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會議意見

時間:2022-10-11 0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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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會議意見

為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機制,進一步提高鎮局級單位干部任免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和規范化水平,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本意見適用于鎮黨委會、市機關黨委(黨組)會或行政辦公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

二、旁聽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具體負責,旁聽員由市委組織部和市紀委工作人員組成。

三、旁聽工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各單位擬定召開討論決定干部任免會議后,提前2天向市委組織部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召開會議時間、地點、應到會人員、討論干部數量以及討論人選民主推薦、考察、醞釀等規定程序實施情況,市委組織部視情提前給予是否派員參加的回復。

(二)旁聽員會前與召開會議單位主要領導進行溝通,了解有關情況。

(三)旁聽員應監督會議是否按照《干部任用條例》、《鎮局級單位干部任用工作規程》、《**市鎮黨委任用干部實行票決制的規定(試行)》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進行,并認真做好記錄,同時負責監督會議實行集中討論、民主決策的情況;認真審查會議記錄是否全面真實。旁聽員不參與干部任免討論決定。

(四)旁聽員應在會后與召開會議單位主要領導交換意見,對會上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向派出部門書面匯報參加會議情況。

(五)對旁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召開會議單位應及時糾正。

四、本意見自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