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開展三幫扶活動實施意見
時間:2022-04-27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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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和市委五屆七次全會精神,扎實推進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促進和諧社會建設,按照中共市委辦公室《關于實施“雙千萬結對幫扶”工程的意見》精神,經區委研究決定,在基層黨組織和黨員中開展基層黨組織幫扶困難黨員、部門幫扶失業職工、共產黨員幫扶困難群眾的“三幫扶”活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開展“三幫扶”活動,要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加快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社會、提高執政能力的要求,進一步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完善立體服務體系,健全長效幫扶機制,發揚我黨密切聯系群眾、關心人民疾苦的優良傳統,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根本要求落到實處,在全區營造結對幫扶、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圍,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讓群眾真正感受到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明顯成效,推進我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體要求是:
1、要橫向到邊、有效覆蓋。對現有各類幫扶措施進行梳理、整合,通過基層黨組織與困難黨員結對,使黨組織的經常性幫扶有效覆蓋所有有特殊困難的黨員,切實做到“困難黨員有人幫”;通過黨員與困難群眾結對,在實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礎上,使黨和政府的溫暖更有效覆蓋全區所有低保困難戶,切實做到“困難群眾有人扶”;通過部門與失業職工結對,在落實就業政策的同時,對一批就業困難的失業職工進行再就業援助,切實做到“困難職工有人帶”。
2、要縱向到底、強化服務。落實“四五六”民生工程,強化上級黨組織為基層黨組織服務,提高基層黨組織服務凝聚功能;推進“黨員人才工程”和結對幫扶,強化基層黨組織為黨員服務,增強黨員向心力;開展“百名失業職工再就業援助工程”等活動,實行經常性幫扶,強化黨員為困難群眾服務,密切黨群關系。
3、要注重實效、長期堅持。結對幫扶要立足當前,著重解決黨員、群眾實際困難,解決急需解決的問題;要著眼長遠,重視扶貧與扶志相結合,增強困難黨員、困難群眾依靠自身脫貧解困的能力;要健全機制,長效管理,推進這項工作的不斷深入開展。
二、對象范圍
1、需要結對幫扶的困難黨員、困難群眾和失業職工。幫扶的困難黨員,主要是黨組織關系在我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我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困難黨員;因自然災害、突發性事故、患嚴重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黨員;其他體弱孤寡、失去生活來源的農村及城市社區老黨員、老干部、老勞模。這部分對象,由基層黨組織在調查摸底、廣泛征求黨員群眾意見基礎上,提出初步建議名單,報鄉鎮、街道黨委核實,然后上報區委組織部審定。在“黨員互助、攜手共進”活動中已對困難黨員情況進行排摸的,可根據已掌握情況,綜合考慮近期變化因素后確定。幫扶的困難群眾,原則上以民政部門在冊的城鄉低保戶為結對幫扶對象。這部分對象,由村(社區)、鄉鎮(街道)、區民政部門逐級審定。其中,對屬于低保對象的困難黨員,不多頭進行幫扶。幫扶的失業職工,原則上以登記在冊的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家庭負擔重、生活困難的社區“4050”失業職工(全區100名)為對象。這部分對象,由社區黨組織在調查摸底、廣泛征求黨員群眾意見基礎上,提出初步建議名單,報街道黨委核實,然后上報區先進性教育辦公室審核確定。
2、參加結對的基層黨組織、機關部門和黨員。與困難黨員、困難群眾結對,原則上由區委組織部、區直機關黨工委、鄉鎮(街道)黨委、區級部門黨委(黨組)按照就近就便原則,根據需要結對幫扶的困難黨員、困難群眾和失業職工具體數量和情況,采取一幫一或幾幫一的辦法確定;與失業職工結對,采取由各部門根據部門特點、崗位需求和失業職工的具體情況,自行選擇的辦法確定。其中與困難群眾結對的黨員,要有相應勞動能力和穩定經濟收入。對區里原來組織的機關部門、黨員干部與困難群眾結對工作,重新進行編排。對原得到幫扶但不屬于低保戶的困難群眾和未列入幫扶的其他失業職工,鼓勵各地各單位采取其他辦法給予幫扶。(結對幫扶任務分解見附表)
三、幫扶內容
幫扶困難黨員、群眾和失業職工,要實行扶貧與扶志相結合、日常幫助與臨時救助相結合、物質幫助與精神鼓勵相結合。參加結對的基層黨組織、機關部門和黨員,要分析幫扶對象困難原因,聯系自身條件,制定幫助其脫貧解困的方案,開展有針對性的幫扶。幫扶的主要內容有:
1、幫助解疑釋惑。要通過經常性的走訪,向困難黨員、困難群眾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加強思想政治工作,鼓勵他們樹立戰勝困難的信心和決心,使他們解放思想、振奮精神、自強自立、早日脫貧。
2、幫助提高技能。對有勞動能力的困難黨員、困難群眾,要鼓勵和幫助參加各類就業技能培訓,開展手把手的幫帶,努力使其掌握一門以上勞動就業技能,增強依靠自身脫貧解困的能力。
3、幫助提供信息。要為結對困難黨員、困難群眾提供政策咨詢、技術服務,提供勞務信息、產品供求信息,幫助聯系協調政府已經出臺的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
4、幫助子女就學。對困難黨員、困難群眾子女正在求學的,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給予資助,不使他們的子女因家貧而輟學;要教育引導其子女刻苦學習、積極向上,爭做“四有”新人。
5、幫助聯系就醫。對困難黨員、困難群眾家庭成員患有疾病的,要主動幫助聯系醫院就診。對因病致貧的,或因貧而難以就醫的,要想方設法組織捐贈,幫助及時就診。
6、幫助解除急難。當困難黨員、困難群眾遇到突發性困難時,與之結對的基層黨組織和黨員要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及時幫助排憂解難。結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每年走訪幫扶對象不少于3次,一般安排在春節、“七一”和國慶前,遇到特殊情況隨時走訪。
7、幫助安排就業。對已列入幫扶對象的失業職工,各部門單位要結合部門工作特點和工作需要,進一步挖掘潛力,幫助失業職工再就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盡量落實好保險、醫療等福利待遇。
參加結對的基層組織、機關部門和黨員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認真落實各項幫扶工作。近期要抓緊開展“六個一”活動。一是制定一個幫扶計劃。要根據幫扶對象的特點制定具體的幫扶計劃,明確幫扶目標,細化幫扶內容,分解幫扶步驟,選擇幫扶方法,制定幫扶措施。二是進行一次家庭走訪。通過走訪,深入了解幫扶對象的家庭狀況、經濟狀況、思想狀況,具體了解幫扶對象的困難和需求,加強情感交流和思想溝通。三是公布一個幫扶電話。建立溝通聯系渠道,使幫扶對象在需要幫助的時候通過幫扶電話得到快速及時的幫助。四是解決一個實際困難。對在走訪中了解到的迫切需要解決的困難和問題,主動關心,協調關系,采取措施,切實解決。五是組織一次慰問捐贈。通過捐錢捐物,從生活上關心、幫助困難黨員群眾,解決眼前的生活困難。六是開展一次回訪調查。各部門要對已安排崗位的結對人員進行一次回訪,了解就業情況,征求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幫扶措施。
四、組織領導
切實有效地開展“三幫扶”活動,既是推進先進性教育活動的一項重大載體,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各級黨組織與每個黨員堅持黨性,用實際行動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求真務實、創新破難,加快實現打造“五個”、建設“六個區”重大戰略目標的具體體現。各單位和廣大黨員要把“三幫扶”活動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在思想上要提高認識,在行動上要講究方法,在措施上要狠抓落實,真心誠意地幫,踏踏實實地扶,真正讓受助人感受到集體的溫暖、黨的關懷。
1、要領導帶頭、示范引導。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聯系困難群眾,帶頭深入了解群眾安危冷暖,帶頭為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努力在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過程中,加強群眾觀點和群眾路線的再教育,自覺改進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區級領導干部,區級機關部門、鄉鎮(街道)領導干部和黨員企業主每人聯系一戶困難戶。
2、要明確責任、強化管理。基層黨組織與困難黨員結對,由區委組織部牽頭協調,區直機關黨工委、鄉鎮街道黨委歸口管理。部門與失業職工結對、黨員與困難群眾結對,由區委組織部和區民政局牽頭協調,區直機關黨工委、區級部門黨委和鄉鎮(街道)黨委歸口管理。各歸口管理部門要建立相應的結對幫扶信息庫,基層黨組織要建立臺帳、加強管理、抓好落實。
3、要及時啟動、有序推進。各單位要在3月31日前,確定結對幫扶名單,建立結對臺帳和信息庫,組織開展幫扶活動。各單位和黨員制定的幫扶方案,要錄入結對臺帳和信息庫。對幫扶的困難黨員,發給“黨員互助、攜手共進”證書;對幫扶的困難群眾,發給“市‘雙千萬結對幫扶’聯系卡”;對幫扶的失業職工,發給“就業援助卡”。對幫扶的困難黨員、困難群眾和失業職工一年一審核,確已脫貧的及時調整。
4、要嚴格督查、落到實處。各單位要健全立體服務體系,為黨員幫扶創造條件。要把幫扶活動開展情況,作為為民辦實事的具體抓手,作為先進性教育的重要載體,作為民主評議黨員和黨員評先評優的重要內容,加強督查指導,注重培育典型,確保這項工作的扎實有序推進。4月5日前,各單位要向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和區先進性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告此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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