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改進廉政建設實施意見

時間:2022-12-30 0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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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改進廉政建設實施意見

派駐紀檢機構管理得到加強,年市委、市政府辦公室轉發的市紀委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實施以來。推進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總體運行情況良好,但與反腐倡廉建設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有不相適應的地方。

為了積極探索實踐部門紀檢監察機構的工作模式,不斷改進和完善部門紀檢監察機構的管理,整合力量,構建相互學習和交流的平臺,借鑒省內其他市州的經驗,經市紀委監察局班子研究決定,在現有派駐體制的基礎上開展適度集合工作的模式。現就改進工作方法提出如下意見:

(一)適度分片。按照“職責相近”原則,將現有39個市級部門(單位)紀檢監察機構整合起來,以綜合和社會事業管理、經濟發展、司法執法3個類別組成3個片區工作組。工作組組長和副組長由市紀委副書記和常委或副局長擔任,成員為部門紀檢組長(紀委書記),成員的職務、編制、供給關系、工作職責按原有體制不變。每個組設牽頭召集人(聯系人),由市紀委室主任擔任,負責按照工作組的安排召集布置工作和承擔工作組與市紀委的聯系工作。工作組工作不代替部門紀檢組(紀委)的工作,部門紀檢組(紀委)仍然按原規定負責本部門紀檢監察工作,完成市紀委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明確職責。工作組的職責主要有五項:一是組織工作組成員開展政治學習和業務交流;二是圍繞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開展執法糾風、效能監察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專項檢查等工作;三是組織工作組成員述職述廉、開展民主測評,協助市紀委監察局對工作組成員單位及成員進行年度考核;四是調查核實片組內較復雜的信訪件和查辦一般性立案案件;五是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開展。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按照市紀委常委會或紀委書記、副書記的安排啟動;二是工作組根據組內的工作實際情況報市紀委批準后啟動;三是部門紀檢組(紀委)向市紀委請求經批準后予以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