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
時間:2022-06-02 0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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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進一步加強管理,規范工作程序,參照《*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結合*市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則
值班工作要遵循反應迅速、及時準確、運轉高效、安全保密、優質服務的原則。
二、職責和任務
市政府值班室承擔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履行市政府日常值班、值守應急、有關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其主要職責是:辦理各級、各部門、單位向市人民政府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及時掌握并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市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傳達市人民政府領導的有關重要批示和指示,協助處置緊急重大事務;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信息收集、報告、跟蹤、研判,及時按照市政府領導要求協調有關方面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保證市人民政府與上級黨委、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各市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所屬部門、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有工作聯系的其他相關單位聯絡暢通;負責收集整理并按規定向自治區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報送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具體任務是:
(一)接聽電話和接收網絡、傳真、電報以及其他形式傳來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
(二)接收和處理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及有關單位上報的緊急重大情況的報告。隨時了解掌握、匯總分析市內外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等緊急重大情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領導報告。協助處置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按照領導指示負責市人民政府領導對突發公共事件批示的督查督辦工作。
(三)及時收集整理、匯總分析和報告社會影響較大事件的網絡信息和輿情動態。
(四)負責《值班記錄》、《值班工作日志》、《突發公共事件直報信息》等編報工作。值班人員對值班期間每件事做好值班記錄,對負責接收處理的每件事處理過程做好值班日志。接收到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及有關單位向市人民政府報送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要及時核實并匯總編寫《突發公共事件直報信息》報市人民政府相關領導和市委值班室,根據領導指示、批示報自治區人民政府總值班室。
(五)負責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及有關單位報送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統計和通報工作。
(六)負責市政府全會、政府常務會議、市長例會及市人民政府領導及辦公廳領導召開的會議或安排的重要政務活動的通知、落實、反饋工作;負責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市委、市人大、市政協要求通知市人民政府領導和各縣區、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有關會議、活動事宜的通知和反饋工作。
(七)負責了解掌握市長、副市長、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辦公廳領導出差、出訪和休假情況,并向市人民政府有關領導和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報告。
(八)負責向市領導秘書和辦公廳相關秘書科了解每周和次日市長、副市長、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的政務活動情況,匯總編寫《市人民政府領導每周政務活動安排表》、《市人民政府領導每日政務活動安排表》、《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每周政務活動安排表》、《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每日政務活動安排表》,并將安排表提前報送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九)負責市人民政府會議室使用的預約登記協調安排,協助通知會議室管理服務人員。
(十)指導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委會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的值班工作,檢查通報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情況,協調指導規范政府系統值班體系建設,保證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提出法定節假日市人民政府領導、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廳各科室、議事協調機構工作人員值班安排建議,報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并按照領導審定意見通知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要求
(一)在值班工作中,嚴格執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意見》規定,按照“及時、準確、穩妥、保密”的原則,主動了解和掌握市內外緊急重大情況及其輿情,并認真辦理有關事項。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二)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及有關單位報告的緊急重大情況,值班人員要認真研判,及時核實并報告。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以及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經市政府值班室負責人或帶班領導審核后,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并根據需要抄送有關縣區和部門。同時,要保持與有關縣區、部門和處置現場指揮人員聯系,隨時掌握事件的進展情況。
(三)對于事發地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及有關單位報送的內容相似的同一事件信息,一般只報送最早接報的信息,減少重復報送。
(四)需要立即報送的緊急重大情況,應按領導分工,迅速以電話、手機短信、傳真等形式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
(五)特別緊急重大的事項,值班人員可直接報告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并根據領導指示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總值班室。
(六)在緊急重大情況處置過程中,要保持與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有關科室、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溝通,及時傳達領導的指示、批示精神,負責催辦、督辦領導交辦事項,并跟蹤了解有關事項的辦理情況,匯總上報有關信息。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有關科室也要主動加強與市政府值班室聯系溝通,協同應對處置緊急重大情況。
(七)接到市人民政府領導、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有關批示、指示,應按有關要求,立即向有關縣區、部門及有關單位傳達,并及時反饋有關領導,抄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有關科室。對于上級黨委、政府辦公廳和市委辦公廳轉來的信息,市人民政府領導有批示和指示的,要及時向轉文單位反饋。
(八)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情況,要加強與自治區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和市委值班室的溝通匯報,加強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系溝通,及時報告和通報有關情況。
(九)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報送突發公共事件有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經請示領導,給予通報批評。
(十)認真做好領導政務活動匯總工作,由領導秘書于周五下午下班前分別將市長、副市長下一周政務活動安排計劃表報送市政府值班室,由相關秘書科于周五下午下班前分別將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下一周政務活動安排計劃表報送市政府值班室;市長、副市長次日政務活動安排由領導秘書于當日下午下班前報送市政府值班室匯總,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次日政務活動安排由對應秘書科于當日下午下班前報送市政府值班室匯總。市政府值班室負責將每日市政府領導和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政務活動匯總成表后及時送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十一)通過市政府值班室所發的各種通知,原則上應以文字為依據,并經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上領導審批同意。
四、業務管理
(一)實行帶班和輪值制度。工作日和公休日帶班工作,由市政府值班室負責同志負責;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帶班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及辦公廳其他領導輪流負責。工作日、公休日白天、夜間值班工作由市政府值班室的值班人員輪值,實行值班人員崗位負責制,當班人員負責值班期間具體值班事項,不能擅離工作崗位或干與值班無關的工作,不得請非值班室工作人員代班、陪班。值班人員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值班的,必須事先報告值班室負責人,并商值班室其他工作人員頂班。每年國慶、春節假日各7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等假日各一天,按滾動排班辦法安排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各科室、各議事協調機構人員到值班室輪流值班,市人民政府領導、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輪流在家值班。節假日值班安排由值班室事先作出計劃后,報秘書長批準后按照批準計劃安排,并及時通知參與值班的領導及值班人員。節假日安排的值班工作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責任心,盡可能熟悉值班工作。節假日值班人員如確有特殊原因或離開*不能值班的,需自行與他人協商,請他人代班,不得空崗,并及時將換班情況報告值班領導。
(二)實行交接班制度。工作日、公眾休假日交班時間為上午8:00和下午下班時間。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日志,交接班手續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員須提前到崗,交班事項應書面交接,交班時講清已辦和待班事項。
(三)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各項保密規定,不得向無關人員透露涉密信息。使用電話、傳真和計算機網絡傳遞有關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區分明件和密件,密來密復,嚴禁明密混用。領導同志的住址、電話應嚴格保密,不經請示核實,不能隨意透露。
(四)值班信息報送。值班信息報送要遵循有情必報、逐級上報、規范運作、安全保密的原則。接報重大突發事件信息,值班人員必須及時、準確、全面地向領導報告,并在規定時間內逐級上報。要規范值班信息報送方式,嚴格執行保密工作制度,杜絕失、泄密事件的發生。上報信息必須要素齊全、事實清楚、文字精練、格式規范,上報信息須嚴格審核并秘書長或分管副秘書長審核同意,事實不清的要認真核實。特別緊急的事項可先電話報告,但必須迅速補報書面材料。較大以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應由值班室在規定時間按規定程序統一上報,避免多頭報送。
(五)市政府值班室根據本工作制度,制定值班工作細則。
(六)節假日期間臨時值班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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