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通訊費用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28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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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通訊工具的使用管理,合理控制由公司配備的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動電話等費用支出,制訂本管理規定。
二、公司通訊費用管理規定職責
(一)綜合部
1、負責公司通訊工具的配置、管理。
2、負責公司各通訊費用的統一繳納管理。
3、負責超支通訊費用的統計、核算。
4、負責通訊費用的廠務公開工作。
(二)財務部
1、負責通訊費用的支付管理工作。
2、負責通訊費用超支部分的扣除等成本核算工作。
三、管理規定
(一)通訊工具產權歸公司,各使用單位只有使用權,不得私自遷移或過戶轉讓。
(二)辦公電話配置原則:
1、生產車間電話配置:(1)公司各生產車間的控制室,配備一部電話,以上電話均限齊魯石化公司專網。(2)車間機關原則上配備一部電話,特殊情況須增加配置由分管領導審批。
2、公司機關電話配置:按辦公房間與工作崗位相結合的原則進行配備。
3、程控電話配置:公司領導、公司傳真電話可開通國際/國內程控;營銷系統可根據需要開通國內程控;其他電話未經批準一律不準開通國內程控。
4、市內電話配置:機關各部室開通市話;車間為單位各開通一部市話。
(三)住宅電話配置原則:
公司領導配置住宅電話。
(四)移動電話配置原則:
公司領導配置移動電話
(五)通訊費用標準
1、公司合同號內電話辦公電話費用標準(辦公電話、住宅電話、移動電話話費標準均包括座機費)
(1)公司領導實報實銷;
(2)車間電話費用標準:
各車間(包括中心化驗室)開通的一部市話話費標準120元/月;其余開通的專網電話費標準80元/月.部。
(3)公司機關(包括財務)電話費用標準:
公司中層正職干部120元/月.部;其余電話80元/月.部;
(4)營銷系統電話費用標準:
倉儲中心、物流中心參照公司機關執行。
供應部、銷售部電話費用標準詳見《齊隆公司電話費用標準明細》。
(4)所有電話產生的信息費全部自理。
2、個人電話標準(包括移動電話和住宅電話)
(1)總經理:500元/月;(2)行政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分別為400元/月;(3)營銷副總經理500元/月;(4)銷售部長500元/月;(5)其他部長300元/月;(6)液體(固體)銷售主管300元/月;(7)中層正職120元/月;(8)中層副職100元/月。
(六)辦公電話由綜合部定期繳納,按照“單機考核、月度統算、超支扣款”的辦法,下達扣款通知單,并報財務部,由財務部從相關單位或職工工資或獎金中直接扣除。
(七)個人電話費用由個人自己繳納,持發票按規定報銷。
(八)公司職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情況發生的公司內部工作單位或崗位變動,其通訊工具必須按以下規定辦理:
1、辦公電話一律不準帶走,電話號碼一律不準遷移。調入單位如新裝電話,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待公司批準后才能配備。
2、移動電話的配備必須堅持“崗位配備“的原則,即當事人到新單位、新崗位后,仍符合公司公費配備條件的,當事人可繼續使用原移動電話,新單位不得再為其重新配備;因工作職務變化不符合公司待遇配備條件的,原單位必須將移動電話進行收繳,新單位不得以其他理由給以配備;移動電話的費用標準必須按其變動后的崗位級別進行重新核定。
四、管理規定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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