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03 0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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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辦)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內容見局網站)將于20*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局實際,現就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具體體現;是堅持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是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認真貫徹施行《條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是行政機關的重要職責和基本義務。日前,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和市政府辦公室多次發文、簽發明傳電報,部署、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提出了明確要求。為此,各處(室、單位)要充分認識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不斷增強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突擊做好施行《條例》的各項準備工作,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機制
政府信息公開是政務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抓、辦公室負責,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的工作機制,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局信息辦協助局辦公室切實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各處(室、單位)負責提供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公開信息源,局信息辦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技術支持、網上,局監察室負責考核評議及責任追究。
三、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和方式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的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政府信息包括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1、范圍。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2、內容。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其內容可分為6個方面:
(一)機構概況:包括機構主要職能、機構領導及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二)政策法規:包括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國務院部門規章、省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政府規范性文件、本單位規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
(三)規劃計劃:包括中長期規劃、階段性規劃計劃、年度工作計劃;
(四)業務工作:包括各類業務文件、年度重點工作安排、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工作總結;
(五)行政許可:包括行政許可事項及依據、本單位行政許可辦理規定;
(六)其他符合公開范圍中基本要求之一的。
3、方式。要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觀的原則,通過政府網站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及時、準確、全面、主動地公開我局政府信息,積極暢通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根據我局實際,目前主要采用網上公開和在公共查閱室公開兩種形式公開政府信息,今后還將采用報刊、電話、召開新聞會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人事編制網是局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局信息辦負責將政府信息在*人事編制網上,向社會公開,網上信息按《*市人事局網站信息管理暫行規定》(鹽人通[2006]31號)執行。在公開政府信息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得公開。
四、建立依申請公開制度
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我局申請獲取相關的政府信息。要積極探索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認真細致地把握好“申請、受理、登記、審查、處理、答復”等各個環節,有效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要做到積極受理、認真登記、負責處理和及時答復,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對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原則上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五、突擊做好政府信息的清理工作
各處(室、單位)要集中人力、時間,對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和內容,對自2003年1月1日以來,本部門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紙質文件、電子文檔)進行認真、細致、全面、快速的清理,填寫《*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草表)。在此基礎上,局辦公室和局信息辦要對清理出來的政府信息按時間順序進行分類匯總,局信息辦根據匯總信息認真編制《*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時向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檔案館、市圖書館公共查閱室報送政府信息,并在網站。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是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前提,有利于提高政府信息的管理水平,方便群眾按圖索驥,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是行政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對外說明和服務承諾,是為公民、法人及社會組織方便快捷地查詢、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提供的方法指導。
六、時間安排
1、20*年4月15日前,局信息辦完成*人事編制網“政府信息公開”模塊設計,并投入試運行。
2、20*年4月20日前,各處(室、單位)將清理出來的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紙質文件、電子文檔)報局辦公室。
3、20*年4月25日前,局辦公室和局信息辦完成局政府信息的分類匯總。
4、20*年4月30日前,局信息辦完成《*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編制任務,報市政府辦公室(電子版)、市檔案館和市圖書館備案(紙質正式文本),并在網站,將政府信息添加到信息庫中,向社會公開。
5、自20*年5月1日起,各處(室、單位)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報局辦公室;局辦公室于七個工作日內完成信息匯總,更新《*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并送市政府辦公室、市檔案局、市圖書館、局信息辦;局信息辦在六個工作日內完成在網站上。與此同時,我局開始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是一項新的日常工作,局全體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條例》、理解《條例》、熟悉《條例》并使用《條例》,逐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意識,不斷提高工作水平。貫徹實施《條例》意義重大,影響深遠,任務繁重,各處(室、單位)必須高度重視,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樹立服務意識,正確處理公開和保密的關系,積極穩妥地做好《條例》的實施準備工作,保證《條例》的順利施行。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監督和保障機制,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局年終考核指標體系,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正常化、規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