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中年級主任管理負責制
時間:2022-04-10 08: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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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吉縣教字[2013]15號文件《關于加強高中教學與管理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結合本校教學管理實際情況,為了進一步發揮年級組管理的有效功能,經學校行政辦公會研究決定,從2013年上半年起,在高一年級實施“年級主任負責制”管理工作試點,2013年下半年開始全校鋪開。現將“年級主任負責制”實施方案制訂如下:
一、年級組管理崗位設定
年級主任:一名,由年級組中層領導競聘產生
年級副主任:二名,由年級組任課教師競聘產生
掛年級指導工作副校長:一名,由學校辦公會安排
二、崗位職責
1、年級主任:主持本年級的全面工作,負責本年級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管理上對學校校長負責,業務上接受學校副校長和有關處室的指導。具體有:
(1)負責協調本年級組與學校各職能部門的管理工作;
(2)負責本年級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計劃的制訂與落實;
(3)負責本年級組課務的安排與協調;
(4)負責本年級組招生宣傳、學生編班、考試組織協調工作;
(5)負責本年級組家長委員會的組織工作,審批節假日加班補助費用。
2、年級副主任(分管教學工作):協助年級主任抓好本年級組教學管理。具體有:
(1)負責本年級組教學常規的督查、落實;
(2)負責本年級組班主任工作制度的制定、檢查、落實;
(3)負責本年級組教師下班安排、檢查、記錄;
(4)負責年級組各種考試的具體落實,成績分析與反饋。
3、年級副主任(分管學生工作):協助年級主任抓好本年級學生的思想教育、文體活動的開展、學生行為規范建設、年級組辦公日常事務。具體有:
(1)負責抓本年級組學生的行為規范,如早操、課間操、每日一學生宣誓、每周一班會、半月一年級集會、考后表彰、學生就寢紀律等工作;
(2)負責本年級組辦公的日常事務,如工作安排表的發放與收集、年級組辦公室的整理與衛生打掃安排、年級辦公用品的購置等工作。
4、掛點副校長:指導本年級的年級主任、副主任開展各項管理工作,協調年級組與學校各職能部門的關系,督促年級主任負責制的落實。
三、享受的權利
年級主任、副主任競聘產生后,聘期為三年(高一至高三),由學校下發聘書,報縣教育局備案,如出現不稱職情況可中途解聘,聘任期間,年級主任、副主任享受以下權利:
1、年級主任享受學校中層正職待遇,副主任享受學校中層副職待遇,其津貼、獎勵均與所負責的年級高考成績掛鉤,均要參加學校行政會。
2、有權參與縣教育局每年一度的中層領導考評,評為優秀的頒發優秀年級主任證書,優秀年級主任可優先推薦選拔校級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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