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技推廣安排意見
時間:2022-01-04 0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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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中央1號文件和省委省政府、農業部關于加強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有關文件精神,圍繞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以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為中心,按照強化公益性職能、放活經營性服務的要求,不斷創新思路,加大改革力度,強化公益性推廣機構建設,全面提升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的公共服務能力,為吉州發展現代農業、繁榮農村經濟、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提供有效服務和技術支撐。
(二)基本原則。堅持精干高效,科學設置機構,優化隊伍結構,合理配置農業技術推廣資源;堅持政府主導,支持多元化發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職能,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性;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進行探索和實踐;堅持統籌兼顧,與區鄉機構改革相銜接,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
(三)總體目標。按照“整合資源、綜合建站,統一協調、分塊運作,‘三權’歸區、財政保障,雙重管理、以區為主”的思路,在鄉鎮統一建立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財務獨立核算,人員集中管理。
二、主要內容
(一)體制改革
1.明確公益性職能。(1)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主要承擔的公益性職能:關鍵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和推廣;農作物病蟲害、動物疫病及農業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農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檢測、監測和強制性檢驗;農業資源管理和保護;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投入品使用監測;農村沼氣池建設、維護和管理;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推廣和管理;農業公共信息服務和培訓教育服務等職能;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不再從事經營性服務。(2)村級農技推廣協作員的職能:主要負責政策宣傳、配合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做好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負責農業技術資料和農作物病蟲情報的發放,做好農情信息傳遞和反饋,辦好科技墻報,準確上報各類報表;負責幫助示范戶開展各項試驗示范工作。(3)村民小組科技示范戶的職能:協助鄉、村農技員搞好農業新技術試驗示范工作,率先使用新技術、新品種、新材料,積極向周邊農戶傳授農業技術和生產經驗,充分發揮職能帶動作用,負責農業技術資料和病蟲情報的張貼,以及農情信息的收集、反饋。
2.理順管理體制。根據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和區農業產業布局特點,理順適應鄉鎮農技推廣體系的管理體制,做到權事統一,推行“‘三權歸區’,雙重管理,以區為主”的管理模式。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鄉鎮綜合站人、財、物以及相關業務管理;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轄區內農業技術推廣的組織領導工作,并對農技推廣機構負責協調和監督,確保鄉鎮綜合站編制內人員一年70%以上的工作日從事農技推廣工作。其人員調配、考評和晉升,要充分聽取鄉鎮政府的意見。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的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績效工資、社保、醫保、公積金等)、事業費(包括農技推廣、試驗示范和培訓經費)納入區財政預算。
3.完善機構設置,核定人員編制。按照“完善區一級,加強鄉一級,突破村一級,延伸組一級”的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的框架,進一步健全以區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為樞紐、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為骨干、村級服務組織為橋梁、科技示范戶為基礎的四級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網絡。構建以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為主導,多元化服務組織參與,充滿活力的農技推廣體系。
(1)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鄉鎮設立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和畜牧獸醫站,為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實行合署辦公,分塊運作。設站長1名、副站長若干名,實行任命制。鄉鎮畜牧獸醫站已按贛府發〔2006〕15號文件要求,2007年已改革到位,定編為18人,編制保持不變,其派出性質不變。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設置農技員、植保員、經作員、農產品檢測員、農資管理員、農村能源環保員六個崗位,根據工作需要,可實行一員多崗兼職制,每個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按崗位重新編制配備工作人員,總編制為38個。在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內實行站長負
責制,統一組織領導、統一工作協調、統一財務管理。
(2)村級服務網絡。每個村設1名農技推廣協作員、每個
組設1—2戶農民科技示范戶。農技推廣協作員由村委會成員兼任,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領導、村委會管理,并接受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的業務指導。農技推廣協作員和科技示范戶均要登記造冊,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
4.統一建站。按照省農業廳“統一規劃、統一標志、統一服務窗口”的要求,采取“整合資源,集中建站,合署辦公,分塊管理,資源共享共用”的辦法,建立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建站用地由所在鄉鎮政府保障并無償提供,鄉鎮政府有關單位辦理劃撥手續,建設經費采取向上爭取項目資金、區財政和所在鄉鎮政府安排配套建設資金的辦法解決。目前,各鄉鎮政府都已建或在建行政辦公大樓,農技推廣綜合站人員的辦公場所、住房問題和鄉鎮畜牧獸醫站人員的辦公場所問題由所在鄉鎮政府內部調劑解決,但必須提供集中辦公的場所,以便統一管理。
(二)機制創新
1.實行全員聘用。實現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人員的進、管、出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辦理,在全區范圍內統一調配。在不滿編的情況下,可向社會公開招聘。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由區人保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配合做好鄉鎮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競爭上崗考試工作。
2.完善考評制度。要明確服務內容,量化考核指標,積極探
索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鄉鎮政府和服務對象三方考核機制。要制定三方考核方案,統一考核內容、統一考核方式,將農業技術人員的工作量和進村入戶推廣農業技術的實績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將農民群眾和鄉鎮政府對農業技術人員的評價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并將考評結果與獎金分配、職務晉升、職稱評聘、繼續教育、解聘續聘等掛鉤。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鄉鎮政府、服務對象三方考評,按3:3:4比例計分。
3.創新推廣服務方式。全面推行以農技人員包村聯戶為主要模式的工作責任制度,形成農技人員抓示范戶、示范戶帶動輻射戶的農業技術推廣工作新機制。要分行業建立專家技術指導組,明確首席專家,把農技人員與示范戶對接作為關鍵環節。有計劃、有步驟地建設一支農民技術員隊伍。每個行政村要有1名以上專職或兼職農民技術員,每個村民小組要有1戶以上科技示范戶。利用農業科技示范場(基地、戶),搞好新技術、新品種的展示示范。每個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示范基地的面積應不少于5畝,真正做到有固定地點、有技術含量、有醒目標識、有示范作用。搞好與農業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合作,及時推廣新技術、新品種。支持在農村依法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多種形式的服務組織,規范服務行為,建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的信用制度,完善信用機制,
充分發揮社會化服務組織在農技推廣中作用。
4.切實提高隊伍素質。推行繼續教育制度,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地區農技推廣人員培訓與繼續教育規劃,對在編在崗農業技術人員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繼續教育,建立經常性的培訓制度,形成長效機制,確保一線農技推廣員三年輪訓一遍,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30天,培訓一批“一專多能”的“全科”鄉鎮農技人員。具有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農業技術推廣人員要定期參加市級和省級以上舉辦的專業知識培訓;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有初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資格的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培訓,要對村級農技員實行定期培訓,逐步建立和規范村級農技推廣協作員隊伍。進一步完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人員技術職稱評定等有關政策,落實相關待遇,吸引優秀人才從事基層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不斷提高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隊伍的整體素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事關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全局,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繁重。各鄉鎮政府要高度重視,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農村綜合改革,做好有關政策的銜接工作。區政府成立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領導小組,由區政府領導任組長,區政府辦、區人保局、區編辦、區財政局、區農業局、區發改委、區監察局、區科技局和鄉鎮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農業局,全面負責全區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各鄉鎮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切實抓好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做好機構編制、人員安置、財政保障、基建投入、科技項目支持等工作。區政府實行專項督查制度,重點督查各鄉鎮農技推廣服務站人員實名制、辦公場所和經費落實情況,并將工作進展情況全區通報。
(二)落實經費保障。積極爭取國家、省支持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的項目資金,對主動工作、成效明顯的鄉鎮優先予以申報。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實保證對基層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財政投入,確保基層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經費(包括工資、績效工資、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等)和事業費(包括農業技術推廣、試驗示范和農技人員培訓經費等)納入區級財政預算,并建立與財政收入同步增長機制,確保公益性農技人員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確保履行公益性職能所必須的經費。
1.農技人員工資補貼。農技員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農技人員在確保完成業務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可參加鄉鎮的中心工作,但績效工資差額部分由所在鄉鎮解決。
2.農技推廣和培訓經費。根據農業廳《關于印發〈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農業廳《關于貫徹落實<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區財政安排農技推廣經費和農技人員培訓經費。
3.村農技推廣協作員的工作報酬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在村級轉移支付中給予固定補助。村民小組科技示范戶,由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根據其承擔的農業技術試驗、示范工作情況給予補助。
(三)完善配套措施。加強對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資產管理,禁止違法拍賣、轉租、侵占、平調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資產的行為。區財政部門要會同農業部門依法明晰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現有的資產產權關系,場所已被拍賣的,要妥善解決好辦公場所。在充分整合利用現有資產設施的基礎上,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完善推廣設施,改善技術裝備和推廣手段。依托和組織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實施重大農業項目,改善推廣條件,鍛煉推廣隊伍,培養推廣人才,增強推廣能力。
鄉鎮農技推廣體系改革關系到我區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關系到我區農技推廣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各鄉鎮和區直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動員,協調各方利益,調動各方積極性,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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