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工作要點(共2篇)

時間:2022-03-12 08:58:58

導語:市水利局工作要點(共2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市水利局工作要點(共2篇)

第一篇

一、推進重點水利改革試驗試點

1、制訂出臺《關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實施方案》。市局成立深化水利改革領導小組,制訂出臺《關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實施方案》,突出系統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實質性、操作性的舉措,指導全市深化水利改革工作。

2、推進水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水行政管理職能,規范水利行政審批事項,培育社會中介服務組織。制定水利項目分組審查、審批的具體措施和項目名錄。積極研究政府購買水利公共服務的指導性目錄。

3、推進水生態文明制度改革。著手開展重點區域水生態補償方式研究。積極申報水景觀、水生態修復和保護項目。以“水環境優美鄉村”和水利風景區建設為抓手,開展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

4、推進水資源管理體制改革。開展水資源總量、用水效率和納污能力的定量控制試點。積極探索水權交易試點,選定2~3家企業試行水權轉讓制度。推進水資源督察制度,爭取設立市、縣兩級水政執法督察巡視專員。

5、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全面完成17個試點單位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加快推進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創新,盡快形成試點成果,爭取一批新的單位列入全省試點。以發放“兩證一書”為抓手,將產權主體、管護主體落到實處。

6、推進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改革。明確市、縣兩級審批權限、職責分工等,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審批效率。市、縣區分別成立項目法人單位,全面負責本區域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做到項目法人與主管單位相對分離。

7、推進水利投融資體制改革。積極爭取完善水利投入政策,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水利建設,不斷提高水利投入增長率。出臺《市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獎補辦法》,建立健全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多元化投入機制。

二、深入實施民生水利工程

8、抓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全面完成農田水利三年提升工程建設任務,啟動實施“5588”行動計劃,突出抓好田間地頭的“毛細血管”,著力解決農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問題。年度計劃完成土方3815萬方,清淤河道6條、大溝117條、中溝480條、小溝7820條;新建、維修河道橋58座、大溝橋361座、中溝橋1474座,河道閘8座、大溝閘57座;新打機井15960眼,修復機井2794眼,配套機井17394眼;更新改造小型泵站43座;恢復改造農村當家塘2243面;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面積6萬畝;新增灌溉面積83萬畝。

9、出臺農田水利有關文件。督促各縣區在3月25日前編制完成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五年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經縣區農田水利規劃委員會審查后,以縣區政府名義上報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審查。修訂《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考評辦法》,開展“汴河杯”考評工作。

10、抓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按照省水利廳預下達年度目標任務,解決62.62萬農村居民和2.6萬學校師生飲水安全問題。督促各縣區按規范要求安裝使用水質處理和消毒設施,確保今年水質合格率達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加快重點水利工程建設

11、加快治理。完成工程總體初步設計審批。汛前完成唐河地下涵拆除重建、閘~徐崗切嶺段38公里河道疏浚工程;超前做好準備工作,及時開工第五期石梁河地下涵及徐崗切嶺處理工程。

12、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汛前完成2013年度縣利民河二期、、區上段二期、縣4條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年底前完成縣上段3條中小河流治理。爭取省廳盡快批復2013~2015年國家規劃內剩余的5條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設計,提前做好施工準備,待資金計劃下達后,及時開工建設。

13、加快淮水北調工程建設。加快沱河至段在建工程建設,汛前基本完成涉及度汛的工程內容,除沱河地下涵外,其他內容年底前基本完成。9月全面開工實施我市境內其他干線工程。同步實施蓄水、配水、截污工程建設,上半年完成各工程方案報批,下半年組織全面實施。

14、加快大中型水閘除險加固。完成符離閘增補減壓設施建設并組織驗收。完成祁縣閘竣工驗收。爭取早日下達縣三八閘、泗縣劉圩閘、孫莊閘3座中型水閘除險加固工程投資計劃并開工建設。催審催批縣周莊閘等14座中型閘的初步設計。抓緊編報剩余15座中型閘的初步設計。

15、加快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汛前完成灰古涵灌溉片、閘翻水站工程掃尾,及時進行竣工驗收。開展閘翻水站、閘翻水站抽水調試工作。

16、加快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督促縣完成2013年度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建設任務。督促區、縣、泗縣完成高標準農田建設示范縣年度建設任務。指導、縣做好申報下一輪高標準農田建設示范縣前期工作。

17、加快世行貸款市洼地治理。開工世行中期調整項目,年底前完成施工任務。抓緊整理資料,開展工程審計,做好工程驗收準備工作。

四、做好水利項目前期工作

18、積極推進項目審批工作。完成懷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可研報告國家發改委批復,同步完成水保、移民、環評等專題報告的編報和審批。配合做好淮水北調工程可研與初設審批。

19、增加重大水利項目儲備。積極開展淮水北調采煤沉陷區配水工程、水系洼地治理、高標準農田建設、市城市防洪除澇、小河流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確保項目建設有序銜接。

20、進一步完善水利規劃體系。謀劃“十三五”水利改革發展規劃。完成新一輪中小河流治理規劃的編報。編制《市城市應急備用水源綜合規劃》、經濟園區和縣級水資源綜合規劃。完成市城市防洪規劃修編,指導各縣區開展縣級城市防洪規劃編制工作。

五、強化水資源管理

21、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開展“三條紅線”指標考核工作,出臺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有關政策措施分工、實施方案、考核辦法等配套文件,明確工作內容和責任。嚴格取水許可管理,督促取用水單位全部辦理取水許可證,全面完成遺留問題的整改。強化水規征收工作,根據用水總量,實事求是地下達水資源征收任務,開展礦坑排水水資源征收工作,市級水規征收超千萬元。加強取用水計劃管理,建立市、縣兩級取用水計量監控體系,取用地下水30萬方、地表水100萬方以上的企業,全部納入在線監測體系;完善機井建設審批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取水許可,新增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全部安裝符合在線監控要求的計量設施。探索大型煤電基地開發規劃水資源論證工作。加強入河排污口管理,開展水功能區達標工作和水質斷面監測。

22、加強水源地保護。開展市城西地下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有針對性地開展水源地水質、水量調查評價工作,建立安全防護體系和監測系統。啟動備用水源地建設。督促各縣區定期開展飲用水源檢查評估,排查各類環境安全隱患。

23、強化水行政執法工作。成立標準化專職水政監察隊伍,爭取解決編制供給問題。建立水政執法巡查制度,重點查處涉及取水許可、計量設施安裝、水資源保護、水資源征繳等方面的水事違法行為,及時處理群眾舉報的水事案件。

六、加強水生態文明建設

24、推進“水環境優美鄉村”建設試點。做好村、縣村“水環境優美鄉村”建設試點工作,爭取縣鎮村、區鎮村列入全省第二批水環境優美鄉村建設試點。

25、進一步改善城鄉水生態環境。認真落實美好鄉村建設任務,完成37個美好鄉村示范村的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確保村村通自來水。抓好“三線三邊”環境整治。按照《市清水工程總體規劃(2014~2016年)》和市政府年度安排,完成小黃溝等清水工程治理任務。

26、推進水土保持生態建設。認真開展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執法檢查,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落實水土流失防治責任,控制新增人為水土流失。督促完成2013~2014年度梅村小流域帽山片水土保持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平方公里。督促縣完成第二批全國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縣建設任務,申請省廳驗收。

27、推動水利風景區建設。組織各縣區開展水利風景區資源調查、評價,著手編制發展規劃,制定創建方案。

七、抓好防汛抗旱減災工作

28、抓好重要水利工程防汛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洪,全面落實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責任制,突出抓好重要防洪河道、大中型水閘、中小型水庫的防汛工作,確保防洪安全。

29、抓好防汛抗旱應急能力建設。完善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重點涵閘、水庫視頻監控系統,推廣應用墑情測報系統,改造完善墑情自動測報系統,提高防汛抗旱信息化水平。進一步加強防汛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隊建設管理。

30、抓好防汛抗旱準備工作。按照組織、預案、工程、隊伍和物資“五個到位”要求,抓好防汛抗旱組織動員、預案方案修編、隱患排查處理、隊伍培訓演練和防汛物資儲備與更新,全面推行汛前檢查與險工處理責任卡制度。嚴格落實責任監督、會商預警、指揮調度和紀律督查“四項制度”。積極爭取設立市、縣兩級防汛抗旱督察專員。強化監測預報、巡查防守、抗洪搶險和灌溉排澇等工作。

八、全面加強水利管理

31、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強化水利工程建設監管,完善招投標監督和服務體系,研究建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化管理平臺。進一步推進水利建設信用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并嚴格執行黑名單制度,構建完善守信激勵、失信懲罰機制。全面推廣應用廣域網臉譜考勤系統。完善質量安全監督體系,督促各縣區成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加強水利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監督檢查和專項治理,嚴肅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32、加強水工程運行管理。規范涉河建設項目管理,因地制宜推行“河長制”等管理模式。以“三線三邊”城鄉環境整治為突破口,加大對河道管理范圍內違章耕種、違章占用、違章建設的集中治理。按時完成2013年度中央財政補助縣級國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資金項目,完成縣級自驗和市級初驗。做好團結閘省三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復核工作,做好工程管理局、分局申報省三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準備工作。指導各縣區開展省級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達標創建工作,規范水工程管理。

33、加強水利資金管理。做好儲備項目各項前期工作,積極爭取財政對水利前期工作的投入,及時掌握項目概算批復、投資計劃等情況,確保中央和省以下地方配套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切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和配合外部審計工作,對項目資金安排、撥付、使用等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管,保證水利資金安全。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購要求,規范零余額賬戶管理。

九、切實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34、加強水利人才隊伍建設。重視加大高層次人才以及專業技術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力度。強化基層水利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各縣區引入競爭機制,擇優選聘具備一定水利業務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充實到基層一線。建立考核機制,加強對村級水管員的考核,把考核結果作為獎勵和續聘的主要依據。

35、大力開展基層水利單位干部職工的學歷教育和在職培訓。督促各縣區加大對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投入,制訂培訓計劃,通過舉辦培訓班、專家報告會等方式,定期開展水利政策法規、專業知識等方面的技能培訓。市局開展鄉鎮水利站水利員培訓,督促各縣區水利(水務)局對村級水管員進行業務培訓。

36、抓好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加強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和各類專業化、市場化服務隊伍建設,推進市場化水利專業灌溉服務組織試點,確保每個縣區不少于1~2個試點單位。

十、加強行業自身建設

37、加強黨的建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系列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開展好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38、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抓好工程建設領域、資金管理、人事任免、行政執法等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嚴防發生職務犯罪行為。

39、加強作風建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省、市30條要求,深入開展效能建設活動,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把目標和任務分解到崗位,把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人,加強調度,嚴明獎懲,確保各項任務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

40、加強水利政務服務能力建設。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方便群眾知情、辦事和監督為出發點,加強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41、做好提案辦理及行風熱線、網絡問政、信訪工作。對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以及群眾通過行風熱線、網絡問政平臺提出的咨詢、投訴、舉報,深入調查,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并反饋。嚴格落實信訪首接首辦制度,切實解決基層群眾涉水上訪問題,及時消除不穩定苗頭。

第二篇

為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電視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水利安全生產工作,根據《2014年市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和《2014年省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要點》要求,結合我市水利系統實際,特制定2014年全市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一、總體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圍繞水利中心工作,服務改革發展大局。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切入點,推進水利安全監督制度體系建設;以細化考核內容、突出工作創新為重點,加大局直單位安全生產考核力度;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為支撐,推動全行業安全文化建設;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為契機,推進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以安全生產專項行動為抓手,規范安全生產秩序。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著力構建全市水利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保持水利安全形勢長期穩定向好,為水利改革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1、深化各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使安全生產責任和壓力層層傳遞,落實到基層,落實到崗位。在工程建設方面,要落實項目法人、勘測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2、強化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各單位要切實落實“一崗雙責”,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親自抓,負總責;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具體抓,層層分解和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確保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3、完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做為各單位政績、業績考核內容。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二)堅持預防為主,切實抓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4、繼續深化重點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專項整治。經常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化重點工程、重點單位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強化各在建工程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的全時段、全過程、全員安全監管,確保施工安全。

5、切實抓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力抓手,是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手段。要認真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三)繼續深入開展“打非治違”行動

6、進一步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繼續嚴厲打擊水利行業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嚴防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發生。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的安全監管,加強重點督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結合水利工作實際,突出抓好水利安全生產重點工作

7、水利系統各單位要以水利工程建設、病險水庫、供水、和防火防爆,堅決遏制特大的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為重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制定各項切實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單位領導要全面認真地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積極查找各類危險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對發現的事故隱患要認真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逐級落實責任,限期完成隱患整改,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8、水利工程建設的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深化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以防止坍塌、墜落等事故為重點,強化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要認真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施工現場和施工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施工安全應急預案和措施制訂的情況。做好防火、防爆、防寒,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對施工人員特別是民工安全培訓和遵章守紀教育,對檢查中發現的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要及時糾正,責令整改,確保施工安全。水利工程建設的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對現場管理秩序混亂、問題突出、隱患嚴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頓,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不達到安全條件的不能恢復施工。

9、水利工程主管單位要高度重視和切實加強病險水庫、水閘運行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認真檢查水庫運行安全的各項措施和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嚴防垮壩等事故發生。對違反安全規定,冒險蠻干的要堅決予以制止并立即整改,嚴肅查處有關責任人。

10、各工程施工企業,要建立嚴密、完整、有序的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和各項規章制度,對特殊崗位,杜絕無證上崗和違章作業。合理安排施工生產進度,加強現場安全管理,不能因搶工期、趕進度,而忽視安全。

(五)堅持依法治安,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機制

11、督促水利系統各單位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員。建立水利系統各單位安全聯絡員制度,加強全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合作,形成安全生產管理的合力,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2、加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力度。嚴格執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組織對水利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定期教育培訓,規范水利施工企業“三類管理人員”培訓考核管理工作。

13、健全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預案責任和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查處事故,嚴肅追究事故責任。

14、抓好重要時段和重大節假日期間的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汛期、重要節日等重點時段水利安全生產綜合性檢查和專項檢查,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自查工作,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六)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活動

15、各單位領導要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認真貫徹省廳及市安委會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和安全發展的觀念,堅決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重要位置,要加強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主動性,從組織領導、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檢查督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防止發生各類安全事故。

16、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利用多種方法途徑,大力宣傳省廳及市安委會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宣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積極宣傳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認真開展全國第12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大力營造“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的社會氛圍。

三、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理念,圍繞“安全生產年”活動,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市安委辦和省廳有關安全生產的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內容及要求,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扎實有效地開展水利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