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管控工作建議

時間:2022-05-27 0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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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管控工作建議

根據省水利廳《關于轉發水利部〈關于開展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專項行動的通知〉的通知》(黔水保〔〕105號)文件精神,水利部決定從年10月至年6月開展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專項行動。為集中力量切實抓好此次執法專項行動,進一步深入推動我縣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工作的開展,結合我縣水土保持執法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水土保持法》,認真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以大中型開發建設項目為重點,以執法檢查和通報曝光為手段,以增強公眾水土保持法制意識,減少水土流失災害,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為目的,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專項行動,進一步深化試驗區“開發扶貧、生態建設”主題內涵的重要舉措。

二、工作目標

要以此次執法專項行動的開展為契機,抓住機遇,大膽工作,以水利部門為主體,協同各部門執法力量,充分發揮水利綜合執法的優勢,深入貫徹執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規,堅持在監督執法實踐中提高自身素質和執法能力,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強化水土保持監管,加大開發建設項目落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的檢查力度,認真做好督促檢查資料的記錄和歸檔整理。精心組織力量,強化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工作,切實做到應收盡收,并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使用管理。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成立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水利水保、發展改革、國土、環保、司法等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做好部門協調,統一部署執法專項活動的開展

四、工作內容及處理方式

此次執法專項行動的對象是年以來已經建設完工或在建但未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開發建設項目,具體內容包括三類:一是沒有編報水土保持方案的,二是不按照已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實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三是主體工程已竣工驗收而未申請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未組織開展水土保持監理的,拒不繳納水土保持規費的。執法行動采取拉網式全面調查,不論項目規模大小,均在執法專項行動之列。

執法行動以水利局為執法行動主體,對執法檢查中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采取限期整改、通報、組織新聞媒體曝光、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投資主體實施限批等方式進行懲處。對無法查處的案件,要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五、進度安排

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總體時間安排為年9啟動,年上半年內完成。

1、第一階段(年9月—11月)啟動和培訓階段。召開會議部署專項行動,落實責任,明確目標,組織制定工作方案。

2、第二階段(年11月—年2月)調查、排查、登記、上報階段。對年以來完建或在建但未開展水土保持設施驗收的開發建設項目進行全面調查清理,對水土保持方案報批情況、落實情況和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情況及造成的水土流失、災害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將調查結果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建立本級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檔案。在全面清理的基礎上,對存在水土保持違法違規行為的項目進行專項執法檢查,核定水土保持違法違規事實,印發水土保持違法違規行為限期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要求。

3、第三階段(年1月—4月)分級處理階段。對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并將檢查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4、第四階段(年5月—6月)總結階段。繼續組織人員對有水土保持整改任務的開發建設單位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確保水土保持整改措施落實到位,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認真撰寫工作總結,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提出對策,增強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推動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工作的健康發展。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以此次執法行動為契機,大張旗鼓地開展水保法規的宣傳活動,做到在執法中宣傳,在宣傳中執法,使得水土保持法律法規深入人心。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大力宣傳專項執法行動的成果,擴大專項執法行動的影響,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