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區倒房重建意見
時間:2022-09-11 0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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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縣災情已經基本穩定,生產救災、重建家園全面開展。為切實做好災區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確保災區群眾年底前搬進新居,現就我縣災區倒房重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高度重視災區倒房重建工作
災區倒房重建工作是當前一項緊迫而重要的任務,是事關民生的大事,關系受災群眾的切身利益。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做好受災群眾倒房重建工作,著力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直接的利益問題,讓受災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二、科學規劃和選址
各鄉鎮倒房規劃,要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統一安排、分步實施的原則,力求在恢復的基礎上有所改善,有所提高。要做到近期救災與遠期減災相結合,與推進民生工程相結合。要切實加強倒房重建選址工作,堅持科學規劃,積極幫助群眾選址,協調好宅基地的調整等工作。做到能集中建的就不要分散建,能選擇高地建的就不要在低洼地建,能遷建的就不要在原地建,能建好的就不要建簡易的。同時,也要尊重群眾的意愿,考慮實際承受能力。各鄉鎮對五保戶倒房重建要與敬老院的修建和擴建相結合,或以幾個村為單位進行集中建房,做到“集中建房,分散供養,產權公有,輪轉使用”。每個鄉鎮要至少建立一個分散供養集中居住的五保連片建房點(5戶以上)。
三、準確確定建房戶
各鄉鎮要在已經建立的倒房臺帳基礎上,嚴格按照程序評定建房戶,即倒房戶要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報鄉鎮政府審核;鄉鎮審核后,在村級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民政部門審批;縣民政部門審批情況要在村級再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要包括該戶倒房情況、家庭人口、重建間數、擬補助款數等。同時,對今年建房戶按五保戶、低保戶、相對貧困戶、一般戶進行分類補助。
四、建房補助標準和發放程序
(一)建房資金補助標準。根據國家“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生產自救,社會互助”的救災工作方針,突出解決五保戶、低保戶等政府救助對象的建房困難,同時兼顧一般倒房戶。五保戶每戶按一間主房(20平方米)和一間廚房(5平方米),補助1萬元;低保戶和相對貧困戶按每戶建房不超過2間進行補助,每建一間(20平方米)分別補助5880元和4200元。一般倒房戶按國家補助標準每戶不超過兩間,每間補助1500元。對嚴重受損房屋的加固維修按每間200元進行補助。
(二)資金發放程序。建房補助資金采取“先建先補,不建不補”的辦法,實行分期撥付。9月初,根據各鄉鎮上報計劃建房數結合已撥款,補齊所需建房資金的60%。11月底根據建房驗收情況再撥付剩下的40%。各鄉鎮根據建房進度,起地基建到1米高時對照建房標準進行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對合格的上報建房資金發放花名冊,由縣民政局組織有關單位抽查合格并簽署意見后,由鄉鎮打卡發放補助資金的60%。其余資金待房屋全部完工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發放。
五、建房質量和時間要求
建房質量標準如主體結構、地基深度、墻體厚度等按建設部門滿足安全居住的質量標準為標準。全縣災民倒房恢復重建工作于8月底完成規劃、設計等工作;9月份組織實施并于月底完成工程一半;10月底全面完成建房任務;11月完成全面驗收;12月災民全部搬進新居。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災民建房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成立災民建房領導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全力推進,逐項抓好落實。對五保戶建房由各鄉鎮具體負責實施,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施工,統一驗收;對其他戶災民建房,要搞好服務,充分尊重群眾意愿,但建房標準不得降低。要實行倒房重建領導干部包保責任制,縣級領導包到聯系鄉鎮、聯系村,鄉鎮領導包到戶,做到任務明確,責任清楚,工作到位。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務實高效,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強監督管理,嚴明紀律,有序推進,真正把好事辦好,好事辦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