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鄉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制度
時間:2022-04-12 0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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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市委六屆九次全會和縣委十二屆八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推動全鄉干部深入基層做好聯系指導貧困村工作,真實記錄干部幫扶舉措和工作實效,充分展示干部群眾齊心協力扶貧攻堅歷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全鄉干部、駐村幫扶工作組成員。
二、工作制度
(一)調研指導記錄制度。鄉干部要將深入基層、聯系群眾、調研走訪等工作開展情況如實記錄到《工作日志》中,主要包括貧困村需要解決的現實困難和問題;群眾生產生活困難和問題;群眾對幸福美麗新村建設、產業結構調整、基礎設施建設、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民主法制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意見建議;黨員干部幫助群眾解決困難,引進業主(協會、企業)發展產業,動員社會力量結對參與扶貧以及群眾自力更生脫貧致富的典型案例;調研走訪心得體會,以及改進工作、服務群眾的建議對策;基層黨建特別是推進“六聯機制”的好經驗、好做法等。
(二)問題解決清單制度。鄉干部對在調研指導中發現的問題和群眾反映的困難,要逐一建立問題清單。清單主要包括需要解決的問題、提出的解決措施、要實現的目標,解決時限、責任人及落實情況等。清單要實行銷號管理,解決一個銷號一個,確保全銷號、真見效。對需要上下聯動解決的,要制定解決方案,指定牽頭部門,明確落實時限。對發現的重大問題和收集到涉及全局的意見建議要及時向上級組織匯報。解決效果要由群眾評判,得到大多數群眾認可后,方能簽字銷號。
(三)分級調閱審閱制度。堅持每季度至少調閱審閱1次。鄉干部的《工作日志》由鄉黨委書記調閱審閱;駐村幫扶工作組成員的《工作日志》由鄉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協調小組組長調閱審閱。審閱人要在認真審閱的基礎上,寫出評語,提出意見,簽署姓名。
三、相關要求
(一)強化責任。建立鄉干部工作日志制度,記事是基礎,辦事是目的。鄉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帶頭執行制度,帶頭深入貧困村因村施策、解決困難、精準扶貧,確保集中力量三年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
(二)注重實效。鄉干部要發揚求真務實作風,記錄要實,日志要由本人記錄,不得由他人代記;措施要實,解決措施要緊貼實際、符合基層所需,確保能做得到;工作要實,要親自抓、親自過問,不得當“甩手掌柜”;成效要實,要力爭通過實實在在的工作取得民得實惠、黨得民心的效果。
(三)加強督查考核。鄉干部駐村幫扶工作協調小組將組成專項督查組,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本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隨時調閱審閱工作日志。凡發現弄虛作假、敷衍塞責、流于形式、消極應付或不記載的,將嚴肅通報批評、取消評先評優資格,不得作為干部動議提名對象。鄉干部要把落實本制度情況作為每年年終考核述職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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