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運行機制完善指導意見
時間:2022-03-30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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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經濟開發區運行機制的意見》文件精神,按照“穩定體制、創新機制、強勢推進、加快發展”的總體要求,工業園區實行“政府授權、園區管理、部門跟進、封閉運行”運行機制,以此調動全縣各方積極性、匯聚力量、形成合力,著力將園區作為一個實體來打造,作為一個企業來運作,全力把工業園區打造成全縣新型工業發展的主平臺和重要經濟增長極。
一、政府授權
圍繞建設快捷高效、自主運行園區,縣委、縣政府授予園區黨工委、管委會規劃修訂權、規則制定權、項目選擇權、資金投放權等職權。
1、規劃修訂權。在符合我縣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有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園區編制20平方公里的總體規劃;圍繞省建設“鄱陽湖生態經濟區”戰略部署和縣委、縣政府“打造國際稻米城”發展定位,明確各產業區產業特色和定位;依據各產業區總體規劃,由管委會獨立承擔園區內工程建設規劃和用地規劃的管理工作,分期做好園區控制性規劃和修建性規劃設計,適度規劃安排公益、準商業等城市功能配套、產業配套、公共配套服務設施用地,并由園區統一開發、分步實施,實現園區內企業生產和人居創業和諧發展。
2、規則制定權。對園區管理、招商引資、工程質監、項目入園、企業建設、生產經營、招工用工、依法納稅等制定規范的管理制度;制定項目準入“十要素”和項目入園流程;細化園區的財稅、土地、收費、服務等優惠政策;對投產企業按照園區企業投資強度、銷售情況、照章納稅、守法經營、安全生產等方面制定管理細則。
3、項目選擇權。按照我縣產業發展政策,園區對入園項目、產業發展和工程項目有自主選擇權、土地配制供應權和安排權。通過建立“工業經濟聯席會議制度”和成立“縣招商項目審核認定領導小組”,加強項目推進指導和管理,并按以下辦法加快項目引入及推進。
一是在項目引進理念上。策應打造“中國國際稻米城”戰略部署,突出抓好光伏電子、品牌服裝、食品加工、機械制造、有色金屬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等重點產業項目的發展。推動“項目集群、企業集中、產業集聚”,發展循環經濟、無縫策應“建設鄱陽湖生態經濟區”戰略。
二是在項目標準把關上。堅持“三不三優”原則:即“高危高污高耗的”;只“圈地”建廠不生產的;投入產出比及投資強度、容積率不達標的三類項目堅決不予引進。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且上規模檔次的、產業鏈實行整體性轉移的、高新科學技術的三類項目優先引進。
三是項目建設選址上。遵循“三個有利”原則:即:“有利于優化資源配置、有利于形成企業配套協作、有利于產業集聚”。
四是在項目功能定位上。做到“三個堅持”:即“堅持引進集聚功能強勁,能夠形成上下游產業鏈銜接的規模企業;堅持引進輻射效應良好,能夠帶動我縣農業產業化的龍頭企業;堅持引進主導作用顯著,能夠與自然和人居環境和睦相處的高新技術企業”。
五是在項目投資規模上。新入園項目首期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必須在1000萬元以上,對高新技術項目、高附加值項目和產業鏈整體轉移的項目(集團公司),采取一企一策、特事特辦、快通直達的準入辦法。
六是在項目投資強度上。堅持入園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在100萬元/畝以上,投產后年上交稅金必須達4萬元/畝元以上。
七是在項目投資進度上。所有入園項目均需簽訂《入園項目協議書》,并在取得項目用地后兩個月內開工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的項目,建設總周期不超過1年;3000萬元—5000萬元的,建設總周期不超過1.5年;5000萬元—1億元的,建設總周期不超過2年;1億元以上的協商簽約確定。
4、資金投放權。組建有自主經營權、投融資權、開發經營權等權利的園區公共資源投資開發公司,具體行使園區內投融資、土地開發、資產經營、物業開發等職能。政府委托園區管委會以工業發展基金及園區內國有資產、存量土地招拍掛收益等投資入股。工業發展資金根據園區建設進度分批注入公司;園區土地收益,按收支兩條線管理后,財政全額注入公司。園區通過向外引資、向上爭資、向銀行信貸、向社會聚資、功能性項目代建、土地經營、資產運營等多種投融資方式籌集資金。公共資源投資開發公司建設的基礎設施等公共產品,實行代建回購制由政府審核后按成本價回購。具體的投融資方式是:
(1)建立市場化的土地開發機制。園區公共資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在經營方式上,采取“政府啟動、土地滾動、外資帶動”的“三方聯動”方式進行開發,通過招標拍賣掛牌委托開發土地作價投資等方式,利用土地收益,開發建設園區,實現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化運作。
(2)提高自身融資能力。將園區公共資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作為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的融資平臺,為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融資擔保。
(3)拓寬投資領域。大膽啟動民營資本用于園區基本建設和配套設施建設,按照只要有利于提高園區整體環境和利益共享的項目,放手讓民營資本來做的原則,全方位開放園區投資領域,通過置換等價熟地用于民營資本的建設補償。
(4)分解建設任務。供水、供電、電信、移動、有線網絡等受益部門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由各受益部門自行投資建設,減輕政府對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壓力。
二、園區管理
1、內部管理。完善黨工委、管委會領導下的園區機構設置。按照管理模式“先進”、機構設置“精干”、運行機制“高效”總要求,在縣委、縣政府直接領導和授權委托下,園區黨工委、管委會對所轄四個產業區在管理體制上實行“四個統一”即:統一項目審批,統一規劃建設,統一財政收支,統一人事調配;在管理要求上達到“六高”,即:“高起點規劃、高標準設計、高質量建設、高水平服務、高效能管理、高效益運作”。
2、企業管理。一是強化企業建設管理。實行園區和企業雙向承諾,簽訂建設進度協議書時明確約定企業建設施工隊伍的資質、建設規模、建設時限,定期進行企業建設進度督查、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對企業建設全過程跟蹤管理,嚴防三合一”建設職工宿舍和食堂;二是強化企業生產管理,完善生產責任制度,對投產企業下達年度生產指導性計劃,健全企業上報生產情況機制,定期對投產企業生產、納稅、安全等情況進行調度。通過開展“比規模、比誠信、比實力、比貢獻、比示范”活動對企業生產進行動態考核,實行獎優懲劣,促進園區企業爭先創優,良性發展。
3、建設管理。園區每年制定基礎建設工程項目年度計劃和方案,按規劃和實際需要自主安排實施建設項目,政府按照建設方案優先安排園區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各項大中型基礎設施和政府承擔的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由園區公共資源投資開發公司負責;供電、供水、通訊等配套服務設施,按照“誰受益,誰投資”的原則,由各受益部門自行投資建設。
4、社會管理。園區管委會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管理園區內環境衛生、食品衛生、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勞動保障、社會治安、員工社區等社會事業。負責實施園區的道路、綠化、亮化、凈化等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定期進行企業廠區的環境衛生和門前“三包”檢查;統一建設和管理社區內企業員工吃、住、娛樂等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加強企業勞動安全,社會保障管理,嚴格要求企業為員工辦理“五保”、為員工提供安全、環保的生產環境。
三、部門跟進
一是實行部門跟進。公安、法院、地稅、國稅、財政、國土、環保、安監、勞動就業、城管等部門在園區設立分支機構,在園區履行本部門職能,行使本部門職權,做到園區企業解決問題不出園區。二是設立服務窗口。發改委、經貿委、計生委、房管局、建設局、規劃局、環保局、衛生局、交通局、安監局、文廣局、林業局、農業局、物價局、教育局、民政局、水利局、糧食局、工商局、地稅局、國稅局、氣象局、質監局、旅游局、消防大隊、電信局、供電公司、供水公司、會計事務所、工程建設招投標辦公室等部門在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設立窗口,實現企業辦證辦事統一聯網、公開承諾、限時服務,為企業提供辦證、辦事全程服務。
四、封閉運行
1、園區管委會按照縣委、縣政府財稅管理要求,建立完整的財稅管理體系。
2、涉及企業辦理有關的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由商務工作協理員在園區綜合服務中心集中辦結,實行保姆式全程服務。
3、對園區企業規范收費,實行“一單清”,并做到公開透明。
4、涉及到有關職能部門對園區企業實行的常規工作檢查,必須報園區黨工委、管委會批準同意,持有關許可證件方可入企開展工作。
5、搭建六大平臺,完善封閉運行配套。在園區設立企業用工服務窗口,及時企業招工信息,搭建園區企業用工平臺;規劃、建設園區標準廠房和創業基地,搭建園區企業孵化平臺;集中建設企業員工宿舍、食堂、學校、商場、垃圾中轉站等公共配套服務設施,搭建企業員工生活配套平臺;在園區內規劃興建倉儲設施,建立物流信息網,搭建園區物流平臺;建立園區企業信用等級評價體系,完善銀企溝通合作機制,搭建園區和企業融資平臺;在組建園區辦證中心和商務工作協理員隊伍的同時,組建園區會計核算中心、信息服務中心、金融營業網點等服務機構,搭建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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