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門戶網站建設方案
時間:2022-09-18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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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門戶網站是縣政府政務公開、為民服務的窗口,是我縣對外宣傳,擴大知名度,吸引海內外資金、技術和人才的橋梁,是政府機關之間及政府與社會各界之間溝通的重要渠道,是我縣信息網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進一步完善政府門戶網站,對促進政務公開,改進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資軟環境,打造勤政、廉潔、高效的政府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為完善政府門戶網站,現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建設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及時公布政府重大決策、法律法規、文件等權威信息,促進政務公開;以服務公眾和社會為重點,積極開展網上公共服務,促進依法行政;增進政府與公眾的溝通交流,接受公眾監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建設原則
1、合力共建,資源共享。政府門戶網站由縣信息中心與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共同建設。在網站建設中,要充分發揮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的積極性,促進我縣政府網站體系建設和信息資源共享與利用。
2、及時準確,公開透明。依法及時與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政府職能有關的信息,確保信息權威、準確、全面,發揮網上政務公開主渠道的作用。
3、強化服務,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進的信息技術,整合信息資源和服務項目,努力為公眾提供快捷、方便的網上服務。
二、工作目標
建成信息量大、時效性強、互動性好、普及率高,經濟、適用、權威、高效的綜合性政府門戶網站,成為政府與社會公眾溝通的橋梁和便民服務的窗口。
三、工作任務
(一)建立信息公開及審核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門戶網站內容保障機制,確保網站內容準確、全面、及時。
(二)明確政府門戶網站運行、維護和管理機制,確保網站安全可*運行。
四、工作分工
**縣政府門戶網站由縣人民政府主辦,縣信息中心承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協辦。
(一)內容保障
政府門戶網站內容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共同提供,采取信息報送、網站鏈接和欄目共建等方式。縣政府辦負責內容保障協調和信息更新維護的督促、檢查工作。
1、信息報送。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通過電子郵箱()將擬的信息提交縣信息中心供網站選用。網站改版資料必須在4月底前報送完畢(具體任務詳見附表),**要聞(含圖片新聞)每三天提供一次。其中縣地礦局、縣農業局、縣中小企業局、縣手工業聯社等單位負責的鎢業網、花卉網、食品藥品網、輕化工業網等四大特色產業網必須在5月底前完成全面改版升級,并做好日常的更新維護工作。
2、網站鏈接。包括主頁和欄目鏈接。將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網站主頁和相關欄目鏈接到縣政府門戶網站,方便用戶查詢使用。
3、欄目共建。對于熱點專題類和內容相對獨立的欄目,由縣信息中心與各有關單位合作共建。
(二)信息
在政府門戶網站上的信息,按照政務公開的規定,采取“誰、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負責提供。縣信息中心對政府門戶網站上的信息進行監督和初步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修改、刪除等措施;縣委宣傳部按照宣傳把關要求負責網站上信息的最終審核。
(三)安全保障
1、政府門戶網站安全保障工作由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維護單位負責落實,對危害網站安全的事項和行為,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置。
2、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應在縣公安局的指導下,提高網站安全防范意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網站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確保本單位網站安全可*運行。
(四)運行維護
政府門戶網站的運行維護由縣信息中心負責。
五、具體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王芳春同志任組長,縣政府辦主任朱曉明、縣發改委主任鄭森、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鐘余珍任副組長,縣財政局、縣廣電局、縣招投標中心、縣委宣傳報道組、縣信息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門戶網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和處理網站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網站建設的順利進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信息中心),辦公室主任由縣信息中心主任擔任,負責政府門戶網站建設的日常工作。
(二)加強配合。政府門戶網站和縣政府各部門是一個“前臺”與“后臺”的關系,需要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心協力抓落實,尤其是縣信息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指定一名副職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網站建設的順利進行。各有關部門必須按時收集和提供有關資料,密切配合政府網站建設工作。
(三)廣泛宣傳。要進一步加大政府門戶網站的宣傳和推廣力度,利用現有的廣播、電視等相關的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推廣和使用政府網站,提高我縣政府門戶網站的知名度和應用水平。
(四)強化督查。政府門戶網站與《**報》、《**信息》等均屬縣內宣傳媒體,在網站刊登的信息同樣可以抵縣委、縣政府信息刊登任務數。縣信息中心要加強對上報信息錄用情況的統計工作,并及時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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