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工作考核細則
時間:2022-08-29 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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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一)對鎮(區、街道)的考核(100分)
1、規劃制定(10分)。按照區下達的年度造林綠化目標任務,達到規劃完整具體、圖表齊全要求的得滿分,規劃不完整或圖表不全的扣5分。
2、苗木栽植率(30分)。對照區下達的造林面積、植樹總量任務指標,完成的得滿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苗木成活率(10分)。新植意楊苗木成活率達85%以上,其它苗木成活率達90%以上的得滿分,達不到的按比例扣分。成活率低于60%的本項不得分,低于50%的考核總分以零分計。
4、苗木保存率(30分)。保存率低于80%的,每少一個百分點扣1分。保存率低于70%的本項不得分。
5、林木管護(10分)。管護措施到位,管護責任制臺賬齊全,無燒、折、淹、拔及亂砍濫伐現象的得滿分;管護措施不到位、管護責任制不健全的或有燒、折、淹、拔或亂砍濫伐現象的,發現一處扣2分。
6、意楊苗圃建設(10分)。每鎮(區、街道)意楊苗圃面積不少于50畝,多于或少于50畝的按比例加減分。
(二)對林業示范村的考核(100分)
1、規劃方案(10分)。規劃方案完整、圖表齊全的得滿分,否則酌情扣分。
2、苗木栽植量(40分)。按規劃栽足栽全,且新植苗木總量達2萬株以上的得滿分,否則按比例扣分。
3、苗木保存量(40分)。苗木保存量達栽植總數80%以上的得滿分,否則按比例扣分,保存量低于60%的本項不得分。
4、管護責任(10分)。林改或管護責任全部落實到人,有健全管護責任制的得滿分,否則按未落實管護責任苗木所占的比例扣分。
二、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由區農林局和區綠委辦牽頭,區交通局、水務局、監察局等相關部門參加,以鎮(區,街道)、村(居)新植苗木現狀分布圖和新植林帶苗木登記明細表為基礎,采取隨機抽查的辦法,按比例推算造林實績。無造林臺賬(一圖一表)的,不予驗收。核查驗收分三次進行,四月下旬核查苗木栽植總量,六月上中旬核查苗木成活率,十月上旬驗收苗木保存率。
三、獎懲辦法
1、設立造林綠化工作先進獎。凡成績突出、考核積分在前5名的鎮(區、街道),給予表彰獎勵。設一等獎一名,獎金10000元;二等獎二名,各獎獎金8000元;三等獎二名,各獎獎金5000元。造林綠化先進部門5個,各獎獎金2000元。造林綠化先進個人20名,各獎獎金500元。
2、設立林業示范村(居)建設先進獎。對新植苗木數量多、保存率高、示范效果好,考核排名在前5位的村(居),給予表彰獎勵。各獎獎金2000元。
3、設立苗圃建設獎。對意楊育苗面積達50畝以上的鎮(區、街道),每畝苗圃獎勵補助資金50元。
4、先進獎項的獎金發給造林綠化有功人員;苗圃獎勵資金發放到建設責任主體。
5、對工作不力、造林綠化任務完成差,排名在后三位的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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