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生證件辦理首問責任制

時間:2022-03-28 1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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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證件辦理首問責任制

(一)首問責任制適用于計生辦全體工作人員;首問責任人是指對來計生辦辦理事項的人員進行受理或被詢問的第一位工作人員。

(二)首問人的責任

(1)對來計生辦辦理相關證件的人員,應當熱情接待,及時受理有關事宜和解答詢問,并一次性告知相關事項。

(2)辦事所涉事項,不屬于首問人職責范圍的,首問人亦應熱情相待,是其他崗位受理范圍的,應主動告知其相關崗位受理,必要時應幫助聯系相關工作人員;不屬于計生辦受理范圍的,應告知其受理的相關部門或單位;并盡自己所能給予指導和幫助。

(3)對來本中心聯系工作的人員,首問責任人要及時負責地介紹給有關工作人員,首問責任人有責任提供相關的服務。

(4)首問人在接待過程中,應文明禮貌,熱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語,要為辦事人著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推諉。

(三)對來本中心舉報、投訴、來訪的人員,首問責任人應認真負責地聽取、記錄情況,說明相關辦事程序,并根據其內容、性質,負責介紹至相關人員負責接待。發現重大緊急問題及時向領導報告。

(四)首問責任制要求計生辦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職業務內容和業務流程,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同時了解其他崗位的主要職責,強化職業道德,樹立為民服務的意識,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

(五)強化公仆意識、責任意識,以基層滿意、群眾滿意為標準,講究服務質量,凡能立即辦理答復的,必須及時辦理答復,不得拖延;如情況特殊一時無法辦理答復的,應按規定程序,要求盡快予以辦理答復,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整體形象。

(六)對首問責任人不能切實履行好首問責任,違反首問責任制有關規定的,經查實,應給予教育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況并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