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管辦軟環境和效能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12-29 09: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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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效能建設優化發展環境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辦作風建設,使我辦軟環境和效能建設工作再上新的臺階,現就我辦2015年度軟環境和效能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中紀委五次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提升服務效能,打造全市最優、全省一流招投標市場環境”為主題,全面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機關作風建設會議精神。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形成領導帶頭、部門落實、人人有責的軟環境工作局面。通過深入推進招投標服務理念、服務方式、管理模式、效能督查和效能體系建設等創新,動員全體干部職工奮力在各個崗位創先爭優、爭創一流,全面完成我辦軟環境和效能建設目標任務。
二、總體要求及目標
以制度建設為基礎,推動各項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以機制創新為動力,著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大力推行“五零”服務舉措(即:服務方式“零距離”、服務過程“零障礙”、服務事項“零積壓”、服務質量“零差錯”、服務效果“零投訴”),以問責、問效為抓手,重點整治“亂作為”(即:違規決策,錯誤履職,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嚴厲問責“不作為”(即:敷衍塞責,推諉扯皮,慵懶散拖,監管不力),消除“中梗阻”,追責“太平官”、“逍遙官”。積極打造高效快捷的招投標市場環境、公開透明的政務環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努力實現五個“明顯”(即:精神面貌明顯改觀、工作作風明顯改進、服務意識明顯增強、辦事效率明顯提高、發展環境明顯優化),全面提升我辦軟環境和效能建設的質量和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
各科室和服務中心要組織科室所有人員認真學習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方面的有關制度、規定及省、市、縣有關會議和領導的講話精神。主要包括:中央政治局制定的《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省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十項規定》、市委和縣委《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十二項規定》、《市“為官亂為”、“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實施意見》等。要通過學習活動,幫助干部職工深刻認識加強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使全體干部職工進一步統一思想,增強發展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紀律意識。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建立健全我辦“領導帶頭、部門落實、人人有責”的軟環境和效能建設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成立縣招管辦加強機關作風和效能建設考核辦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員:
(三)加強管理,嚴格遵守“十不準”規定
1.不準未經批準遲到、早退、缺席和無正當理由串崗、脫崗、離崗等;
2.不準在辦公時間、辦公場所在電腦上玩游戲、觀看、收聽、閱讀與工作無關的視頻、音樂、小說等;
3.不準在辦公電腦上安裝和使用炒股、購物、聊天等軟件;
4.不準工作時間在辦公場所聚集聊天、大聲喧嘩、吃早點、零食、水果等和做與工作無關之事;
5.不準在工作時間衣著不整、言行不端、舉止不雅和工作日中午飲酒;
6.不準對服務對象態度不熱情、言語不文明、甚至刁難和與服務對象爭吵;
7.不準當辦不辦、推諉扯平、敷衍塞責、違規辦理服務事項;
8.不準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
9.不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以及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和其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10.不準陽奉陰違、不顧大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縣委、縣政府安排工作討價還價或落實不力。
(四)加強督查,嚴格考核
效能辦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科室人員執行單位規定及其他紀律制度情況進行考核,每月不定期考核不少于2次,通過監督和查處,推進軟環境工作的不斷優化,確保我辦優化發展軟環境各項目標、制度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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