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檢查工作要點

時間:2022-09-12 04: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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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檢查工作要點

一、組織機構

因工作關系,調整縣環保局涉企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紀檢組長任副組長,各股、室、站、隊負責人為成員。有效防止我局執法人員出現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行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二、檢查對象和時限

組織查處全縣排污單位和企業、個體工商戶在生產、流通等方面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檢查的時限為2013年全年。

三、檢查的項目

1、環境保護各類專項檢查;

2、污染源現場執法監察;

3、污染事故糾紛調查處理;

4、污染源普查現場核查;

5、自然生態和農業生態的環境監察;

6、群眾來信來訪的調查處理;

7、環評項目“三同時”驗收工作;

8、核發排污許可證有關資料的現場檢查;

9、應對各類環境突發事件現場檢查;

10、排污費稽查。

四、檢查依據

《環保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環境監理工作制度》、其他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類專項行動相關規范性文件。

五、檢查人員分組情況

1、環境保護各類專項檢查帶隊領導:

監察大隊大隊長:

成員:

2、環評項目“三同時”驗收帶隊領導:

組長:

成員:

3、污染源普查及核發排污許可證有關資料的現場核查帶隊領導:

組長:

成員:

4.主要污染物排放監督性監測

帶隊領導:

組長:

成員:

六、檢查的目的及內容

1、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在企業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2、污染源企業現場檢查,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

3、參與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產生的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

4、參與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的常規環境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