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群眾祭祀活動通知

時間:2022-10-30 0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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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期間群眾祭祀活動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年,是清明節作為國家法定假日的第一年。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營造“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活動氛圍,確保我市群眾清明祭奠活動安全、有序、文明、和諧進行,經與有關方面協商,并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進一步提高認識

清明節是群眾緬懷先人、悼念逝者的傳統節日,是廣大人民群眾開展祭祀活動的高峰時期。今年是清明節作為國家法定假日的第一年,群眾祭奠活動將呈現短時間、小空間、高密度的特點,必將給交通安全、森林防火和殯葬服務等社會管理工作帶來巨大壓力。為此,做好清明節群眾祭奠活動的組織引導和管理服務工作,確保群眾清明祭奠活動安全、規范、文明、有序地進行,是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從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提高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能力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清明節群眾祭奠活動各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增強責任感,克服消極、麻痹思想,充分估計清明節作為國家法定假日對群眾祭奠活動管理工作可能帶來的影響,采取有效措施,制訂可行方案,嚴防發生重大人身安全、森林火災和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過一個平安、祥和、文明、有序的清明節。

二、廣泛宣傳,積極引導,努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清明節期間,全市各級宣傳、民政部門要做好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為主題,以展示改革成果、宣傳政策法規、倡導祭祀新風、傳播殯葬文化、引導錯峰祭掃為主要內容的殯葬宣傳工作。要以報刊、廣播、網絡等宣傳媒介為載體,積極主動地開展清明節宣傳工作。通過開設專欄、制作展板、宣傳冊、公益廣告、手機短信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積極宣傳國家關于殯葬管理的政策法規;宣傳地方殯葬事業的發展成就、殯葬惠民政策、新的殯葬理念和殯葬服務行業的先進典型;宣傳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的好經驗、好做法,大力推廣家庭追思會、鮮花祭祀、網上祭祀、祭祀等文明、節儉、便捷的祭祀方式,樹立文明祭奠新風;宣傳殯葬改革對節約土地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減輕群眾負擔以及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重大意義。同時,要通過媒體呼吁公眾增強安全意識,遵守公共秩序,規范有序地開展祭祀活動。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高群眾對殯葬改革的認識,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喪葬觀念,自覺抵制喪葬陋習,努力在全社會形成良好的文明祭祀氛圍。

三、落實責任,齊抓共管,全力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民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清明祭祀活動的管理和服務指導,指導各殯葬服務單位做好清明節期間的各項服務工作,合理調配人員,嚴肅工作紀律,保證服務人員定崗定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確保各個環節正常運轉。要開展優質服務活動,保護群眾的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要根據條件增設便民服務項目和網點,開通服務監督電話,設立接待咨詢點,安排專人負責受理群眾意見和建議,并向群眾宣傳安全祭祀常識。要加強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群眾集中祭祀場所的安全檢查,完善安全保障設施,合理疏導人流、車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隱患,引導群眾有序地開展祭祀活動。

公安部門要積極做好交通組織和疏導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交通暢通,對祭祀活動中組織、教唆、脅迫、誘騙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等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要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交通部門要結合實際,加強客運車輛調度,合理調整通往重點祭祀地點的班次密度,以滿足祭祀群眾出行需要。

林業、消防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和林區火源管理,嚴禁在林內及林緣上墳燒紙、燒香化燭、燃放煙花爆竹,嚴防發生森林火災。要加大森林火災查處力度,依法查處森林火災肇事者和違章用火人員。督促社會單位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強防火安全巡查、檢查,做好滅火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工商部門要加大對違規經營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打擊不法經營行為,維護群眾利益。

宣傳部門要從正面進行積極引導,大力宣傳殯葬政策法規,宣傳殯葬改革的好經驗、好做法,特別是要認真做好引導群眾錯峰祭掃和文明祭祀的宣傳工作,營造清明祭祀活動的良好社會氛圍。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通力合作,隨時掌握工作動態,按照各自職責建立安全應急快速反應機制,保障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做好清明節群眾祭祀活動的各項工作,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關群眾切身利益,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責任制,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而引發的重大人身安全、火災、交通事故等,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各有關部門要主動協作,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清明節期間群眾祭祀活動安全、有序、文明、和諧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