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黨組織工作細則(試行)

時間:2022-02-01 0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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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黨組織工作細則(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區黨組織建設,促進社區黨組織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在社區的領導核心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共中央組織部關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結合我市社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社區黨組織是以社區居民委員會轄區為單位建立的黨組織,是社區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在街道黨工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管理轄區居民黨員、戶籍在轄區和戶籍雖不在轄區但在轄區內長期居住個月以上的工作單位無黨組織的居民黨員、退離休干部職工黨員、下崗失業職工黨員和流動黨員。

第三條社區黨建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城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緊密結合城市社區建設的實際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為核心,以服務群眾為重點,構建城市社區黨建工作新格局,提高社區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擴大黨在城市工作的覆蓋面,為創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促進城市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第四條社區黨的建設要努力實現“五個好”的目標要求:()領導班子好。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能夠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密切聯系群眾,政治堅定,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政廉政,團結協作。()黨員干部隊伍好。社區工作者能夠發揮骨干帶頭作用,共產黨員能夠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工作機制好。社區黨組織工作制度健全、運行規范,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機制完善。()工作業績好。社區各項事業協調發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成效明顯,社區治安良好。()群眾反映好。社區群眾和駐區單位對社區黨組織的工作滿意,社區黨組織得到社區群眾的擁護。

第二章社區黨組織的設置

第五條黨員人數超過人的社區,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黨員人以上、不足人的社區,一般應設立黨的總支部委員會(以下簡稱黨總支);黨員人以上、不足人的社區,一般應設立黨的支部委員會(以下簡稱黨支部)。黨委、黨總支下設黨支部黨委可不再下設黨總支,為方便黨員活動,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可設立黨小組。

第六條社區黨的基層委員會由社區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黨的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三年。社區黨組織任期屆滿后,要按時換屆選舉。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進行換屆選舉的,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長期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七條黨員不足人的社區黨支部,設書記名,必要時增設副書記名;黨員人以上的黨支部,成立支部委員會,設委員至名,其中書記人,副書記至人。黨的總支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設委員至名。

第八條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的選任,可采取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中選派,從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復員轉業軍人中選拔等方式,把熱愛社區工作、熱心服務群眾的優秀黨員充實到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中。

第九條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與社區居委會中的黨員成員可以交叉任職,提倡社區黨組織書記和社區居委會主任經過民主選舉由人擔任。

第十條社區黨組織書記的基本條件是:政治素質好、公道正派、有奉獻精神,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善于做群眾工作、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有一定黨務工作經驗;年富力強,身體健康;一般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三章社區黨組織工作的基本原則

第十一條以人為本的原則。全心全意為社區居民服務,積極發動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各項事務,充分發揮社區居民的積極性、創造性,為居民展現自我提供舞臺,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第十二條資源共享的原則。開發社區內各種有形和無形的資源,共同建設社區。駐社區單位要通過共駐共建,為建設社區發揮自己的作用。

第十三條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通過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體制,下放和轉移相應的權力給社區居民委員會,加強社區的功能,達到責權利相統一,共同管理好社區,建設好社區。

第十四條寓管理于服務的原則。通過提供優質便捷的社區服務,使社區內各類組織和社區居民群眾感受到社區建設在工作、生活中的重要位置,進而重視和支持社區工作,使管理具有權威性。

第十五條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原則。從實際出發,以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來確定工作重點,循序漸進,逐步推開。

第十六條各方配合,齊抓共管原則。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從大局出發,積極支持、共同推進社區建設和管理。要組織機關在職黨員參加居住地社區黨組織的活動,并作為密切聯系群眾,轉變機關作風,加強機關黨組織建設的一條重要措施來抓;各機關部門在參與社區黨建工作的同時,還要督促下屬單位支持社區工作,主動參與社區共建活動;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要從各自的職能和特點出發,做好街道、社區的工會、青年和婦女工作。

第四章社區黨組織的工作職責

第十七條社區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⒈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團結、組織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社區各項任務。

⒉討論決定本社區建設、管理中的重要問題。

⒊領導社區居民自治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法充分行使職權,完善公開辦事制度,推進社區居民自治;領導社區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

⒋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⒌組織黨員和群眾參加社區建設。

⒍加強社區黨組織自身建設,建立健全黨內各項學習、工作等制度,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

⒎負責社區服務志愿者隊伍建設。積極組建適合社區需要的,以黨團員為骨干的,社區居民群眾參與的社區服務志愿者隊伍。

⒏對居住在社區內的在職黨員工作以外的情況進行監督,并及時向在職黨員所屬單位反饋其表現情況。

⒐討論決定黨組織其他重要事項。

第五章社區黨員的教育、發展、管理

第十八條社區黨組織要充分發揮街道和社區單位的整體優勢,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采用辦班、講座、參觀、研討、電化教育等多種形式,在社區黨員中深入開展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積極開展以了解人、關心人、凝聚人為內容的各項活動,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十九條嚴格黨的組織生活。落實“”、民主評議黨員、民主生活會等制度。增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和政治性,切實保障黨員的各項權利。

第二十條加強對社區黨員的分類管理,積極探索黨員分類管理的新路子。

⒈做好退離休干部職工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西寧市退離休干部職工黨員管理辦法(試行)》,根據退離休干部職工黨員的身體狀況、年齡和專業特長,開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體科普活動和關心青少年工作,更好地發揮退離休干部職工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⒉加強對轄區內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按照《關于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和《西寧市下崗失業職工黨員管理暫行辦法》,對于務工經商人員和下崗失業職工中的流動黨員,通過直管、代管、協管等組織形式,切實進行有效管理。

⒊充分發揮社區在職黨員的作用。積極創造條件,調動在職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通過建立健全雙向聯系、雙向服務、雙向反饋等各種新機制,探索單位黨組織和社區黨組織共同管理黨員的新途徑。

第二十一條嚴格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及時把符合條件的優秀分子吸收到黨內來不斷壯大社區黨員隊伍。發展黨員必須嚴格審批程序,確保黨員質量。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及相關要求,教育黨員按時足額交納黨費。

第二十三條加強社區黨員活動室等硬件建設。積極創造條件,通過與轄區單位聯建等形式,建立社區黨員活動基地。社區黨員活動室要配備黨員電化教育基本設備。市、區(縣)財政在年度預算中要適當安排社區黨建工作經費。

第二十四條凡隸屬于社區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都應在當地黨委的統一安排、協調下,主動配合、積極參與社區建設,特別是社區黨組織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共駐共建。

第六章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第二十五條社區黨組織要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牢固樹立群眾觀點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堅持把服務群眾作為社區黨建工作的重要任務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檢驗社區黨建工作的重要標準把工作重點從注重創收進一步轉移到搞好社區管理和服務上來。更新管理理念,創新服務方式,拓寬服務領域,強化服務功能,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和共產黨員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作用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第二十六條充分發揮社區居民自治組織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充分發揮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為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第二十七條從社區群眾和駐區單位的實際需要出發,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的作用,搞好社區服務中心和社區服務站(點)的建設與管理。加強以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為骨干的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針對不同社區、不同社會群體的特點,按照無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相結合,以無償、低償服務為主的原則,不斷提高社區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第二十八條要著眼于社區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特別是群眾最關心、最急需解決、通過努力又能夠解決的問題,開展面向社區群眾的便民利民服務,尤其是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面向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服務,面向困難群眾的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面向流動人員的維權服務以及面向轄區單位的社會化服務等。

第七章社區思想政治工作與精神文明建設

第二十九條圍繞社區建設的具體任務,運用各種形式和載體,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積極(本文源于文秘城:)探索新形勢下加強社區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律和方法,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實效性。

第三十條把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與解決實際困難結合起來。既講道理,又辦實事,傾聽居民呼聲,了解居民情況,關心居民疾苦,切實為居民群眾特別是老人、殘疾人、貧困戶、優撫對象、無業和失業人員等排憂解難。

第三十一條加強社區思想文化陣地建設。充分利用社區文化站、社區服務室、社區活動站(點)等設施,組織開展具有社區特色的豐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形成良好的社區文化氛圍。

第八章社區黨組織的自身建設

第三十二條社區黨組織要自覺貫徹執行黨的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社區的居民群眾,主動接受居民群眾的批評和監督,做到清正廉潔,勤政為民。黨組織成員要切實加強理論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水平和領導社區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三條社區黨組織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按照各自的分工,切實履行職責。凡遇重大事項必須由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

第三十四條社區黨組織要緊緊圍繞經濟發展、城市管理、社區服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中心任務,豐富黨建工作內容,改進黨建工作的方式方法。

第三十五條社區黨組織要協調好與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的關系,在依法發揮各類組織積極作用的過程中體現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細則適用于城市社區黨組織工作。三縣城鎮社區黨組織工作,可結合本地實際參照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細則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