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養殖貸款貼息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18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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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金來源1、今年在市農村信用聯社列出部門資金作為發展牧業專項貸款。2、養殖戶自籌部分資金。
二、貸款對象1、已建、在建和擬建的牧業小區,使其滿負荷飼養。2、畜禽養殖大戶,擴大其飼養規模。3、支持專業村屯擴大養殖規模,提高品質。4、支持千家萬戶發展養殖業,宜大則大,宜小則小,形成小規模大群眾,全面發展養殖業的格局。(20*年,貼息貸款定為肉牛、奶牛、肉鵝三個品種)
三、貸款的基本條件1、有完善的同飼養規模相適應的飼養設施。2、有30%以上的自有資金和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3、有龍頭企業提供擔保。4、有合法有效的資產做抵押。5、根據貸款數額由養戶之間相互聯保。6、黨政機關干部、事業單位職工為養殖戶擔保,每人擔保金額3萬元以內(身份證、本人承諾書、單位介紹信)。
四、貸款數額和標準,根據現行市場價格,按養殖規模,由農村信用社提供70%貸款,自籌資金30%。優質成齡奶牛,每頭貸款1.4萬元,自籌0.6萬元,肉牛每頭貸款0.2萬元,自籌0.1萬元,豬、羊、鵝、鹿等按上述比例協商確定。
五、貸款程序和審批權限1、分散小規模的養戶、專業村屯、養殖大戶、牧業小區貸款,向所有信用社、鄉(鎮)村申報養殖合同、規模、計劃,由信用社審查其貸款條件、償還能力,符合條件的予以支持。貸款額度單戶累計3萬以下的由信用社有關,采取5戶聯保方式發放。單戶貸款累計超5萬元(不含5萬元),應有合法有效的財產抵押,由信用社報聯社審批后發放。2、貸款前養殖戶30%以上自有資金必須存入信用社。
六、貼息的兌現辦法,養殖戶的貸款利息,信用社正常收取,20*年,養殖奶牛、肉牛和鵝的養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由所在地鄉、村和市畜牧總站對其養殖情況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養殖貸款是否用于發展畜牧業,是否實施養殖計劃,是否基本達到了計劃的養殖規模。散養戶和規模較小的養戶,由所在村委會審查,專業村屯、養殖大戶由鄉(鎮)政府審查。牧業小區由鄉(鎮)政府和畜牧總站共同審查。經審查,基本達到養殖規劃要求的戶,憑養殖貸款合同和收息憑證,到所在鄉(鎮)政府匯總,市畜牧總站綜合審批后到有關部門領取貸款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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