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產校具維修、保養制度
時間:2022-10-19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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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規維修及保養
1.各類校產校具常規性維修、保養由物管組負責定期檢查,及時安排維修和進行適時保養,保證完好率達95%以上。
2.各類專用設備,如炊事設備、醫療設備、實驗儀器、教學設備、由各使用部門自行安排維修及保養。
3.物管組要為校產校具的維修、保養提供優質服務,一旦發現校產校具破損或接到用戶報修,要及時進行維修,小修一般由用戶填寫報修單,物管組在24小時內組織維修,維修結束后,由用戶驗收簽字,管理員復驗。
4.凡屬用戶管理責任或人為損壞的校產校具,物管組應按規定追究管理部門或使用經辦人的責任。在辦理賠償手續后,及時安排維修。
二、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修及保養
1.物管組應對全校房舍及附屬設施經常進行巡查,發現危險隱患及時報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證師生安全。
2.新建房舍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如滲漏、管道破損、墻磚剝落等,在質保期內應及時與建筑單位聯系,及時修繕。如超過質保期,應視情況及時組織維修。
3.按規定定期組織門窗油漆、墻面粉刷。
(1)鐵門、鐵窗及公共部位的扶手、拉手、鑄鐵管每三年油漆一次。
(2)木門、木窗每五年油漆一次。
(3)教室、實驗室、學生宿舍、辦公室內墻3至5年粉刷一次。
(4)綜合樓、教學樓、實驗樓等大樓外墻的清洗工作每三年進行一次。
(5)鋁合金門窗、插銷、門鎖等如有損壞,影響使用,應及時修復。
(6)大型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中進行。
三、教室設施的維修及保養
1.教室的門窗、玻璃、風扣、插銷、門鎖、燈具、講臺、電視機、課桌椅等,由物管組完好地交班級管理。并與各班主任簽訂《班級公物承包管理責任書》。
2.班級接受使用中,發現損壞必須及時報物管組安排修理,物管組也應主動派員巡查,以保證教室設施隨壞隨修。
3.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教室設施的丟失、損壞,應按規定追究班級管理責任。物管組在巡查中發現教室設施明顯損壞而班級未及時報修,物管中心應及時強制修理,并可作出賠償原修理價的50%-300%的處理。
四、水電設施的維修及保養
1.校內供水、供電設施由水電工每周負責檢修。
2.一般電器、管道維修報物管組安排修理,緊急情況可直接報水電工修理。
3.水電工對校內水電設施,定期定責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組織安排修理。
4.提高供電、供水質量,確保無常明燈、不亮燈、失控燈及長流水、死籠頭、死閘閥,使學校用水、用電正常化、規范化。
5.對校內供電、供水設施及線路、管道的完好安全狀態每月檢查一次,并建立檢修臺賬。
五、其它維修
對全校辦公設施(如桌、椅、櫥),生活設施及其它各類設施的維修、保養,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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