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05-01 0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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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西部辦、財政廳(局)、農業廳(局)、林業廳(局)、水利廳(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25號,以下簡稱國發25號文件)精神,為做好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編制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規劃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國發25號文件精神,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采取綜合措施,進一步改善退耕農戶生產生活條件,不斷提高其收入水平,切實鞏固退耕還林成果,促進退耕還林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要將解決好退耕農戶均長遠生計問題作為重點,區別輕重緩急,優先解決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和困難退耕農戶生產生活中的突出問題,切實保證具備條件退耕農戶的基本口糧田和農村能源建設。
2、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分析需求和建設可能的基礎上,合理確定規劃建設內容、規模,科學規劃,協調發展。
3、堅持以人為本,體現退耕農戶意愿。要切實維護退耕農戶在規劃編制和實施中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堅持國家支持與退耕農戶自我發展相結合。在國家的幫助下,動員退耕農戶自力更生、艱苦創業,增加其自我積累、自我發展的能力。
5、堅持與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相結合。各地要在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基礎上,制定本規劃,加快退耕還林地區經濟社會的全畝發展。
二、規劃期和規劃目標
(一)規劃期
規劃期2008—2015年,2006年為規劃基準年。
(二)規劃目標
通過加大基本口糧田建設力度、加強農村能源建設、繼續推進生態移民等措施,從根本上解決退耕農戶吃飯、燒柴、增收等當前和長遠生活問題,確保退耕農戶長遠生計得到有效解決。通過加強林木后期管護,搞好補植補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確保退耕還林成果切實得到鞏固。
三、規劃范圍
本次規劃的范圍為享受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扶持政策的退耕還林地區。各項建設內容的安排以村為基本單元,確保覆蓋到相當比例的退耕農戶,非退耕還林村不納入規劃范圍。
四、規劃內容和資金補助標準
規劃各項建設內容要按以下先后次序安排。
(一)基本口糧田建設
實現具備條件的西南地區退耕農戶人均不低于0.5畝、西北地區人均不低于2畝高產穩產基本口糧田。基本口糧田建設要將促進退耕農戶糧食基本自給和提高區域糧食生產能力結合起來,選擇水土資源、地形等自然條件適合的地塊進行。要把工程措施、經濟措施、管理措施結合起來,采取坡改梯、改良土壤、農田水利、小型蓄水保土工程等綜合措施。資金補助標準,西南地區每畝600元,西北地區每畝400元。
(二)農村能源建設
以農村沼氣建設為重點、多能互補,加強節柴灶、太陽能等建設,適當發展小水電。沼氣建設只安排農村戶用沼氣,主要建設內容是新建沼氣池,弓l導農民改圈、改廁、改廚。小水電建設要因地制宜,在水能資源豐富、條件具備的地區優先發展。資金補助標準,參照現行的同類工程建設國家補助標準執行。
(三)生態移民
對居住地基本不具備生存條件的特困人口,實行易地搬遷。要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愿的原則,掌握好生態移民的進度和節奏,確保實現鞏固退耕還林成果、保護生態和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的目標。要認真做好移民意愿和基本情況調查,科學制定移民安置社區選址建設規劃方案以及培訓就業和后續產業發展方案,并切實抓好上述方案的落實工作。要加強對移民生產生活情況的跟蹤工作,建立健全移民檔案,切實關心移民的思想、生產、生活各個方面,努力做到“遷得出,穩得住,能致富"。資金補助標準依據現行的易地扶貧搬遷(生態移民)國家補助標準執行。
(四)后續產業發展和退耕農民就業創業轉移技能培訓
l、后續產業發展。根據區域經濟發展、產業布局和市場需求,充分利用退耕還林地區的優勢資源,在尊重群眾意愿的基礎上,對退耕農戶直接受益的地方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基地建設給予必要的扶持。資金補助標準,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從嚴控制。
2、退耕農民就業創業轉移技能培訓。根據退耕農戶勞動力狀況,結合勞動力市場需求和輸出情況,規劃對退耕農民進行實用技術和職業教育培訓項目,明確培訓內容、范圍、費用、退耕農戶受益及勞動力轉移情況等。資金補助標準,參照現行的同類項目國家補助標準執行。
(五)補植補造
對于適合植樹種草,卻因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造林成活率較低的退耕還林工程造林地進行補植補造,各地要根據國家林業局統一組織的檢查驗收結果核定補植補造規模。資金僅用于補植補造種苗費支出,根據實際需要確定,最高不超過每畝50元。退耕還林政策補助兌現要與補植補造成效掛鉤。
上述建設內容的規劃和實施要嚴格執行國家現行各項技術標準、國家實施的同類工程各項要求。
五、規劃建設規模及資金籌措方案
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要根據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實際需求全面規劃,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明確資金來源。資金來源包括: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國家現有投資渠道安排的資金、地方投資、項目受益群眾自籌和投工投勞等。其中:各省(區、市)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規模,由中央財政根據退耕還林任務計劃和國家林業局統一組織的核查驗收結果核定。
規劃要列明規劃范圍內,已完成的各項建設內容存量的基本情況,從而提出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總需求,并明確申請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安排的規模,現有投資渠道和地方投資等其他資金安排的規模。
六、規劃編制程序及有關要求
本次規劃是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重要基礎工作,是國家安排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資金的前提和依據。各地要高度重視本次規劃的作用和意義,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保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落到實處。
(一)加強規劃編制的組織領導工作
各地要明確規劃編制的組織領導機構,按照現有工作職能和分工,確定各單項工程建設組織和管理的牽頭部門,提出各部門工作職責和管理權限,落實規劃編制經費。地方發展改革委要切實做好規劃編制的組織協調工作,西部開發、財政、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分工合作,確保規劃編制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加強基礎資料的調查和收集工作
基礎資料的調查和收集是編制好規劃的前提和基礎。各地要以退耕還林村為基本單元對退耕地區、退耕農戶生產生活現狀進行調查,包括農田水利設施、生活生產用能使用情況、生存條件、產業發展狀況,以及退耕農戶擁有土地資源、收入構成、收入水平和職業技能水平等方面的情況。要對退耕還林地區、退耕農戶存在的主要困難,從自然因素、經濟因素、社會因素等方面深入進行分析,并征求退耕農戶對項目建設的意愿。要在做好上述各項工作的基礎上,開展規劃的編制工作。
(三)做好規劃的銜接工作
地方在編制規劃時,要做好與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本地區的新農村建設規劃、易地扶貧搬遷“十一五”規劃、全國水利發展“十一五”規劃、全國農村沼氣工程建設規劃等專項規劃的銜接工作。規劃中要明確有關的銜接過程、銜接內容等。
(四)制定退耕還林工作經費安排方案
省級財政要按照累計退耕還林面積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作經費,保障退耕還林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退耕還林工作經費安排方案要髓專項規劃一并上報,工作經費不落實的專項規劃不予審批。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抓緊開展工作,于2008年3月31日前將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及各單項工程建設規劃(包括退耕還林地區基本口糧田建設規劃、農村能源建設規劃、生態移民規劃、退耕還林補植補造規劃、后續產業發展和退耕農民就業創業轉移技能培訓規劃,各單項工程規劃與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合訂)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西部辦、財政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水利部。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