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舉報獎勵制度

時間:2022-05-12 11: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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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舉報獎勵制度

為進一步調動人民群眾支持、參與野生動植物保護的積極性,鼓勵公眾舉報亂捕濫獵濫食、亂挖濫采、非法交易野生動植物等違法犯罪線索,提高執法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建立野生動植物保護舉報獎勵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林護發〔2021〕2號)和省、市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獎勵對象

獎勵對象是指舉報本縣范圍內涉及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線索,協助林業局執法大隊查處涉及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嫌疑人,符合本辦法規定獎勵條件的中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

二、獎勵原則

(一)舉報獎勵對象原則上限于實名舉報。對于匿名舉報的,在查處后能夠聯系到舉報人,且舉報人愿意領取獎勵的,應當給予獎勵。

(二)同一案件由多人分別舉報的,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多人舉報但是舉報內容有重大區別,對于案件查處確有不同幫助的,酌情分別給予獎勵。

(三)兩人以上聯名舉報同一案件的,獎勵金由舉報人協商分配。

(四)同一舉報人在多地多部門舉報同一違法犯罪線索的,不重復獎勵。

(五)同一舉報人舉報的同一違法犯罪線索,同時符合本辦法和其他舉報獎勵辦法規定的獎勵情形的,按照最高的獎勵標準予以獎勵。

(六)同一舉報人在不同案件中,分別發揮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的獎勵標準發放獎金。

三、獎勵條件

舉報涉及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需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及證據材料;

(二)舉報內容未被林業局、公安機關等部門掌握,或者雖已掌握,但是舉報人反映的內容更為具體詳實且在案件偵破、追究違法犯罪嫌疑人責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并據此破獲涉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案件,成功進行了查處。

四、獎勵范圍

(一)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違法犯罪線索。

(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加工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違法犯罪線索。

(三)非法采挖、砍伐野生植物違法犯罪線索。

五、獎勵標準

(一)為查處涉及野生動植物行政案件提供重要線索的人員,獎勵500元。

(二)為查處涉及野生動植物刑事案件提供重要線索的人員,獎勵2000元。

六、申報獎勵流程

(一)舉報人舉報涉及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線索時,立案查處部門在立案審批表中應如實填寫案件來源,并報局辦公室、財務備案。

(二)立案查處部門應在案件結案后的7個工作日內報請領導審批。領導審批同意后,由財務股負責獎勵金發放手續。

(三)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經辦單位應辦理完備的發放手續,填寫《簽領表》,復印舉報人身份證件,并做好存檔和保密工作。

七、獎勵實施方式

群眾舉報涉及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線索的,按照獎勵標準一次性發放獎勵金。

八、舉報方式

(一)舉報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舉報涉及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

1.電話舉報:林業局林業執法大隊

2.信件或當面舉報:縣林業局林業執法大隊,地址:街道東大街681號。

(二)提倡實名舉報,也可以匿名舉報。舉報人在舉報時,應提供有效聯系方式,以便回復處理結果和兌現獎金。舉報人必須實事求是,不得故意虛構、夸大、捏造事實,嚴禁借舉報名義對他人誣告、陷害。提供的線索要盡量詳細,包含涉及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違法犯罪活動范圍或領域、主要違法犯罪事實依據等內容。

處理群眾舉報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1.嚴格保密原則:對舉報人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對泄露情況或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紀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2.反饋與獎勵原則:堅持實事求是、依法有序、公平公正、按績施獎。對實名舉報的每一條線索,及時向舉報人反饋核查結果。凡被認定為有效舉報線索的,一律按本辦法規定兌付獎金。

九、附則

(一)參與舉報獎勵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信息、舉報線索內容和獎勵數額等情況。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二)本制度中野生動物指陸生野生動物。

(三)本制度由縣林業局解釋,有效期自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