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工作領導單位職能
時間:2022-09-21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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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組織部
1、在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全市人才工作的牽頭抓總、宏觀指導、綜合協調、督促檢查;承擔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管理職能,定期向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工作。
2、了解掌握全市人才工作開展情況,針對人才工作中熱點、難點問題,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完善相關規定和意見,探索人才工作新機制。
3、牽頭制定全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牽頭或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
4、負責聯系和掌握一批優秀人才,建立和不斷完善全市人才信息庫。負責市領導聯系優秀人才的服務工作。
5、負責全市黨政人才隊伍建設,牽頭協調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承擔全市優秀人才培養、選拔、考核和推薦使用工作。
6、會同市人事勞動保障局牽頭組織全市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配合有關部門對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人才典型進行宣傳。
7、負責對全市人才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
8、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委宣傳部
1、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參與全市優秀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2、負責做好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宣傳報道。制定全市人才工作宣傳報道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宣傳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及優秀人才的先進事跡,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勞動、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
3、會同市委組織部積極做好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宣傳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4、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委統戰部
1、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參與全市優秀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2、負責制定和實施黨外人士、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規劃。
3、協助工商聯做好市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非公有制企業的優秀經營管理人才工作。
4、參與全市黨外人才的培養、選拔、舉薦工作,建立和不斷完善黨外人才信息庫。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外人才政策和黨外人士先進典型的宣傳工作。
6、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編辦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圍繞人才強市戰略,研究、制定并實施有利于人才隊伍建設的編制管理政策和措施。
3、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人事勞動保障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參與全市優秀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2、負責全市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工作,擬定人才資源開發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才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隊伍的培訓,管理及宏觀指導工作
3、會同市委組織部負責全市黨政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聯系一批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建立和不斷完善專業技術人才信息庫。
4、負責全市各類人才的引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安置、工作調整和有關科研經費資助工作,研究制定加強我市國家公務員隊伍和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
5、負責培育、發展、規范人才市場,做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才的選拔申報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市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獎勵的組織評審工作。
6、負責制定全市技術工人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和實施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工作;負責全市中級工、高級工、技師和高級技師的資格評審工作。
7、會同市經貿局做好全市非公有制企業人才隊伍建設。
8、會同市農業局等部門負責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會同市委組織部等部門做好全市優秀人才表彰獎勵工作。
9、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發展和改革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參與全市優秀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2、負責將人才工作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進行經濟社會發展與人才發展的匹配研究;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提出人才發展的規劃性意見。
3、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與全市科技發展及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需要相適應的中長期人才規劃;對市重點公共工程、支柱產業、重大項目可行性研究進行咨詢評估。
4、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經濟貿易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參與全市優秀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并負責組織實施。加快培養高素質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提高全市各種所有制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的整體素質。
3、會同有關部門了解掌握全市規模以上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的基本情況,研究提出調動企業經營者積極性的政策措施,充分發揮企業家的積極作用,促進企業加快發展。
4、牽頭協調有關單位,建立和完善全市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價體系;聯系一批優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建立和不斷完善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人才信息庫;對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人才典型進行宣傳。
5、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教育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系統師資隊伍發展規劃;做好全市教育系統師資隊伍建設;參與全市優秀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2、負責做好教育系統人才工作,加快骨干教師優秀群體的人才隊伍培養;加強學校培訓和教研制度建設,努力培養一批在全市有影響的名教師。
3、負責聯系和掌握一批骨干教師,建立和不斷完善教育系統人才信息庫。
4、配合有關部門對教育系統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人才典型進行宣傳。
5、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科技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全市科技人才發展規劃、計劃;參與全市優秀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2、負責組織科技人才承擔區、市各類科技項目,完善科技項目,完善科技項目評價機制,指導做好科技成果的轉化。
3、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為科技人才成長提供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4、會同市人事勞動保障等部門負責全市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表彰獎勵工作,聯系一批優秀科技人才,建立和不斷完善科技人才信息庫。
5、負責引導科技人員參加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推行、技術服務、技術引進等工作,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并做好科技獎勵的組織評審工作。
6、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財政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負責研究制定年度人才工作經費預算審定、資金核撥及管理規定,為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提供資金保障,做好資金使用的監督工作。
3、參與制定、修改、完善有關人才待遇的各類政策規定、辦法。
4、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農業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制定全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優秀人才尤其是農業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3、會同人事勞動保障負責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聯系一批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建立和不斷完善農村實用人才信息庫。
4、配合有關部門對農業科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人才典型進行宣傳。
5、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文化體育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負責做好文化體育系統人才工作,制定和實施全市文體藝術人才發展規劃,做好全市文體藝術人才隊伍建設,聯系一批優秀文體藝術人才,建立和不斷完善文體藝術人才信息庫。
3、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衛生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衛生系統人才發展規劃,做好全市衛生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聯系一批優秀醫護人才,建立和不斷完善衛生系統人才信息庫。
3、制定有利于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的配套政策、措施;配合有關方面認真組織實施優秀人才工程,做好全市優秀人才的醫療保健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衛生人才培養、重點學科建設、醫療科技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
5、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負責全市引進人才及配偶子女的落戶工作,研究、制定有利于人才流動的戶籍管理、政策、措施。
3、負責全市人才重大活動的交通指揮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保障各類人才的人身、財產安全。
4、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畜牧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制定全市畜牧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
2、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優秀人才尤其是畜牧科技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3、會同人事勞動保障局等部門負責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和農村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聯系一批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建立和不斷完善農村實用人才信息庫。
4、配合有關部門對畜牧科技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人才典型進行宣傳。
5、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林業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制定全市林業技術推廣及其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
2、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優秀人才尤其是林業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3、會同人事勞動保障局負責林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聯系一批優秀林業技術實用人才,建立和不斷完善林業系統人才信息庫。
4、配合有關部門對林業系統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人才典型進行宣傳。
5、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水利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制定全市水利技術推廣及其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
2、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優秀人才尤其是水利人才的培養、推薦、選拔工作。
3、會同人事勞動保障局負責水利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聯系一批優秀水利技術實用人才,建立和不斷完善水利系統人才信息庫。
4、配合有關部門對水利系統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人才典型進行宣傳。
5、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統計局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負責做好全市人才資源隊伍調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人才隊伍的分布情況,承擔人才工作各階段的統計咨詢服務工作,為制定全市人才政策提供決策性依據。
3、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扶貧辦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制定全市科技扶貧規劃,并協調組織實施。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中長期技能培訓任務。
4、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法制辦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會同市人才辦對政府部門制定的人才管理規章和政策進行審查,參與全市人才工作有關政策措施的制定。
3、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有關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重大問題的綜合性調查研究。
4、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委黨校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會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勞動保障局等部門,做好全市科級領導干部、國家公務員和其他層次人才的教育培訓工作。
3、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工會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負責全市勞動模范人才的推薦、評選、表彰等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各類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4、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團市委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規劃。
2、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優秀青年人才的推薦、評選、表彰工作。
3、協助市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聯系各類優秀青年人才。
4、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婦聯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負責全市優秀婦女人才的推薦、評選、表彰工作。
3、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市婦女黨政人才建設工作,協助市委、政府聯系各類優秀婦女人才。
4、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市科協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負責組織科技人員開展學術交流、科技普及、技術推廣等活動;配合市人事勞動保障局等部門組織人才洽談會和吸引市外智力為我市服務。
3、采取多種形式,密切與科技人才的聯系,加強科技人才與市委、政府之間的聯系。
4、配合有關部門對科技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人才典型進行宣傳。
5、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商聯
1、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培養、吸引、使用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全市人才工作規劃。
2、配合市委統戰部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才的培養和推薦工作,在各級人大、政協換屆前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推薦工作,聯系非公有制企業的優秀管理人才。
3、完成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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