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聯合執法方案

時間:2022-08-26 0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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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聯合執法方案

根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開展特種設備聯合執法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聯合執法時間安排:

10月22日、11月5日、11月15日三個時間段。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聯合執法行動,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全市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果,使全市特種設備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消除,同時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力求達到預防和遏制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進一步完善以構建四方安全責任體系為核心內容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三、工作重點:

本次聯合執法行動的重點對象:一是對拒不整改、制造安裝和起重機械有10臺以上的重點單位;二是非法生產設備、未檢設備,檢驗安全隱患在限期整改未整改的設備。對不同時間段聯合執法重點如下:

1、10月22日以碼頭吊、固定式簡易升降機以及其他非法生產的特種設備為主;

2、11月5日以隱患特種設備為主;

3、11月15日以安全附件未校驗的承壓類特種設備和冶金起重機械為主。

四、組織實施

1、聯合行動前準備:一是組織執法人員,舉全局行政執法之力,實行分組分工(各組由局領導帶隊,成員以各中隊為主,稽查大隊、安全科等人員聯合組成),指定安全監察人員為聯絡人。二是執法裝備設備準備。三是根據調查摸底掌握的情況,按上述統一行動時間,出發路線,檢查方式、重點,具體由安全監察科提供。四是根據需要由局辦公室與新聞媒體的聯系。

2、現場檢查:要注意發現無證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選、維修)和使用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行為。對于在檢查中發現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其他危及安全因素的特種設備,應當責令停止使用,該查封的就要查封。

3、情況匯總上報:在上述三個時間段里,各工作組或中隊開展的特種設備執法行動信息,由各信息員及時收集并報送局安全監察科,由安全監察科匯總后報市整治辦和**市特種設備處。

五、執法宣傳

積極做好聯合執法行動的宣傳報導,重要情況要履行報批程序;可視情邀請新聞記者參與行動,新聞稿應經局領導審核把關后方可發表。

六、總結

聯合執法行動結束后,各工作組要認真總結經驗,通報行動成果,部署后續工作措施。總結材料于執法行動結束兩天內匯總到局安全監察科,由局安全監察科報市整治辦和**市局特種設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