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意見

時間:2022-03-15 0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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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意見

為加快發展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以培育優勢主導產業和優質名牌產品為依托,按照“政府扶持、分類指導、因地制宜、市場運作”的思路,努力營造發展合作經濟組織的良好環境,著力引導合作經濟組織增強內生發展活力和服務功能,全面提升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水平,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二、發展原則

(一)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不能侵犯農民家庭承包經營自主權,正確處理好專業合作與家庭經營的關系。

(二)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以農民為主體,尊重農民意愿,堅持入社(會)自愿、退社(會)自由;要按照規范的章程和市場經濟規律,實行成員自主管理,民主決策,規范運行;把增加農民收入作為合作經濟組織一切活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千方百計實現組織成員利益的最大化。

(三)堅持合作制分配制度。要逐步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運行機制,實現盈余按成員投資額和交易額比例返還給本組織成員,完善分配機制。

(四)堅持市場運作和政府扶持相結合。培育和發展合作經濟組織,既要按照市場規律辦事,尊重農民自主經營的權利,又要給予正確引導和政策扶持,做到推動不強迫、扶持不干預、參與不包辦;依法保護合作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加強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管理。

三、發展目標

重點引導種植業、養殖業、農機及服務業等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要在優質米、肉雞、農機等方面促進發展,在現有近200余家農村新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基礎上,新發展50家,總數達到250家以上。全縣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在優勢農產品產地普遍建立起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全縣有50%以上的農戶加入到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有60%以上的主要農產品由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進行生產、加工和銷售。

四、推進措施

(一)鼓勵和引導多種形式發展。已經具備一定規模的專業生產基地或專業村鎮,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規模較大、生產相對分散的產品,以鄉鎮或村屯為單位建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積極引導重點生產區域建立專業合作社;規模較小、生產相對集中的產品,以行政村、自然屯或特定生產區域(可打破村界)為單位直接建立專業合作社。在堅持尊重農民意愿和法律規定范圍內活動的前提下,都允許存在、鼓勵發展。要注重培養創辦合作事業的領頭人,支持種養大戶、農機大戶、農民經紀人、村干部及鄉鎮經濟技術部門的科技人員發起組建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尤其要鼓勵農業科技人員到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從事技術開發、技術承包、技術服務,或直接領辦各類合作經濟組織;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到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自主創業。組建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可以形式多樣,既可發展松散、半松散型的合作組織,更要鼓勵發展經濟利益緊密聯結的合作組織;既可發展生產合作型、銷售合作型、科技服務型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更要鼓勵發展產銷結合和產銷一體型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二)引導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上規模、上水平。支持和引導已經具備一定經營條件及管理基礎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進一步擴大成員規模,提高服務水平,規范內部管理,增強自身活力。通過樹立典型、擴大知名度和發揮示范作用,帶動全縣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全面發展。扶持具有一定實力和規模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直接參股、控股或興辦農產品加工、流通等龍頭企業,不斷壯大經濟實力。支持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與國內外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農產品加工企業建立銷售網絡,通過訂單形式建立契約關系。條件成熟的地方,要因勢利導,推動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跨地區、跨行業聯合,組建農產品聯合社或行業協會,增強合作經濟組織生存、發展和競爭能力。

(三)支持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加強產品質量建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要充分利用優越的生產經營機制,注重提高產品生產質量。要認真貫徹有關農業生產標準和技術規程,引入新技術和新品種,實行標準化生產。支持專業合作社設立農資銷售點,對社員統一供應農資,降低生產成本。鼓勵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申報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質量體系認證,創立品牌,并享受有關優惠和獎勵政策。積極組織合作社開展產品推介活動,幫助擴大銷售,提高知名度。在全縣范圍內,農貿市場應優先安排設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自產自銷攤位。

(四)支持開展“四有”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創建活動。按照有組織制度、有合作手段、有較大規模、有明顯效益的要求,積極開展“四有”創建活動。圍繞優勢農產品和地區特色產業,在堅持家庭經營基礎上,擴大產業經營規模,提高專業化、集約化水平。要引導“四有”合作經濟組織為社員提供產前、產中、產后各項服務,指導其優化配置土地、資金、技術、市場等生產要素,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產出效益;指導“四有”合作經濟組織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組織機構和運行機制,重點要突破合作組織在產品聯合營銷和收益兩次分配上存在的矛盾,進一步拓展合作內涵,加強利益聯合。在具備一定條件和農民自愿的前提下,積極指導合作經濟組織吸收農民投資入股,興辦股份合作性質的專業合作組織;鼓勵有條件的“四有”合作經濟組織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和流通業,延長產業鏈,提高農產品附加值。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增強合作經濟組織自我發展能力,讓農民通過參與合作獲得更多收益。

五、優惠政策

(一)加強扶持。扶持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重點扶持合作經濟組織開展新品種、新技術的示范和推廣,實施標準化生產,農產品保鮮、儲藏、加工和包裝,農產品聯合營銷及對組織成員開展技術指導、信息服務、教育培訓等。把合作經濟組織作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力量,在有關農業、科技等項目立項上給予支持。

(二)簡化登記手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必須依法登記,需報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備案,便于政策、業務指導和工作決策。經營性合作經濟組織(一般為合作社),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領取企業法人或合伙企業營業執照。非營利性合作經濟組織(一般為專業協會),可直接到民政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社團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資格。

(三)給予政策優惠。符合條件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優先發放“綠色通道”通行證。合作經濟組織創辦農業科技示范基地、發展農林牧漁和從事農產品收購等臨時用地,視作農業生產用地,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采取租賃、入股等形式予以解決。合作經濟組織辦公或進行農產品加工、銷售等,應充分租用集體或農民閑置房屋;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到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工作。

(四)加大信貸支持。各信貸部門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合作經濟組織,簡化貸款手續,增加貸款投入,貸款利率適當優惠,探索和鼓勵合作經濟組織與農產品加工企業聯合建立信用聯保中介機構,解決生產資金貸款難問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任務。要增強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觀念,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共同關心、支持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各級農村工作部門和鄉鎮農經管理機構是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主管部門,要認真制定發展規劃,抓好示范建設和綜合協調,加強政策指導和規范管理,幫助其建立和完善各種管理制度及運行機制。

(二)整合資源、全力推進。各級供銷社要發揮自身優勢,與農民聯合興辦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專業合作社;科協要繼續加強對各類非營利性農民技術協會的指導;農、林、畜牧、水產、糧食、農機等部門要加強服務和工作指導,積極引導和培育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發改、工信、民政、財政、國土、交通、物價、商務、稅務、工商、電力、金融等部門要發揮各自職能,增強服務意識,確保各項優惠扶持政策的落實;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合作經濟組織的基礎知識,宣傳示范合作經濟組織的典型經驗及優秀帶頭人的先進事跡,為推動全縣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快速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