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場社會管理暨平安創建工作要點

時間:2022-08-21 03: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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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場社會管理暨平安創建工作要點

2014年全場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以及全國、省、市、縣政法、綜治工作會議精神,按照構建和諧平安的要求,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根本,以化解社會矛盾為主線,以基層基礎建設和治安防控為重點,全面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隊伍建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為全場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為建設平安、和諧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

一、以強化綜治領導責任制為抓手,切實增強領導干部保平安促和諧的責任感

嚴格實行“屬地管理”原則,落實黨政一把手、分管綜治工作領導及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諧的政治責任。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特別是各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成員單位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責任務,健全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體系,增強考評的科學性和權威性,提高考評實效。加大責任查究力度,對工作措施不落實而導致發生惡性刑事案件、重大群體性事件和群死群傷事故等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問題的地方、工區,轄區企業,嚴肅認真查明原因,查清責任,堅決實行責任查究。

二、繼續推動和諧平安林場建設的深入開展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平安建設的部署與要求,鞏固“和諧林場”創建成果,從工區生產隊組抓起,從夯實綜治基礎抓起,確?;鶎悠桨?,促進基層和諧。深化工區、平安家庭、平安邊界等基層平安創建活動。進一步強化農村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加強林農法制、道德教育,推進綜治工作進村入戶,著力化解矛盾糾紛,解決突出治安問題,維護農村和諧穩定,保障林農安居樂業。

三、以化解社會矛盾為主線,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影響穩定的突發事件

充分發揮政治優勢,依靠黨政組織、社會組織和廣大群眾化解矛盾糾紛,調整利益關系,形成黨委總攬全局、部門齊抓共管、群眾廣泛參與的多方面、多層次的矛盾糾矛盾糾紛化解機制,著力構建黨政統一領導,綜治機構牽頭協調,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有機結合,多種調解手段相互銜接配合的大調解工作體系,綜合運用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和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完善矛盾糾紛排查網絡,明確排查化解責任,對矛盾糾紛實行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限期辦理,把大量的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真正做到小事不出工區隊組,大事不出場。高度重視和解決林權證發放、社會保障、庫區移民水面補償、改置職工退休、危舊房改造、林地占用、和涉法涉訴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防止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

四、以提升基層治安防控水平為目標,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建設

積極探索建立“企業經營、政府監督”的治安防控機制,逐步走出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治安防控新路子,下大力氣狠抓綜治基礎工作,解決突出治安問題。本著“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精神,加強流動人口的治安管理與服務,加強人口信息登記工作,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打擊流竄犯罪。深入推進“為了明天——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程”,重點做好閑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務工人員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員的未成年子女等的教育、管理和服務、救助工作。動員和依靠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加強和改進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精心實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規劃,積極引導公民學法守法用法,增強依法維權和履行義務意識,不斷提高依法管理社會各項事業的水平。廣泛開展法律進工區、進組村、進企業、進單位活動,重點加強外事務工人員、青少年和林農的法制宣傳教育。

五、以機制創新為動力,努力實現全場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新跨越

創新社會管理機制。建立黨委、林場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機制。加強組織協調,整合社會資源,圍繞治安管理的重點對象、場所、物品等,加強和改進管理辦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逐步探索把對“社會人”的管理作為場管理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場自治組織的功能,做到既服務好“社會人”,又管理好“社會人”。健全新型管理和服務體制,實現行政管理和自我管理有效銜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動,把我場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創新綜治宣傳工作機制。建立黨委宣傳部門牽頭負責、綜治機構組織協調、司法行政部門配合實施、新聞媒體大力支持、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綜治宣傳工作網絡。完善集中宣傳與日常宣傳相結合的綜治宣傳工作機制,加大綜治宣傳力度。繼續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大力宣傳見義勇為先進典型,弘揚社會正氣。加強綜治理論調研,重點調研加強社會管理、化解社會矛盾、健全綜治工作機制等重大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