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儀器室制度
時間:2022-09-27 1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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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儀器室各種管理制度 實驗室管理規則
1、實驗室是學校進行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學校要按有關規定指派有一定業務水平的專(兼)職人員負責實驗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人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2、實驗室用于:(1)實驗教學活動,(2)課外科技活動,(3)進行實驗教學研究,培養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4)在不影響教學的前提下,適當面向社會,為當地教學和經濟服務。不準將實驗室挪作它用。
3、做好實驗課的管理工作,(1)學期初按實驗教學計劃總體安排全校實驗課程表,(2)分組實驗于一周前登記。(3)演示實驗于三天前登記。
4、分組實驗或課外科技活動結束時要按教師的要求清點好儀器,整理好環境,由實驗員驗收,認為合格后方準離開實驗室。遇有儀器損壞或丟失,要當場處理,不能拖延。
5、做好檔案資料管理工作,(1)實驗室日志:記載各次實驗、課外科技活動及其它實驗室有關的各項工作,(2)實驗室技術檔案:記載研制代用,改進教具情況,實驗教學成果,科技活動的發明制作,新設計或探索性實驗等方面情況,(3)各種儀器說明書要分類長期存檔,(4)實驗室(課)事故記錄,(5)實驗室用的雜志及書籍。
6、堅持勤儉節約的精神,節約水電、藥品、愛護儀器。
7、嚴格執行有關實驗室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違反者及時批評教育,嚴肅處理。
8、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實驗室應有科學家畫像,必要的實驗掛圖,實驗陳列櫥窗。各學科實驗室應體現本學科特點。
儀器室管理規則
1、學校要按有關規定指派專(兼)職人員負責儀器室管理工作,其它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儀器室。
2、教學儀器要按國家統一標準分科、分類科學存放。要有明顯分類標簽,櫥目標簽,儀器標簽。儀器、藥品、標本要分室存放。貴重儀器、及危險品應設專庫(柜)保管。形體特殊的儀器應有專用櫥存放。自制教具單獨存放并妥善保管。
3、儀器存放要注意防潮、防壓、防凍、防曬、防磁、防霉、防震。要經常做好清潔工作,保持室內及儀器表面無塵土,達到干凈、整齊、美觀。
4、儀器室要有防火盜措施。定期檢查防火防盜設備是否完好。室內無人時要關好水源,電源及門窗。
5、對新調撥和新購進的儀器應首行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儀器室。
6、儀器室要有嚴格帳目管理制度。按要求記好儀器總帳。明細帳和消耗品帳。每學期期末要清點一次儀器,做到明細帳。消耗品帳與物相符。每學年結束應與儀器總帳核對一次,做到總帳與明細帳相符。自制教具要單獨建帳。
7、教師使用儀器和藥品,要提前填好通知單,使用前要熟悉儀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用后整理好送交儀器室。
8、儀器室要嚴格執行儀器支領和借用制度,不符合制度時,實驗員有權拒付儀器。
9、根據儀器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儀器的完好率。對丟失、損壞的儀器要及時登記,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10、對危險品的支領和使用要嚴格執行危險品支領制度。
教學儀器借用制度
1、凡由實驗室保管的教學儀器(包括設備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實驗室使用時,應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2、任課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師本人到實驗室辦理支領手續,在支領儀器時要仔細檢查和了解儀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畢,由教師本人將所支領的物品送還實驗室,由實驗員檢查驗收后,注銷支領手續。
3、實驗室要有儀器支領及借還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有時間,儀器名稱、數量、儀器完好情況,借用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員要登記。
4、校內有關部門或人員因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主任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5、非教育單位一般不得借用,兄弟學校之間因教學急需借用儀器時要憑單位介紹信并經主管校長批準簽字后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6、教學儀器原則上不能借用給學生,因課外科技活動需要時,由輔導教師代為借用并負責按時歸還。
7、教學儀器外借后應及時歸還。每學期末必須將儀器全部交回實驗室。對到期不還者,由批準人員負責追回。
8、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現象,借用人要說明原因,能夠修理的,待修好后再辦理交還手續。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后再辦交手續并注明處理意見。
9、以不合理的借用,實驗員有權拒借,以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
10、下列儀器、設備不準向外借用:①實驗室用于維修儀器用的儀器儀表、工具等;②新購進的,未進行驗收的儀器;③損壞后未修好的儀器;④本學期實驗教學待用的演示儀器和學生分組實驗用的儀器;⑤不宜搬動的較精密的儀器;⑥消耗性材料及易碎儀器,如藥品,玻璃儀器等;⑦危險品。
教學儀器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一、學生損壞、丟失儀器的處理辦法:
1、凡屬實驗中正常損耗或由儀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損失,由任課教師證明填寫登記表報損即可。
2、實驗中因學生違反操作規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儀器損壞,應由任課教師對學生進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賠償,并填寫登記表。
3、實驗過程中因不遵守紀律如打鬧或故意損壞儀器的,由任課教師提出批評并填寫登記表,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4、實驗結束后,私自將儀器或器材帶出實驗室的,一經查出,追回儀器,視情節輕重經予批評或處分。
二、教師損壞、丟失儀器的處理辦法:
1、教學中正常損耗只填寫登記表。
2、因教師不了解儀器使用方法而造成的損壞,應對教師提出批評,并培訓其正確使用方法。
3、教師借用儀器未經批準用于非教學活動,或轉借他人而造成丟失或損壞的,應填寫登記表并照價賠償。
4、實驗員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損壞或丟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部分賠償,嚴重失職造成嚴重損失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5、實驗員違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損壞或丟失的、由實驗員和使用人各賠償50%。實驗員不準把儀器設備或工具私自帶出實驗室。
三、校外單位借用儀器設備損壞丟失的,由外借單位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四、實驗室應有專用的儀器損壞丟失登記冊,內容包括在儀器名稱、數量、損壞、丟失原因及處理意見。賠償費代于10元的,由實驗員提出處理意見,10~30元的主和主任提出處理意見,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長提出處理意見。
五、因防盜設備不齊全造成儀器丟失的,由校長負責,并由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學生實驗守則
1、做分組實驗是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重要手段,對提高學生的觀察能力、操作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重要作用。因此,每個學生必須高度重視實驗課,珍惜每一堂實驗課。
2、學生在實驗前要認真作好預習,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原理、步驟以及實驗內容和注意事項。不預習不準做實驗。
3、進實驗室時要保持良好秩序,按實驗小組順序就座,實驗時要遵守紀律,不準喧嘩、打鬧。
4、實驗開始前須認真聽取教師的講解,看清教師的示范。
5、實驗開始須首先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發現短缺或損壞,及時向教師報告。
6、實驗過程中,要嚴格遵循實驗步驟,操作要規范,儀器的連接和安裝要穩固,取用藥品要適量,接通電源,點火加熱,接觸藥品或動手解剖時要注意安全。實驗時如發現異?,F象或儀器損壞等情況后,立即停止實驗并及時向教師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7、實驗過程中要認真觀察實驗現象,仔細分析思考,實事求是做實驗記錄。不經教師允許,不得做規定以外的實驗。
8、用電結束和加熱完畢時要及時切斷電源,熄掉灑精燈和其它火源,實驗結束時要清洗容器,清理實驗用品并擺放整齊、遇有損壞、丟失儀器時應及時報告,聽候處理。廢液一定要倒入廢液缸,嚴禁將廢液倒入水槽中。經教師驗收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9、要愛護室內一切設施和用品,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要保持實驗室的清潔,不要亂扔碎紙和雜物,下課時輪流值日,打掃衛生。
10、實驗課后要及時寫出實驗報告,對失敗或漏做的實驗要申請重(補)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