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意見
時間:2022-10-05 0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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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完善干部工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有效調控的管理體系,推進干部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為建設一支符合"三個代表"要求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提供制度保證,根據黨的干部工作的有關規定,現對加強本區區級機關科級領導和非領導職務干部(以下簡稱科級干部)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和原則
(一)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認真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持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提高科級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努力建設一支文化水平較高(一般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年齡結構合理(以40歲左右為主體,30歲左右占相當數量)、政治堅定、忠于職守、開拓進取、勤政為民、清正廉潔、精干高效的科級干部隊伍。
(二)原則
科級干部管理,要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同時要注重完善機制,從健全教育、管理、監督三位一體機制入手,抓好各個環節措施的落實,切實推進科級干部隊伍的建設;要實行分級管理,科級干部的日常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區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科級干部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要強化管理規范,對科級干部的選拔任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工作,要嚴格執行黨的干部工作和國家公務員制度的有關規定,做到規范、有序。
二、主要內容
(一)堅持競爭上崗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建立以競爭為核心,任人唯賢、優化配置的干部任用機制,進一步完善競爭上崗的用人制度。
區級機關科級領導職位,遇有人員空缺、人員調整、職位輪換、機構調整等情況,一般應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確定人選。
科級干部競爭上崗,原則上在機關內部實施。對某些專業性較強、本單位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在本系統內或面向社會公開選拔。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的職位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競爭的職位,不列入競爭上崗的范圍。科級干部的競爭上崗工作,在本單位黨委(黨組、黨工委)的領導下進行。競爭上崗的具體辦法參照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嘉人(1998)第55號《**區機關公務員競爭上崗的試行意見》的精神實施。
今后,競爭上崗要作為區級機關內部科級干部選拔任用的主要形式。通過競爭上崗的方式選拔任用的科級干部的比例應逐年提高。
(二)實行輪崗交流
為了增強機關活力,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根據積極、有效、適度的原則,結合干部考核情況,推進科級干部輪崗交流,并形成制度。科級干部凡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5年的,原則上要進行輪崗;凡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10年的,必須進行輪崗;對在同一職位上任職已滿10年,因情況特殊不宜交流的,應報請區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各部門每年輪崗的人數,一般不低于科級干部相應職數的20%。輪崗一般在本部門不同科室之間進行,也可在條與條、條與塊之間輪崗。要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嚴肅組織紀律。對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輪崗決定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或就地免職。各單位在每年年末,應將本年度輪崗情況及下年度輪崗計劃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事局備案。科級干部輪崗具體辦法參照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嘉人(**)第57號《關于做好**年**區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工作的意見》的精神實施。
(三)推行聘任制
科級領導干部的任用,一般應實行聘任制,聘任期一般為2年。對新提拔的科級領導干部,聘任期一般為1年,聘任期滿,經考核勝任者,予以續聘;對不勝任者,解除聘任職務,回原崗位或按原職級安排適當工作。
在推行干部聘任制度中,對新提任的科級領導干部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對不再擔任科級領導干部的,要區別不同情況,根據本人條件作出適當安排,有的可以改任非領導職務,有的可以根據組織安排和個人意愿到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有的可以實行待崗學習培訓。對符合條件的,也可以提前退休。對被調整下來的干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工作實績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條件的,可以重新聘任。
(四)規范任用程序
任用科級干部,要根據規定的職務名稱序列和職數限額,嚴格按照規定的任職條件,以及民主推薦、資格審查、全面考察、領導集體研究決定和依法任命的基本程序進行,并分別報區委組織部和區人事局備案。進一步擴大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民主,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擴大民主推薦、民意測驗和民主評議的范圍,改進方法,提高質量。區組織人事部門對不按任用條件、職位職數要求和規定程序任用的,責令予以糾正;對違反規定任用科級干部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或主要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五)完善考核制度
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群眾公認和注重實績的原則,以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加強對科級干部的考核。考核結果與獎懲掛鉤,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的,可視情給予獎勵;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視情進行誡勉談話、限期改進,或予以降職,直至辭退。
(六)強化崗位培訓
加強科級干部的崗位知識培訓,鼓勵科級干部通過自學和培訓等途徑,增強業務能力,提高自身素質。建立科級干部的任職培訓和輪訓制度,新任科級領導干部上崗前或上崗后半年內必須參加全區統一組織的任職培訓,每年由區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科級干部進行輪訓。科級干部參加教育、培訓的情況,應作為任職和晉升職務的依據之一。
(七)加大新老交替的力度
切實加強科級干部后備隊伍建設,推進科級干部隊伍整體性新老交替,形成優秀青年干部脫穎而出的機制,加快科級干部隊伍年輕化的進程。對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干部,應實行最高任職年齡限制。科級領導職務任職年齡男性不超過53周歲,女性不超過48周歲;情況特殊的,經區組織人事部門批準方可適當放寬。對退出科級領導崗位的同志,組織上要關心、照顧好他們的切身利益,讓他們在合適的崗位上繼續發揮作用。具體辦法參照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嘉人(**)第57號《關于做好**年**區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工作的意見》的精神實施。
三、加強領導
各單位黨委(黨組、黨工委)要把加強科級干部的管理作為建設符合"三個代表"要求的高素質干部隊伍的一項重要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制定相應辦法,認真組織實施。要經常分析科級干部隊伍的情況,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切實關心科級干部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各單位黨委(黨組、黨工委)組織人事部門是本單位黨組織管理干部的具體職能部門,要挑選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干部負責這項工作,加強調查研究,落實工作職責。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級干部的管理工作。各單位黨委(黨組、黨工委)加強科級干部管理工作的情況納入組織人事工作年度考核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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