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職黨員目標管理意見

時間:2022-06-27 0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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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職黨員目標管理意見

各鄉鎮黨委: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精神和“*”重要思想,不斷創新漁農村黨員教育管理方法,使廣大漁農村黨員“有職有責、有崗有位、有位有為”,推進我縣漁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促進“三級聯創”、“先鋒工程”和“三培養”活動的深入開展。經研究,決定在我縣漁農村無職黨員中,開展設崗定責目標管理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一、指導思想以黨的*精神和“*”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黨章》規定的黨員權利、義務為依據,不斷鞏固和擴大“*”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成果,積極探索漁農村無職黨員發揮作用的新途徑,解決漁農村無職黨員發揮作用難的問題,增強黨員在群眾中的影響力,增強漁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和號召力,使之真正成為“*”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二、設崗定責的原則及崗位設置(一)設崗原則:按需設崗,因人選崗,以崗定責,責任到人。(二)設崗類型:崗位類型分為四大類,一般設十個崗位:經濟發展類:包括科技示范崗、勤勞致富崗等。公共事務類:包括計劃生育崗、生態環境保護崗、社會治安維護崗等。村務監督類:包括村務財務監督崗、土地管理監督崗、村規民約執行監督崗等。思想政治類:包括政策法規宣傳崗、文明新風崗等。具體崗位的設置由各村黨支部根據本村的黨員狀況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人口多少、工作量大小等情況來確定。(三)設崗對象:漁農村無職黨員的設崗對象為村脫產干部以外,身體健康的黨員(村脫產的黨員干部履行其現有職責)。也可以把那些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年紀較輕、素質較高、有一定特長的以及“三培養”對象中的入黨積極分子列為上崗對象,用上崗履行職責的實踐,增強他們的黨性鍛煉。(四)設崗程序:各村黨支部在公開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及崗位職數的基礎上,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黨員自薦、民主推薦、群眾評議和黨支部提名、黨員投票等程序,結合黨員的特點、特長擇優配崗,使廣大漁農民黨員找到適合自己特長的崗位。三、實施步驟漁農村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學習動員各鄉鎮黨委和村黨支部要認真組織廣大黨員學習黨的*精神、“*”重要思想、《黨章》、黨內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精神,大力宣傳設崗定責的目的、意義、方法和要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第二階段:調查摸底在學習動員的基礎上,以村黨支部為單位進行調查摸底:一是調查了解黨員的年齡、文化、能力(特長)、素質、分布狀況以及家庭情況,并進行綜合分析、登記造冊;二是調查了解本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風氣等方面的狀況;三是收集整理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找到需要無職黨員發揮作用的支點,掌握第一手資料,為合理設置黨員崗位提供科學依據。第三階段:設崗定責根據設崗程序,具體分四個步驟進行:1、設置崗位: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和設崗原則,確定崗位和職責。崗位職責的每項目標既要有履行工作職責的定性要求,又要有量化考核指標;既科學規范,又簡明易行,方便考核。2、自我認崗:村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通報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及崗位職數,由無職黨員結合自身的年齡、文化、體能、特長及居住地等實際狀況,自我選擇一個崗位,并向支部申報。3、支部定崗:在黨員個人自選申報的基礎上,支部向全體黨員公布和介紹每個申報人的基本情況、主要表現、特長等情況,采取由黨員大會民主推薦(無記名投票)的辦法,在每個崗位確定若干名得票較高的黨員,作為上崗黨員初步候選人;按照尊重個人意愿和因人制宜、總體平衡的原則,村黨支部對該崗位的候選人進行討論審定,最終確定人選,并與其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4、公示明崗:對無職黨員定崗情況和崗位職責要求,通過村務公開欄、黑板報或召開會議等多種形式向黨員和全體村民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監督。第四階段:組織實施黨員上崗后,應迅速轉入設崗定責的實施階段。各鄉鎮黨委對實施情況,要進行跟蹤了解,加強指導。村黨支部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保證黨員的知情權。對上崗的黨員,要確定支部委員分別聯系,定期組織學習,開展活動,匯報工作。四、工作要求(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各鄉鎮黨委和村黨支部務必切實加強領導,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統一全體黨員的思想認識,努力調動黨員參與設崗定責的積極性。鄉鎮黨委要成立領導小組,把指導村黨支部開展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活動作為聯村干部的一項工作內容,指導所聯系的村黨支部抓好黨員崗位目標的制定和實施。村黨支部要把設崗定責工作作為支部自身和黨員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集中時間和精力,切實抓緊抓好。(二)科學設崗,強化培訓。各鄉鎮黨委要指導村黨支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全面摸清漁農村黨員的文化水平、身體狀況、各自特長等基本情況,為做好設崗定責工作提供科學合理的依據。要堅持從各村的實際出發,合理設置崗位,明確黨員參加各崗位活動的職責。要切實加強對上崗黨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充分利用鄉鎮黨校、村黨員活動室二級培訓網絡,采取集中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的方法,對黨員進行崗位專業知識和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履行職責的能力。(三)建立機制,規范管理。要著重建好三個機制:一是建立教育管理機制。由村黨支部建立上崗黨員履職記錄薄(由縣委組織部統一印制),設置上崗黨員崗位牌,并建立黨員上崗跟蹤考察信息反饋制度。二是建立健全檢查考核機制。要求村黨支部每半年召開一次上崗黨員履責情況分析例會,上崗黨員每半年一次向村黨支部匯報工作情況,年終向全體黨員和村民代表述職。村黨支部根據上崗黨員實際履責情況作一次半年登記,年終采取群眾民意測評和支部綜合評定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總評打分,按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確定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檔次。三是強化獎懲激勵機制。對全年認真履行職責,經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的黨員要予以精神鼓勵和一定的物質獎勵,并推薦給上級黨組織參加評優評先;對不稱職的,通過調整崗位或幫教后仍無轉變的,以不合格黨員評處,做到獎優汰劣,充分激發黨員的履職熱情。設崗定責工作是今后我縣基層組織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各鄉鎮黨委一定要認真抓緊抓好,并創出一定特色。在實施過程中,要把設崗定責與村干部發揮職能作用區分開來,強調上崗黨員履行職責是村級工作的有益補充,不能代替村干部行使職權,村干部也不能把自己的本職工作推給上崗黨員。對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研究,制定出改進措施,以確保黨員履職盡職,使設崗定責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