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監督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24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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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監督工作意見

市直屬有關單位黨委(黨組):

為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干部監督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對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監督,促進各級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提高領導干部的素質,根據省委辦(19**)20號和省委組織部浙組(20**)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對建立干部監督工作聯系通報制度(以下簡稱"聯系通報制度")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聯系通報制度的目的

通過建立組織部門與有關執紀執法、行政監督部門之間的聯系通報制度,經常溝通干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交流信息,交換意見,把對干部的黨內監督同司法監督結合起來,形成合力,使執紀執法部門及其他監督機關監督、審查干部的成果能夠在干部管理和選拔任用中得到有效的運用和體現,以利于黨委和組織部門更加全面、準確地了解和使用干部,及時掌握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中帶傾向性的問題,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解決措施,從而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

二、聯系單位和通報對象

市委組織部與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人事勞動局、市審計局、市信訪局等單位建立聯系制度。重點通報市委管理的領導干部及市直單位科級領導干部的有關情況。

三、通報的內容

1、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問題。

2、違反《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條例》的問題。

3、嚴重違反現行財經紀律,侵害國家、人民利益的問題。

4、違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廉潔自律有關制度、規定的問題。

5、有關道德品質、思想作風等方面的問題。

6、其它違紀或違法的問題。

7、一個時期干部隊伍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四、通報的方式方法

1、市委組織部建立干部情況資料庫。對領導干部經調查基本屬實的問題,構成違法違紀已立案審查、偵查、收容審查、拘留、逮捕、審判情況等,各執紀執法部門要以填寫《干部問題情況聯系通報表》的形式向市委組織部進行通報。對雖未經調查核實,但需要組織部門及時了解、掌握,以便在干部選拔任用時把關的情況,應以口頭形式及時通報。

2、建立聯絡員信息通報聯系制度。各聯系單位都要確定一名干部監督信息聯絡員,與組織部干部監督室保持經常性的工作聯系,定期或不定期向干部監督室通報干部有關情況,信息通報一般為一季度一次。立案查處的干部案件和有比較重要舉報情況及時通報。《干部問題情況聯系通報表》由聯絡員負責填寫,經單位分管領導審閱簽名并加蓋公章后,于每季末送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室。

3、一個時期干部隊伍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可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各聯系單位聯絡員會議,有針對性地進行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必要時,由組織部門負責同志召集各聯系單位負責人會議,溝通信息,交換意見,分析問題,研究對策。

五、建立聯系通報制度的有關要求

1、建立聯系通報制度,是一項十分嚴肅、慎重、細致的工作,各聯系單位要確定一名領導同志分管,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積極配合組織部門共同做好領導干部監督工作。

2、各聯系單位從事聯系通報工作的有關人員,要堅持和發揚實事求是、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確保收集、通報信息的質量;要如實通報干部群眾舉報反映的情況,做到收集一件,通報一件;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向無關人員泄漏收集和通報的內容。

3、各執紀執法部門要為干部監督信息聯絡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環境,對聯絡人員盡量做到相對穩定,必須調整時應事先向組織部門通氣,以保持干部監督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中共**市委組織部

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