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檢查尾礦庫建設用地審批情況,依法取締、關閉無證開采的違法企業。

三、專項整治行動時間進度和工作安排

專項整治行動從20**年7月起,2009年上半年完成,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排查及自查自改階段(20**年7月)。各縣(市)成立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進行動員和部署工作,并利用各種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全面開展尾礦庫的摸底調查和自查工作,建立尾礦庫基本情況數據庫,查清非法的和應予關閉的尾礦庫(8月底前完成);提出重大隱患治理項目,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人(11月底前完成);檢查各地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進展情況(12月底前完成)。同時對已掌握的尾礦庫隱患,認真自查自改,加強現場管理,采取應急措施。要建立和完善尾礦庫建設審批、安全和環境監督管理等制度;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一時又不能整治的尾礦庫要采取降低負荷、停庫整頓等措施;取締非法尾礦庫,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污染環境、而又整改無望的尾礦庫。要完善和落實動態監管巡查制度,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防止出現反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隱患整治階段(2008年)。繼續關閉取締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污染環境的尾礦庫。各(縣)市和相關企業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防治尾礦污染環境管理規定》、《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加大整改力度,落實整改措施和資金,限期完成隱患治理工作。將危庫、險庫、調洪庫容小和下游有居民區、重要設施或影響飲水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尾礦庫作為整治工作的重點。對拒絕整改,到期整改不合格的尾礦庫,依法予以關閉。

(三)鞏固成果階段(2009上半年)。繼續做好重點縣(市)的專項整治工作,針對整治工作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和問題突出、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突發事件的尾礦庫企業進行集中整治;組織對各縣(市)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四、整治工作的重點

(一)核查的主要內容

1、核查尾礦庫相關建設工程的核準或審批的情況。

2、檢查尾礦庫安全評價、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和環保竣工驗收的情況。

3、檢查尾礦庫是否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按照設計要求組織生產運行的情況。

4、檢查尾礦庫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從事尾礦庫放礦、筑壩和排洪操作管理的作業人員接受專業培訓,尾礦工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的情況。

5、檢查尾礦庫污染物排放達標和危險廢棄物安全處置的情況。

6、檢查尾礦庫是否存在違規設計、超量儲存、超期服役、有垮壩險情的情況。

7、檢查尾礦庫是否存在影響公路、飲用水源安全的情況,尾礦壩下游是否有居民區、草場或重要設施的情況。

8、檢查尾礦庫尾礦再利用情況,包括在用尾礦庫回采再利用和閉庫后再利用的尾礦庫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建設項目“三同時”手續的情況。

9、檢查企業是否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10、檢查尾礦庫庫區內是否存在從事爆破或采砂等危害尾礦庫安全的活動情況等。

11、檢查尾礦庫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情況。

(二)整治的主要內容

1、對于非法生產、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內的尾礦庫,要依法依規堅決予以取締。

2、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污染環境的尾礦庫,要限期整改和治理,經整改和治理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關閉停用。

3、對未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立項審批的,未執行尾礦庫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和環評手續的,要責令其限期補辦相關手續,并依法進行處罰。

4、對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從事尾礦庫放礦、筑壩和排洪操作管理的作業人員未接受專業培訓、尾礦工未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的,要責令糾正,并依法進行處罰。

5、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尾礦庫,要督促企業加大隱患整改和監控工作力度;對于擅自更改設計方案進行施工的,要責令立即改正,已投入運營的,要采取措施進行補救;對于經安全評價確定為危庫或出現嚴重險情威脅尾礦庫安全的,要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并采取措施確保安全;確定為險庫的,要責令其限期消除險情;確定為病庫的,要督促其限期按正常庫標準進行整治,全面消除隱患。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尾礦庫隱患排查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落實責任。縣(市)尾礦庫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要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行動、聯合執法,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要設立專門工作機構,做到人員、工作經費、辦公地點和辦公條件四落實。

(二)制定實施方案。各縣(市)要抓緊制定轄區內尾礦庫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全面規劃和部署專項整治工作,確定工作目標,突出階段性工作重點,明確各項任務的進度安排,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三)建立聯合執法機制。要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對于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進行環境評價且未通過環保竣工驗收的尾礦庫,一律不得生產運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經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環境許可條件的,相關部門要依法吊銷各種證照,提請政府依法關閉。專項整治行動既要體現統一行動,聯合執法,又要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形成協調合作、齊抓共管的局面。

(四)落實治理資金。對于存在重大隱患和環境污染的尾礦庫,由生產企業負責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對于因破產解散或改制等原因遺留的、存在重大安全和環境污染隱患的尾礦庫,各縣(市)要提出治理方案,落實責任單位和隱患整改資金。

(五)認真組織檢查驗收。為了推動尾礦庫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順利開展,各縣(市)應組織開展階段性檢查驗收。同時,做好迎接自治區有關部門檢查、驗收的準備工作。

(六)嚴格情況報告制度。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縣(市)每季度報告一次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遇重大情況要隨時報告。各縣(市)于20**年7月10日前將領導小組名單和工作方案書面報告地區安監局安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