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廉政檔案的暫行辦法

時間:2022-07-18 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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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廉政檔案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處室和委直屬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記載好、利用好,促進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建立干部廉政檔案的對象是委機關正副處級干部(包括非領導職務)。委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

第三條建立干部廉政檔案工作,在委黨組統一領導下,由委紀檢組、監察室牽頭,人事處、機關黨委和辦公室等部門共同負責。

第四條干部廉政檔案包括干部基本情況登記表、民主生活會個人自查自糾材料、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收入申報,禮品登記等制度的情況、干部廉潔自律情況考核表、干部談話誡勉登記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民主測評、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個人表彰獎勵情況登記表、對群眾反映和舉報情況、干部違紀問題調查處理情況及其他廉潔自律方面的有關情況等。

第五條建立干部廉政檔案采取定期由本人填報凳記表和組織測評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登記表由本人事實求是認真填寫后,由主管主任審核簽字,委責任考核小組審核并簽署意見后,由紀檢監察部門指定專人統一保管,防止泄密。

第六條干部廉政檔案作為評選優秀黨員、先進工作者、干部獎懲和提拔任免的重要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