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兩委換屆選舉部署會發言材料
時間:2022-03-24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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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領導、同志們:
根據省委、省政府決定,我省第八屆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將統一于2011年1-4月集中開展,并與村(社區)黨組織換屆工作同步進行。今天,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在這里召開全省村和社區黨組織、全省第八次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動員大會,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動員和安排全省第八次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對這次動員部署會議非常重視,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xx同志、省政府副省長xx同志親臨會議指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紀委,省法院、省檢察院以及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等省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也前來參加今天的大會,這充分體現了各級領導和各部門各單位對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會上,齊玉部長還要做重要講話,各級民政部門一定要認真領會、準確把握、貫徹落實。下面,我代表省民政廳就全省第八次村(居)委會換屆選舉有關工作作如下說明和工作安排。
一、關于全省第八次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有關情況
(一)關于全省村(牧)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我省于上半年開展了全省村(牧)民委員會第七次換屆選舉工作。至2010年12月,全省第七屆村(牧)民委員會任期三年,屆滿到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同意,決定于2011年1月至4月按期進行全省第八次村(牧)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二)關于統一全省社區居民委員會屆期并同步安排換屆選舉工作的問題。為統一全省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屆期,降低選舉成本,提高選舉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有關規定和民政部《關于切實做好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精神,2010年9月30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作出決定,2011年全省所有經居民選舉、未經居民選舉、屆期已滿、屆期未滿或者超期的社區居民委員會要統一進行換屆選舉,并以xx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屆期為準,將全省現任社區居民委員會屆期統一為第七屆,2011年換屆選舉后,全省社區居民委員會統一為第八屆。經省委、省政府同意,決定于2011年1月至4月進行全省社區居民委員會第八次換屆選舉。
(三)關于第八次全省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范圍。省委、省政府決定,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所有屆滿的上屆村(居)委會,以及超期的村(居)委會,必須依法進行統一換屆選舉;因故在第七屆任期中補選或者未選出的村(居)民委員會,也同時參加第八次全省統一換屆選舉。鑒于重建任務繁重,玉樹州所有的村(居)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相應順延,具體時間由玉樹州人民政府商省民政廳另行確定。在撤村建居的地方,凡農村集體經濟改制沒有完成的,選舉時應適用村委會組織法的規定,不能適用居委會組織法的規定。
(四)關于統籌安排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有關問題。為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統籌城鄉基層組織建設、規范選舉工作程序、降低選舉工作成本、提高選舉工作效率,結合我省城鄉基層組織建設實際,經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研究,決定對全省村和社區黨組織、全省第八次村(牧)民委員會、全省社區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實行統一部署、統一組織、統一指導、統一檢查。
(五)關于選舉工作監督的有關安排。根據民政部的有關要求,本次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要全面推行選舉監督制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黨委、人大、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監督作用,發揮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及基層群眾對選舉全過程的監督作用。另一方面,在縣鄉層面上要普遍推行聘請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擔任換屆選舉工作監督員的監督方式,為他們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開展監督工作。縣鄉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要向社會公布辦公地址和工作電話,提供咨詢服務。對有關換屆選舉工作的來信來訪,要及時調查研究,妥善答復,依法解決,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二、關于第八次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主要任務
本次換屆選舉要在堅持黨的領導、嚴格依法辦事、充分發揚民主等基本原則的基礎上,精心組織,分類指導,真正把群眾擁護的思想好、作風正、有能力,愿意為群眾服務的人選進村(居)民委員會班子,進一步加強以村(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的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進一步完善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應努力完成以下工作任務:
(一)依法選舉產生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名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執行。要積極引導村(居)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熱心公益的人選為村(居)民委員會成員,保證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班子素質優良、堅強有力。要認真落實好中央關于“四個提倡”的要求,即:提倡把村黨支部領導班子成員按照法定程序推選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通過選舉兼任村委會成員;提倡黨員通過法定程序當選為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提倡擬推薦的村黨支部書記人選,先參加村委會選舉,獲得群眾承認后再推薦為黨支部書記人選;提倡村委會中的黨員成員通過黨內選舉,兼任村黨支部委員成員。適合實
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交叉任職的村(社區),原則上要實行“一肩挑”。交叉任職必須建立在尊重選民意愿、遵循民主選舉程序的基礎上,不能硬性規定,不能搞“一刀切”。各地要根據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依據村和社區的規模,從嚴確定享受補貼的村(社區)干部名額,為下一步統籌解決好村(居)干部報酬問題打好基礎。
(二)優化村(居)委會班子結構。要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注重把農牧區和城鎮社區致富帶頭人、返鄉大中專畢業生、大學生“村官”、退伍軍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農牧民經紀人、農牧區專業合作社和產業協會成員中的優秀黨員和優秀人才依法選進村(居)委會班子,鼓勵符合條件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提前離崗或退休干部職工通過法定程序積極參與選舉,經依法選舉擔任村(居)委會班子成員,進一步增強村(居)委會班子成員素質能力。積極適應統籌城鄉發展的新要求,探索流動人口參與居住地社區(村)民主選舉的有效途徑,依法保障流動人口的民主權利。要進一步提高村(居)委會班子成員的文化程度,原則上新任村(居)民委員會主任一般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任社區居民委員會主任一般應具備高中(中專)以上學歷。要加大年輕干部選拔力度,鼓勵和支持共青團、婦聯組織負責人、優秀回鄉知識青年參加村(居)委會選舉,村(社區)“兩委”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35歲以下的干部,年輕干部進入村(社區)“兩委”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屆有所提高。提倡把年輕黨員、女黨員特別是共青團和婦聯組織主要負責人提名為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西寧市、海東地區、海西州的村(社區)婦代會主任進村(社區)“兩委”原則上要達到100%,其他地區要比上屆有較大提高,確保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中至少有一名婦女干部。多民族居住的村和社區,村(居)民委員會中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
(三)推選新一屆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組長。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戶至十五戶推選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產生。居民代表由居民會議、居民代表會議或者居民小組推選產生。村(居)民代表具體名額,由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根據村(社區)規模和人口狀況確定,一般村(居)民代表為30至50人。村(居)民小組長由村(居)民小組推選產生。村(居)民小組長和村(居)民代表的任期與村(居)民委員會的任期相同,可以連選連任。
(四)全面成立村務監督機構。各地要根據新修訂的《村委會組織法》的規定,將村務公開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合并,在選舉村委會的同時,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中推選產生成立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村民民主理財,監督村務公開等制度的落實。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設主任1人,成員2至4人,其中應有具備財會、管理知識的人員。村務公開監督委員會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授權并開展村務監督工作,并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負責,與村民委員會任期同屆。村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
(五)建立健全村(社區)配套組織。新一屆村(居)民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與計劃生育等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可兼任下屬委員會成員。人口較少的村(居)民委員會可以不設下屬委員會,由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分工負責相關工作。鄉鎮(街道)黨(工)委、政府(辦事處)要幫助、指導各村(社區)及時召開村(社區)“兩委”聯席會議,明確村(社區)“兩委”成員分工,以保證新班子能夠順利開展工作。要同步抓好村(社區)共青團、婦代會等各類組織建設,理順村(社區)各類組織的關系。
(六)完善村(社區)各項規章制度。村(居)民委員會要分別制定三年任期目標規劃和年度計劃,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社區)“兩委”聯席會議制度、村(居)民委員會工作制度、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和村(社區)“兩委”議事規則以及“三議一表決”、財務管理等制度,修訂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規民約。
三、關于第八次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有關安排
本次換屆選舉工作將安排基層黨組織與村(居)民委員會統一換屆,將統籌安排村民委員會與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社區居民委員會將在全省統一屆期的基礎上開展首次換屆選舉,新修訂的《村委會組織法》在不久前才頒布施行,等等這些情況,都與以往的換屆選舉有較大差異,特別是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政治、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要求都很高,而且時間緊、任務重,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社會各界和基層群眾都很關注。因此,各級民政部門要在同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擔負起組織、指導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重任,科學安排換屆選舉各階段工作,務必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開展工作,確保換屆選舉順利進行。各階段的重點工作和時間要求是:
(一)迅速啟動準備階段的各項工作。時間安排是:從全省動員部署大會到2011年1月30日前。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領導和工作機構。凡舉行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地區,都要成立專門的州、縣、鄉三級由黨委、人大和政府領導掛帥,有關部門參與,民政部門組織協調的換屆選舉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保證必要的工作人員和經費,推動選舉工作有組織、有步驟、有秩序地開展。同時,要健全和落實領導責任制,形成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各級民政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加強對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確保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2、深入開展宣傳動員。各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都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特別是要宣傳好中央和省有關村(居)委會換屆選舉的文件精神,激發群眾參與選舉的熱情,了解選舉的基本程序,珍惜民主權利,真正把辦事公道、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熱心為群眾服務的人選進村(居)民委員會班子。同時,要積極教育引導黨員和群眾切實按照真實意愿投票,在實踐中學會正確行使民主權利。
3、及時制定工作方案。縣鄉兩級要從實際出發,圍繞組建村(居)民委員會選舉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選舉教育和培訓、選舉工作各個階段的基本要求、選舉工作進展安排等制定工作方案。要認真總結以往換屆選舉的經驗,做好換屆選舉前的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轄區村(居)委會建設情況及存在問題,制定分類指導方案。縣鄉村三級都要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信息報告制度,全面掌握選舉動態,及時上報選舉中發生的重大事件。在選情復雜的地方,縣鄉兩級要建立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切實加強工作力量,加大指導力度。
4、開展選舉工作骨干培訓。各級換屆選舉領導機構要逐級培訓選舉工作人員,組織學習《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和省換屆選舉工作文件。切實提高他們依法做好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能力。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將對州、縣級有關人員和鄉(鎮、街道)骨干進行示范培訓。各縣(市、區)要重點做好對縣鄉兩級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骨干的培訓工作,使他們準確掌握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不斷提高指導選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鄉鎮層面要重點做好對包片干部、選舉委員會成員的培訓工作,使他們熟悉選舉程序和方法步驟,不斷提高實際操作的規范化水平。凡不熟悉法律政策的縣鄉干部不宜解答群眾的咨詢,不宜接待群眾上訪,不宜進村(社區)入戶指導。未開展教育培訓的地方,不宜匆匆忙忙組織換屆選舉。不能熟練掌握選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縣鄉干部以及在選舉培訓中不合格的縣鄉干部,不得派到村和社區指導選舉工作。
5、完成村(社區)財務審計工作。鄉鎮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組織開展對村(社區)財務清理、村(社區)“兩委”主要負責人任期屆滿審計工作。對村(社區)集體收支情況、集體財產管理使用情況、土地補償分配和使用情況、生產經營和建設項目的發包和管理情況、債權債務情況以及群眾反映集中、強烈要求審計的其他內容,要列入審計范圍,并及時公開審計結果。
(二)認真做好選舉階段各項工作。時間安排是:從2011年2月1日至3月30日前。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認真推選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村(居)民選舉委員會由3至7人單數組成,其成員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村(居)民會議或各村(居)民小組推選產生。推選工作在鄉(鎮、街道)換屆選舉工作領導機構的指導下,由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委會具體實施。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指定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村(社區)黨組織成員可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確定為正式候選人的,必須退出村(居)民選舉委員會。對于不履行職責的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經大多數村(居)民或村(居)民代表同意,可終止其職責,其缺額可另行推選或按照上次推選結果依次遞補產生。
2、做好選民登記工作。選民登記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應做到全面準確,不錯登、重登、漏登,保障村(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退居二線、提前離崗或退休回原籍居住一年以上的干部職工、復退軍人和選聘到村(社區)服務的高校畢業生,由本人提出參加選舉的申請,并經村(居)民會議或者村(居)民代表會議同意參加選舉的,應當予以登記。但已在戶籍所在村(社區)或者居住村(社區)登記的選民,不得再參加其他村(居)民委員會選舉。選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20日前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3、細化候選人條件。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下發的《指導意見》對村(社區)“兩委”候選人的提名推薦提出了基本要求。各地應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導意見》的前提下,對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資格條件作出進一步規定,細化候選人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法律資格、能力條件等方面的具體細則,引導群眾把符合候選人條件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提名為候選人。各村(居)選委會要根據縣鄉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本社區的實際情況,明確村(居)委會成員候選人任職資格條件,經村(居)民選舉委員會討論后,依法由村(居)民會議研究通過,并予以公告。
4、規范候選人的競爭行為。村(居)民選舉委員會應積極主動、客觀公正地向選民介紹正式候選人的情況。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競職承諾、公開演說、現場問答等形式,組織候選人與選民直接見面,搭建候選人公開亮相、公平競爭的有效平臺,教育和引導參選群眾合法、正當、有序地參與競爭。要嚴肅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紀律。禁止候選人或候選人指使的人私下拉票。要加強對候選人任職設想或競職承諾的審核把關工作,任職設想或競職承諾不得有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抵觸的內容,不得有侵犯他人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的內容,不得有對競爭對手進行人身攻擊的內容。對參與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票數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宗教勢力等破壞、妨礙選舉的,依法嚴肅查處;對以不正當競爭手段參選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參選資格,已經當選的,宣布當選無效;對惡勢力、境內外敵對勢力干擾破壞選舉的,要依法從快打擊處理。對換屆選舉中查處的典型案例,要在一定范圍進行通報。
5、認真組織投票選舉工作。選舉大會是村(居)委會選舉的核心環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按照選舉投票程序進行,切實做到法定程序不能變、規定步驟不能少、法定的時限不能變。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要全面實行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村委會委員、主任的直接選舉方式。在有條件的社區,要積極開展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直接選舉。要切實維護選舉大會的現場秩序。各類選舉大會投票場地要全面設立秘密寫票處,普遍實行秘密寫票制度,確保村(居)民在無干擾的情況下自主表達選舉意愿。嚴格規范委托投票,嚴格控制流動票箱。選票盡量以縣為單位進行統一。在選票的設計、發放、讀取,以及秘密寫票間的設計、管理上采取相應措施,運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種手段做好防范工作,絕不允許走過場,圖省事。計票結束后,經村(居)民選舉委員會依法確認選舉有效后,當場宣布計票情況,頒發由省民政廳統一印制的當選證書。
(三)合理統籌總結驗收階段各項工作。時間安排是:從2011年4月1日至4月30日前。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工作移交。交接工作在鄉(鎮、街道)黨委、政府主持下進行。新一屆村(社區)“兩委”產生后,要及時召開村(社區)“兩委”聯席會議,對“兩委”成員做出明確分工。在10日內原村(居)委會要將公章、辦公場所、辦公用具、集體財務帳目、固定資產、工作檔案、債權債務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等,及時移交給新一屆村(居)委會。財會人員一般應保持相對穩定。對無故拖延移交的,鄉鎮黨委和政府應當給予批評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對拒絕移交的要依法強制其移交。對移交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紀檢監察機關、司法部門反映并依法處理。要做好落選人員思想工作,引導他們積極支持新當選的村(居)民委員會成員開展工作。選舉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統計、匯總、上報選舉結果,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檔案。
2、搞好總結驗收工作。各縣(市、區)、鄉(鎮、街道)要組織人員采取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緊緊圍繞整個選舉程序是否規范、合法;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各工作委員會是否健全;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組長是否依法推選產生;各項工作制度和村(居)民自治制度是否健全并切實可行;是否制定了任期內本村(社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換屆選舉資料是否整理歸檔;組織領導是否有力;換屆選舉工作有關表格填報是否及時準確;相關后續工作措施是否得力,并是否完成上報了換屆選舉工作總結報告等方面進行逐級檢查驗收。省上將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區)的換屆選舉工作進行抽查驗收,以確保全省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全面圓滿完成。
3、啟動新一輪培訓工作。各地應結合實際制定新一屆村(社區)干部三年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按照分級培訓原則,分批分層次有計劃地抓好村(社區)“兩委”成員的培訓工作。特別是對新當選的村(社區)“兩委”主要負責人,要確保在上半年就由州縣兩級培訓完畢。其他成員,要保證1年1次培訓,使他們熟練掌握和運用村(居)民自治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基層工作的基本方法和相關技能,盡快適應新的崗位,進入新的工作角色。對連任的村(居)委會成員也要進行不定期輪訓,進一步增強他們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履行崗位職責的自覺性和責任感。通過新一輪培訓,增強基層干部正確執行政策、堅持依法辦事、善于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同志們,做好全省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讓我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精心組織,依法辦事,全面完成第八次全省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任務,為進一步完善城鄉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群眾自治機制,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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