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載制度老干部局規定

時間:2022-09-21 04: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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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載制度老干部局規定

⒈各科室每周五下午填寫本科室下周工作安排表,明確承辦人和完成時間,報送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后提交局長碰頭會研究。

⒉各科室每月30日前向辦公室報送本科室本月工作完成情況統計和下月重點工作安排,辦公室負責匯總并提交局長辦公會研究。

⒊各科室每季度撰寫科室季度工作總結,報送辦公室。辦公室進行匯總后形成全局季度工作總結。

⒋每季度初召開全體職工會議,由局領導對季度各項工作進行總結,并對下一季度重點工作提出要求。

⒌各科室堅持工作大事記制度,每月最后一周向綜合調研科提交本月大事記,包括重要工作、重要活動、重要事件和受到獎勵、表彰情況等,編制老干部局大事記。

⒍每位工作人員堅持工作日誌制度,將每天的主要工作予以記載。辦公室每周五下午將干部工作日誌收齊報送分管局長審閱。

老干部局信息數據庫管理制度

⒈離休干部信息數據庫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⒉信息管理人員應在有關科室協助下及時掌握離休干部的變化情況,并每季度修改庫內數據一次,確保數據庫內容完整、準確、規范。

⒊除信息管理人員外,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數據庫內數據、內容。

⒋局內各科室調用庫內信息,需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并進行登記后方可由信息管理人員調出使用。

⒌外單位人員需要查閱離休干部情況時,應出具介紹信或單位證明,經分管局長同意后方可使用。

⒍信息庫管理人員不得隨意將數據庫內容與數據透露給與工作無關的人員。

老干部局離退休干部閱文制度

一、閱文時間:每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閱文地點:區委老干部局二樓閱文室

三、閱文范圍:發至縣團級的中央文件,供處級(含副職)和相當處級以上職務的黨員干部閱讀;發至縣團級的市委文件供科級(含副職)和相當科級以上職務的黨員干部閱讀;離退休干部閱文時,可按原來的職級或規定享受的政治待遇閱讀相應級別的中央和市委文件;黨外人士閱文時,除少數純屬黨內問題的文件外,原則上可與擔任同級職務的黨員干部的閱讀范圍相同。

四、閱文規定:離休干部閱文應在本局閱文室內進行,不得擅自將文件帶出本局;文件夾內的文件不得隨意抽取、涂改和折頁,以保持文件的整潔完整;傳閱的文件不得外借,對于帶密級的文件,不得復印、翻印。如需摘錄,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文件閱后要及時退還文件保管員,不得自行轉交他人;注意文件的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