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在全縣地震災區重建工作動員大會上的講話
時間:2022-08-10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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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召開全縣地震災區重建工作動員大會,主要目的是回顧總結前階段全縣防震救災工作,部署下步災區重建工作任務,進一步統一思想,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切實抓緊抓好災區重建工作,奪取防震救災的全面勝利。等一會,陳作榮書記還將作重要講話。下面,我先講三個問題:
一、前階段防震救災工作回顧
今年2月4日以來,我縣與泰順縣交界處連續發生的較強有感地震,引起了國務院和省市的高度重視。在省市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關心支持下,我們按照“安全、有序、穩定”和“立足于抗大災、打持久戰”的要求,迅速啟動地震應急預案,把防震救災作為一項壓倒一切的首要工作,緊急動員,周密部署,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奮起防震救災,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回顧前階段的防震救災情況,我們著重抓了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加強領導,合力防震。地震發生以后,縣里及時成立了防震減災指揮部,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有關縣領導任副指揮。并下設災情核查和物資保障組、人員轉移安置組、維護穩定組、房屋安全調查組、宣傳報道組等5個工作小組,每個組的正副組長都由縣委、縣政府的領導擔任,具體負責指揮協調全縣的防震減災工作。每次發生稍大的地震,縣領導都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與震區廣大干部群眾一道,共同防震救災,努力把地震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據震情的發展變化,縣里從縣機關抽調了68名副科級以上干部,成立9支工作隊,奔赴有關鄉鎮,與災民同吃同住,幫助鄉鎮做好宣傳、核災、轉移、安撫群眾等工作。隨后,縣里又成立了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縣委、縣府有關領導任副組長,下設危房鑒定、危房重建、基礎設施重建、下山脫貧等4個組,全面負責災后重建工作。震區各鄉鎮也相繼成立了專門的組織領導機構,切實加強領導,明確工作要求,落實防震重建措施,確保了防震救災工作的扎實有序推進。
(二)安置災民,開展自救。一是轉移群眾。按照屬地管理、歸口負責的原則,積極動員居住在危房和帳篷內的群眾采取投親靠友、租住民房等方式,進行轉移安置,確保了災區群眾的安全。二是確保生活。原創:緊急下撥救災資金500萬元。調運700頂帳篷、75套應急保暖鋼管大棚、1200條應急棉被和1200件棉衣等救災物資,用于安置震區群眾。組織有關部門深入震區開展服務,組建疾病控制、醫療救護、衛生監督等救助組進駐震區,做好疫情監測、消毒、咨詢及藥品發放等工作。同時積極籌措、調配資金,對受損的山塘水庫、供水網管等涉及群眾生產、生活、安全等基礎設施進行搶修,確保安全渡汛和群眾正常生活。三是開展自救。堅持防震救災與生產發展兩手抓,注重統籌安排,及時組織農業、林業、扶貧、科技等單位人員赴災區開展為民服務活動,做好水稻種子、化肥等物資的調運供應,抓好農業技術培訓,指導幫助農民開展春耕生產。震區各鄉鎮還結合震后重建工作,積極抓好新農村建設、重點項目建設、招商引資、工業發展等工作。
(三)制訂政策,著手重建。為了使災區群眾盡快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縣里先后3次向省委省政府作專題匯報,5次向市委市政府作專題匯報,反復向上級反映我縣的災情和要求。經過努力,引起了上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省市不僅在工作上給予強有力的指導,而且在資金上給予了超歷史的扶持。在此基礎上,我們開始著手制訂政策,啟動重建。一是深入一線調研。為了制定科學合理的震后重建政策,縣里在全面核實災情、摸清情況的同時,組織有關人員,歷時一個多月,深入震區鄉鎮開展調查研究,充分聽取鄉鎮、村干部群眾的意見和呼聲。二是反復研究政策。先后召開十多次縣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災區鄉鎮干部座談會、縣委常委擴大會議、縣四套領導班子成員會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反反復復征求意見,并結合上級扶持力度、政府承受程度,認真研究制定《地震災區重建工作的實施意見》。三是迅速開展災區重建。先后多次召開會議,聽取各工作組和震區鄉鎮有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災區重建工作任務。同時,決定在珊溪、巨嶼、黃坦等3個鎮建立4個防震避險安居小區,在有關鄉鎮規劃15個集中建房點。目前,各項前期工作正在穩妥推進。
(四)加強引導,維護穩定。一方面,多渠道開展宣傳。加強新聞宣傳與信息溝通,及時震情預測,廣泛宣傳防震知識,防止群眾過度恐慌。在通過宣傳車、電視、廣播、印發資料等常規渠道做好宣傳工作的同時,組織縣、鄉、村三級黨員干部深入震區,宣傳防震的科學知識,宣傳各級黨委、政府對震區群眾生產生活的高度重視和深切關懷,宣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大好形勢,把群眾的精力從關注地震的原因、持續時間引導到災區重建工作上來,把群眾的思想從“等、靠、要”引導到自立自主、自力更生、重建家園上來,從而營造了上下齊心合力抓重建工作的良好氛圍。另一方面,千方百計維護社會穩定。堅持把穩定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加強對震區群眾思想狀況排查,全面掌握動態,及時發現和妥善解決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千方百計穩定群眾情緒。加強對震區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秩序,防止群體性事件的發生,切實維護了震區的安全和社會穩定。
應該說,前一階段,我縣的防震救災工作是富有成效的,應當予以充分的肯定。我們的黨員干部為了人民群眾的利益,不辭辛勞、日夜奮戰、沖在一線,工作的非常認真、非常用心、非常辛勞,發揮了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是有戰斗力的;我們的群眾識大體、顧大局,自力更生、重建家園,表現得十分勇敢、十分團結、十分熱心,為災后重建、維護災區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在此,我代表縣委、縣政府向所有參加與支持防震救災工作的廣大干部群眾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地震災區重建工作的基本意見
目前,震情逐步趨緩,但災區重建任務十分繁重,省市領導也十分關注。我們必須把災區重建工作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立足于抓早、抓實、抓緊,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力爭在年內基本完成重建工作任務。
(一)關于災區重建工作的總體要求。災區重建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市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生產自救、重建家園”的基本方針,著眼于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以維護穩定為前提,以倒房戶和危房戶重建為重點,實行“拆、建、遷、修”四管齊下,充分調動群眾積極性,集中精力,有序推進,全力以赴地抓好震后重建工作,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二)關于災區重建工作的范圍和對象。重建的范圍,嚴格按照省、市地震局劃定的范圍確定,主要劃分為極災區、災區二個層面。極災區為仰山鄉和珊溪鎮、云湖鄉的部分村,共10個村。災區為黃坦鎮和珊溪鎮、云湖鄉、巨嶼鎮、桂山鄉的部分村,共77個村。重建對象為:一是在極災區、災區內,房屋倒塌或經鑒定屬危房、不能居住、且別處無住房,需要重建住房的受災戶。以及在極災區、災區內,居住在地質災害隱患點、且別處無住房,需要遷移安置的農戶。二是在極災區、災區內,房屋受損較為嚴重、且別處無住房,需要除險加固的受災戶。三是在極災區、災區內,受損壞的山塘水庫、供水設施、鄉村辦公樓、敬老院、中小學、鄉鎮衛生院等公共設施。對災區外圍受地震影響較重鄉鎮的受災戶,實行個案處理。
(三)關于災區重建工作的類型和扶持政策。重建的類型主要分為以下兩種:一是拆危房建新房(包括自購房)。對房屋倒塌或經鑒定屬危房、不能居住、且無其它住房的,根據群眾意愿,采取本地重建、異地遷建、自行購房三種方式進行重建或遷移安置。二是原房加固維修。對房屋受損較重需除險加固的受災戶,對原房屋進行加固維修。重建的扶持政策為:一是重建房屋的資金補助。分本地重建、異地遷建、自行購房3種方式,根據人口、原房屋結構進行補助。對本地重建的,每人補助1375元;同時,磚混結構房屋拆除的,每自然間每層補助1850元(氣亭和附屬用房不予補助,但必須一同拆除);土木結構(磚木)房屋拆除的,每自然間(2斗為1自然間)每層補助1375元(附屬用房不予補助,但必須一同拆除)。對異地遷建的,遷建到鄉鎮下山脫貧點或經鄉鎮統一規劃選址的15個建房點,在本地重建補助的基礎上,每戶每間再給予補助3000元;遷建到里統一規劃選址的4個防震避險安居小區,在本地重建補助的基礎上,每戶每間再給予補助5000元。對自行購房的,在本地重建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對購買商品房的,每戶(僅限一套)再給予一次性補助4000元,2006年2月4日以前自行購房的不予補助。二是維修房屋的資金補助。對受損較重房屋維修的資金補助,縣里根據各有關鄉鎮的受地震影響程度、人口規模和核查的實際情況,將資金切塊到鄉鎮,由各有關鄉鎮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具體辦法,報縣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實施。三是公共設施修復的資金補助。對損壞的學校、衛生院、供水網管、山塘水庫、鄉村辦公樓等公共設施,按照“立足發展、優化整合”的原則,與規劃修編、校網撤并和千庫保安、村莊整治結合起來,切實優化資源配置,由有關部門向上爭取資金,縣里統籌安排,部門和鄉鎮政府具體負責實施。此外,落實配套政策。凡符合宅基地整理、整村遷移、地質災害隱患點受災戶搬遷、康莊工程建設、子女入學、建房規費減免等政策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予以扶持。
(四)關于災區重建工作的實施步驟。共分三個階段:一是核實災情、制訂政策階段。主要工作包括:進一步核實災情,做好危房、受損房的排查工作,分類分項進行登記造冊,并將核實結果及時上報到縣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人員深入調查研究,全面掌握情況,以便指導災區重建工作。各鄉鎮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切實做好地震災區重建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制定當地的重建工作詳細方案,并報縣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二是組織實施階段。根據重建工作方案,組織群眾按“自力更生為主,政府補助為輔”的原則,全面實施震后重建工作。力爭在臺汛前完成涉及抗臺防汛設施的修復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受損房屋的維修加固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本地建房或購房安置及公共設施的重建修復工作;在2007年2月底前完成異地遷建任務。三是考核驗收階段。考核驗收分階段進行,鄉鎮完成一批重建任務,縣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即組織驗收一批,震區各鄉鎮重建任務基本完成后,再統一組織考核評價。
三、切實抓緊抓好災區重建工作
災區重建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情況復雜、政策性強、時間緊、要求高,既關系到震區乃至全縣的發展大局和社會穩定,又關系到災區群眾的切身利益。加之當前已經進入汛期,臺風暴雨天氣即將來臨,災區安全隱患越來越大。為此,我們務必要從“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保障災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搞好災區重建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強烈的事業心,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凝心聚力,竭盡全力,抓緊抓好災區重建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一要強化領導。縣防震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組要加強對震區鄉鎮重建工作的指導,特別是縣聯片領導對重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共性問題要親自協調、親自督促、親自抓落實。各有關鄉鎮要切實加強對重建工作的領導,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全體干部一起抓。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全力配合,做到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特事特辦,能簡則簡。通過上下聯動,合力攻堅,把災區重建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二要強化責任。要逐級簽訂工作責任書,做到任務明確,職責分明,把受災戶建房和房屋維修工作任務具體落實到村、到戶,確保按時完成重建工作任務。對于防震避險安居小區建設的政策處理工作,由遷入地的鄉鎮黨委、政府負責。希望有關鄉鎮要切實樹立大局觀念,全力以赴地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處理,確保工作順利進行。三要強化考核。建立防震救災工作考核機制,實行工作進度半月報告制度。縣委、縣政府對防震救災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完成工作任務差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突出重點,精心實施。在工作重點上,突出三個方面。一是重建范圍方面,要嚴格按照省、市地震局劃定的范圍,把極災區、災區作為重建扶持的重點。二是把房屋倒塌戶和危房戶作為重建扶持的重點,集中資金、集中精力,抓好受災戶的建房安置;盡快啟動防震避險安置小區建設,讓老百姓創造較好的安居環境。三是把事關群眾生產生活和安全的受損公共設施作為重建扶持的重點。落實重建責任單位,積極籌措資金,盡快做好公共設施恢復重建工作,盡快恢復群眾生產生活秩序。在工作指導上,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針對不同對象,不同情況,按照“重建一批、遷移一批、拆除一批”的思路,倒房戶和危房戶采取本地重建、異地遷建、自行購房三種方式進行安置。明確規定不宜人居的地方不得原地重建,新房建成后或自行購房原房必須全面拆除。在工作結合上,要堅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震后重建既要解決當前受災戶的安居問題,又要考慮長遠的發展,把重建工作與新農村建設、“萬戶避險”和下山脫貧結合起來。在資金籌措上,利用群眾自籌、爭取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持、縣財政補助多種渠道,千方百計籌措災區重建資金。
(三)公開公平,維護穩定。一要注重平衡。平衡是穩定的基礎,不平衡就難穩定。為此,在重建工作中,我們必須要十分注意平衡,決不能厚此薄彼,優親厚友,做到實事求是,一視同仁。鄉鎮與鄉鎮之間的平衡,由縣里把握;村與村之間的平衡,由鄉鎮把握;戶與戶之間的平衡,由村里把握。二是公開公正。對重建對象、補助政策、補助金額等群眾比較敏感的事項必須要經過反復討論研究,陽光透明,決不允許暗箱操作。特別是對補助資金的發放和管理,要及時下達,嚴格程序,嚴格管理。首先要及時下達。縣里要根據各鄉鎮的受地震影響程度、人口規模、受損的實際情況,及時將補助資金額度切塊到鄉鎮。其次,要嚴格程序。各鄉鎮在確定和發放補助資金時,對重建對象、補助金額必須要經村兩委、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并進行張榜公示,群眾無意見后,再根據文件的具體規定,予以發放。第三,要嚴格管理。對救災資金,要設立專戶、封閉運行、嚴格監管。同時,按照“一戶一表、一村一冊、一鄉(鎮)一本”的要求,逐戶逐項登記造冊、建立臺帳,實行項目管理。三要維護穩定。各有關鄉鎮要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切實做好受災群眾的重建過渡期安置工作,妥善安置受災戶生活。要鼓勵受災戶投親靠友,依靠社會和自身力量度過難關。要及時排查、化解矛盾,堅決禁止各種擾亂震區社會秩序和阻礙重建工作的行為,確保不發生群體性事件,切實維護震區社會穩定。要密切關注敏感地區和特殊人群,對個別出于私利屢勸不聽、蓄意破壞穩定局面的人員,要依法懲處,決不姑息。
(四)嚴格要求,講求實效。在災區重建過程中,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力求實效。一要掌握政策。震區鄉鎮黨委、政府要認真組織鄉村干部學習縣委、縣政府《關于切實做好地震災區重建工作的實施意見》,力求學深學透,全面理解和掌握政策,正確指導重建工作。二要科學規劃。原創:實行整體規劃,分期實施,避免重復建設,節約建設用地,實行“一戶一宅”,極災區、災區的新建房屋按6度進行防震設防。受災戶建房安置用地必須符合村鎮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不得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及不宜建房的地方安排建房。規劃要科學、合理,設計要經濟、實用、安全。三要加強管理。要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安全意識,規劃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鄉鎮政府加強對災區重建工作的指導,加強對工程建設質量的監督管理,落實有關質量管理的責任和措施,新建房屋必須達到防震設防的要求。同時,要按照防震設防的要求進行驗收。四要嚴肅紀律。各有關部門和鄉鎮、村要嚴格執行有關制度和紀律,報災核災要實事求是,不得瞞報、虛報、漏報;對項目資金管理,要封閉運作,規范管理,杜絕漏洞,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挪用、移用救災補助資金。否則,將按有關規定和法律,嚴肅處理。
(五)密切協作,形成合力。一是部門合力扶持。民政部門要切實保障受災戶的基本生活;農業、扶貧等部門要實行傾斜政策,加大對災區群眾的生產、生活扶持力度;衛生部門要切實加強震區災后衛生防疫工作,確保災后無大規模疫病發生;經貿、物價部門要加強建材市場監管,穩定建材市場價格,維護建材市場秩序,堅決制止借機哄抬建材價格,損害震區群眾利益的行為。國土、建設、林業等部門,要根據災區重建工作的需要,按照特事特辦的要求,切實優化服務,特別是對集中建房點和防震避險安居小區的建設,要采取邊征地、邊規劃、邊設計、邊報批、邊建設的措施,確保重建工作如期順利完成。二是強化宣傳引導。要針對震區群眾的思想動態,繼續加強正面宣傳,消除消極情緒,克服“等、靠、要”思想。要注重樹立典型,鼓勵震區群眾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生產自救,重建家園。要引導震區群眾統籌安排時間,一手抓房屋重建,一手抓生產發展。三是堅持重心下移。鄉鎮黨委、政府和村兩委要迅速行動,把重建工作的責任、措施落實到村。各基層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切實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領災區群眾抓緊抓好重建工作。
搞好地震災區重建工作,時間緊,要求高,任務十分艱巨。我們必須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強領導,精心實施,認真執行政策,狠抓工作落實,全力抓好災區重建工作,為奪取防震救災工作的全面勝利做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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