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廉政建設落實意見

時間:2022-01-29 0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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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廉政建設落實意見

根據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和省紀委第九次全會的部署,現對今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幾項重點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一)繼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項基礎性工作。

一是按照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和省紀委第九次全會對今年工作的部署做好任務分解工作,明確各項工作的主管領導、牽頭部門和參與單位。

二是進一步落實黨政領導班子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的制度。

三是進一步完善責任考核、責任追究制度。

(二)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各地、各部門要圍繞中央紀委第四次、第五次全會提出的六個重點,認真抓好責任追究工作,尤其是領導干部對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反腐敗工作敷衍塞責、不抓不管,以致屢屢發生大案要案、造成惡劣影響的;選拔任用領導干部違反有關政策規定、造成嚴主重后果的,要堅決按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干部的責任。各級紀委要加強與組織部門的工作聯系和配合,充分運用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兩種手段進行責任追究。上級紀委要加強對下級紀委的工作指導和支持,對責任追究方面的重要案件,及時進行督辦。

(三)強化監督檢查。今年下半年,省委、省政府將對近兩年來全省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重點檢查因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力致使中央和省委部署的反腐敗重點任務沒有落實的問題,并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各地、各部門也要加強對所屬地區和單位執行責任制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保證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落實領導干部不準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規定

(一)繼續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切實鞏固去年清理禮金禮券禮卡的成果。特別是“五一”、“十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各地、各部門都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加強監督,防止收受禮金禮券禮卡不正之風反彈回潮。

(二)進一步加強對黨員干部上交的禮金禮券禮卡的管理。黨員干部上交的禮金禮券禮卡,應由縣級以上紀委統一上交同級財政,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處理。

(三)嚴格執行紀律。對違反規定收受禮金禮券禮卡,在收受后一個月內未主動上交的,一經查實,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對用公款向領導干部贈送禮金禮券禮卡的直接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也必須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

(四)各市紀委、省直機關紀工委在10月底前向省紀委報送工作情況報告。省紀委在年底前向中央紀委報送書面報告。

三、落實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有關規定

(一)上半年完成縣(處)級干部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的清理工作。省紀委黨風室將會同各市紀委、省直機關紀工委、省教育紀工委,對全省縣(處)級干部配偶、子女從業調查摸底情況進行甄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提出糾正意見,并監督落實。各市紀委、省直機關紀工委、省教育紀工委在5月20日前向省紀委報送專題報告。省紀委在6月底前向中央紀委寫出專題報告。

(二)加強監督。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從業有關規定落實情況的監督,特別是對群眾反映領導干部配偶、子女違反從業規定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核查,對在調查摸底中弄虛作假的領導干部,要嚴肅處理。

四、狠剎奢侈享樂、鋪張浪費歪風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禁止用公款進行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農村基層進行公務活動期間不準用公款在社會上的經營性飯店用餐、嚴禁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嚴禁黨政機關到廬山等12個風景名勝區開會等規定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堅持艱苦奮斗、反對奢侈享樂各項規定的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堅決措施予以制止、糾正,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紀律責任。

五、糾正鄉鎮領導干部“走讀”現象

(一)各縣(市、區)紀委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鄉鎮領導干部“走讀”情況開展調查研究,結合實際建立相關制度,并加強監督檢查,切實解決鄉鎮領導干部“走讀”問題。

(二)各市紀委要注意發現好的典型,總結推廣其經驗和做法,指導面上工作。

各地、各部門在抓好上述幾項重點工作的同時,還要注意抓好禁止領導干部到企業和單位報銷應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個人費用,以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的其他制度、規定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