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鎮民主測評末位分流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11 0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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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轉變機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激勵先進,鞭策后進,營造比、學、趕、幫、超的良好氛圍,推進機關工作再上新水平,為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人才保證,經研究對機關工作人員實施“民主測評、末位分流”,具體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實施“民主測評、末位分流”,旨在通過這一形式,進一步強化機關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激發機關的內在活力,采取民主測評的方式,對機關工作人員實行位次管理,對每半年和年終民主測評為末位的機關工作人員,采取分流到鎮環衛處、農村等方式重新安排工作,進一步提高機關工作人員的綜合能力水平。
二、實施范圍
“民主測評、末位分流”的實施范圍為,鎮機關納入考核的除科級干部以外的工作人員。當年新分配的選調生、事業編人員、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等人員不參入末位分流。
三、方法步驟
1、民主測評
(1)民主測評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和綜合評價欄;
(2)綜合評價欄包括“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項,民主測評得分=(95×優秀票數+80×稱職票數+65×基本稱職票數+50×不稱職票數)÷總有效票數;
(3)科級干部打A票,其他干部打B票;
(4)民主測評成績按科級干部40%,其他干部6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
(5)按照總成績,末位人員得分相同的以B票得分多的位次排前;末位人員得分相同,按上述辦法仍不能排序的,就得分相同的末位人員進行重新打分。
2、末位分流
(1)、對每年半年和年終機關民主測評連續兩次為末位的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分流,重新安排工作。在編人員安排到環衛處工作,正常領取工資,不再納入機關考核;編外人員不在續簽勞動合同;“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等人員,安排到農村工作,正常領取工資,不再納入機關考核。
(2)、對分流人員實行一年的考察期,考察期滿經黨委考察合格,重新調回機關,納入機關考核。不合格的在編人員繼續分流;不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等人員分流至服務期滿。
四、組織領導
“民主測評、末位分流”工作在鎮黨委的領導下進行,充分發揚民主,充分尊重民意。鎮黨委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副書記任副組長,其他科級干部任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對“民主測評、末位分流”工作的組織領導,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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