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休干部生活補貼意見
時間:2022-02-06 04: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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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是我們黨的寶貴財富。從政治上關心,生活上照顧好老干部是我們黨和國家堅定不移的政策原則。中央、市委在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制定了許多從優的政策規定,特別是對癱瘓在床的離休干部,曾先后幾次提高了護理費標準,按照《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勞動局關于提高我市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的通知》的規定,自**年1月1日起,對**年7月6日以前和**年7月7日至**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分別提高為每人每月120元和100元。從現行的護理費標準看,已無法保證生活不能自理的離休干部正常護理費用支出,給這些離休干部和家庭帶來一定的經濟困難。為更好地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使離休干部幸福安度晚年,保證生活不能自理離休干部的正常護理,借鑒兄弟市區的經驗和做法,結合我區實際,現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干部給予生活困難補貼提出如下意見:
一、生活困難補貼發放的范圍和條件
區屬機關、企事業單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長期癱瘓在床、飲食起居需要他人照顧(至少在半年以上)的離休干部。
二、生活困難補貼發放的標準
每人每月補貼100元。
三、資金渠道及審批程序
離休干部生活困難補貼所需資金從區財政劃撥給老干部局的老干部困難補助資金中列支。審批程序是:由離休干部本人或家屬提出書面申請,離休干部所在單位、系統工委審查簽屬意見后,由區委老干部局審批并負責組織發放。
四、本意見從20*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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