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災救濟工作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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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難而進,扎實工作
全力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2005年7月日)
同志們:
這次會議是市政府同意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剛才,市民政局張局長傳達了省城市低保暨農村救災救濟工作會議精神,市委張書記還要作重要講話,我們一定要認真貫徹落實。根據會議安排,下面我就今年上半年全市農村救災救濟工作作簡要回顧,并對如何搞好下半年農村救災救濟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上半年全市農村救災救濟工作回顧
救災救濟工作是民政部門的主要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主線,它關系到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好救災救濟工作能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困難群眾的關心和愛護,是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具體體現。我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局黨委的部署,把救災和安排好災區群眾生活提到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執政為民的高度來認識,堅持“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助與扶持”的救災工作方針,充分發揮指導縣區救災工作的職能作用,實現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領導提出的“要讓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房住”的目標,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
1、認真做好救災工作。我市每年都有低溫、干旱、暴雨、冰雹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發生,為確保在災情發生時能及時、快速傳遞災情,給各級黨委、政府提供決策依據,市、縣區民政部門健全了汛期值班制度、制定了救災緊急預案,堅持24小時值班。今年上半年全市自然災害頻繁發生,特別是6月29日至7月3日,我市發生近十幾年來未有過的強降雨過程,降雨量最多處222.5毫米。這次災情呈現三個特點:一是降雨集中;二是來勢兇猛;三是危害極大。這次強降雨過程使全市89個鄉鎮861個村不同程度受災,受災人口81565戶、384128人次。農作物受災26.39萬畝,其中糧食作物192370畝,經濟作物71435畝,其它120畝。絕收面積8.08萬畝。因災民房倒塌557間,圈舍211間,損壞房屋1615間;死亡1人,死傷大家畜5頭;校舍、衛生院所(室)、水利設施、交通、通訊、電力設施、縣鄉村機關房屋、廠礦企業設施等也不同程度地遭受損壞,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6213.2萬元。秦州區因大雨造成294座雙孢菇大棚倒塌,185座大棚部分墻體倒塌,直接經濟損失306萬元。
災情發生后,全市各級黨委政府都十分關注災區受災情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安排部署救災工作。7月4日,市委副書記張同志、副市長張同志帶領民政、水利等部門的負責同志及時趕赴秦州、麥積、清水、張川等縣區親臨一線實地察看災情,指揮基層抗災救災,關心災民疾苦,深入災民家中問寒問暖。使基層干部和災區群眾深受鼓舞,堅定了抗災救災的信心。“災情就是命令”,災情發生后,我們民政部門都能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隨即啟動救災預案,組織人員及時奔赴災區開展救災工作,真正做到三個第一,即第一個上報災情;第一個趕赴災害現場;第一個將救災物資調運災區。使災區人民深切感受到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心和幫助,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從而堅定信心、振奮精神,積極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恢復生產。由于各級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雖然經歷了大災大難,但災區群眾人心安定,社會穩定,災區生產生活秩序井然。
在做好調查核實和統計上報、妥善安排群眾生產生活的同時,多次派人向省廳匯報災情,積極爭取救災資金,上半年我們共爭取恢復建設救災資金1410萬元,已下撥救災資金1237萬元,基本落實到群眾手中,幫助受災群眾和困難群眾度過難關。
2、狠抓災民建房工作。我市是一個地質災害多發地區,每年都程度不同的發生陰雨暴洪和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使部分群眾的住房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對他們的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給他們的生產生活帶來極大困難。據調查統計,截止目前,全市發生山體滑坡和出現滑坡險情的涉及57個鄉鎮、131個村的3446戶、16637人,民房21597間。全市有129個鄉鎮、996個村、4664戶、21508人因雨倒塌房屋9879間,損壞或造成危房12812間。近年來,市、縣區民政部門都把救災工作的重點放在災民建房工作上,組織人員,集中力量,對全市的重災區和重點山體滑坡地段逐一進行察看,摸清底子,并根據掌握的情況,制定了較為切合實際的災民建房計劃。根據“集中財力、分步實施”和“先倒塌、后損壞、先集中、后分散”的原則,對災區困難群眾進行救濟,幫助其盡快重建家園。并采取村委會幫助、親友鄰里相幫等多種形式對其他群眾進行了妥善安置,保證了災區群眾有房住。我局還組織各受災縣區根據民房受損情況,擬定受災民房恢復建設實施方案,及早制定民房恢復建設計劃,確保民房恢復建設工作順利開展。止目前,共下撥災民建房款206.2萬元、經過努力全市已建成3752間,使大部分重災戶順利搬進了新居。
3、認真做好救災資金的管理使用工作。一是建立定期不定期檢查、對帳制度。市、縣區民政局定期不定期組織人員深入鄉鎮和困難群眾家中調查了解救災資金發放使用情況,做到救災糧、款、物了如指掌。一方面市民政局與縣區民政進行對帳,每季度至少對帳一次,對撥入數、發放數、余額全面掌握,通過對帳,實行正常的監督管理。另一方面縣區民政局與鄉鎮進行對帳,每月至少一次,對當月的發生額,余額進行對帳,通過對帳發現問題,查找原因,及時糾正,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二是建立推廣困難群眾生活定期探視制度。甘谷縣努力探索新時期農村救災救濟工作的新途徑和新方式,建立了農村“三缺戶”生活定期探視制度,縣鄉村組干部通過采取“一看二談三幫”的探視方式將“三缺戶”生活情況直接掌握在手,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取得了明顯效果。結合我市連年受災、群眾家底薄、農村缺糧面大、在較長時期內總會有一部分群眾需要救濟的實際,我們及時推廣甘谷縣做好困難群眾生活工作的經驗。層層建立責任制,大力推行“千村百戶”災民定點定時定人探視幫扶制度,即民政部門根據災情和困難程度實際,確定重點鄉鎮和村,由縣區、民政部門領導和干部每人確定3—5戶災民和特困戶,實行定人定點定時探視,定期了解這部分災民生活方面的困難。通過對這部分災民生活的探視了解和實施救助,不僅使救災救濟工作做到了及時有效,而且還能夠全面掌握本地災民群眾生活的整體情況,另一方面通過對這部分災民的探視了解和掌握本地災民群眾生活的整體情況,為全面實施救濟提供科學依據。市民政局機關65名干部職工與甘谷縣武家河鄉黑峽溝村、王家窯村的126戶村民結成幫扶對子,堅持每三個月探視一次,今年已兩次組織干部職工深入幫扶村為黑峽溝村治河修路爭地工程投資3萬元。為王家窯村50戶特困戶每戶捐助了200元的春耕生產啟動金、1袋化肥、1套棉衣和1套科技資料,同時還組織市復退軍人精神病療養院的醫護人員現場為120名村民免費治病、免費送藥價值達3000多元。截止目前,全市共確定2717名干部(其中縣級干部209人,科級干部9301人,民政系統干部151人)聯系了2095村的9301戶41527人。困難群眾生活定期探視制度的建立和推廣,使我市“三缺戶”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重大疾病患者基本得到政府救助,確保了農村社會穩定。三是實行《救災款物發放證》制度。為使救災款物確保發到重災區、重災戶和三無戶(無錢、無糧、無自救能力的戶)手中。秦安縣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救助到戶的原則。率先實行《救災款物發放證》制度,按規定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將救災款物發放到戶。將救助證作為政府在特定的救助時段內,對需要救助的災民實施生活救助時,向救助對象發放款物的憑證。凡符合政府救濟的農村居民,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村委會初審,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評議小組評議,并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接受資金物資數量,救助對象,救濟標準、數量和時段等。經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鄉(鎮)政府核準。同時,鄉(鎮)政府報送縣區民政部門備案。申請救助的災民困難戶經批準后,憑戶主身份證到鄉(鎮)經辦機構領取災民救助證。
鄉鎮政府在發放災民救助證的同時,建立災民救助臺賬,作為救助證發放的憑據。災民救助證及臺賬的主要內容包括:災民救助證編號、戶主姓名、身份證號、受災情況、需救濟情況和救助記錄、領取人和經辦人簽章等。救濟名單和數量確定后,救災款物必須全額按照確定的名單和數量發放到被救助災民和貧困群眾手中,并在《救災款物發放證》上認真進行登記,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用救災救濟款扣減被救助災民和貧困群眾所欠的稅、費、欠款、借款等。災民救助證按荒情救濟(春荒、冬令、新災)時段發放,階段性使用。止目前,全市共發放《災民救助證》12萬多本,這一制度的實行受到了困難群眾的擁護和贊譽。
4、積極開展社會救濟工作。對五保戶、特困戶等弱勢群體開展救濟是民政的重要工作之一。一是以做好春荒群眾生活安排為主線,妥善安排好全市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據統計,元至接新期間,全市有20.34萬戶,99.94萬人因災缺糧,共缺糧7895.72萬公斤,其中“三無戶”有8.54萬戶、30.38萬人,缺糧1814萬公斤。他們是農村最困難的群體,確保他們的生活不出問題,就是既保證了救濟重點,又使有限的救濟資金集中用在了“刀刃”上。上半年我們適時下撥春荒口糧款700萬元,使全市農村困難群眾普遍得到了救濟。有效地幫助災區群眾渡過災荒,保證了部分特困群眾的生活不出問題。二是做好五保供養工作。為進一步抓實、抓好五保供養工作,上半年開展了農村五保戶調查工作,核準了五保戶供養人員及應納入供養人員的基本情況,全市共有五保戶6535戶、6594人,已保5678戶、5988人,未保867戶、966人,年需支出五保供養金419.8萬元。我們集中人、財、物力,建設了一批規模適當、設施完備的新型農村敬老院。到目前為止,全市共興辦敬老院66所,并配備了一些責任心強、管理服務水平高的工作人員,為五保老人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真正做到了讓農村五保老人在敬老院中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生有所養、死有所葬。維護了五保對象的根本利益,使他們真正體會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社會大家庭的溫暖。三是切實做好春節期間困難群眾的走訪慰問工作。我們十分重視困難群眾的年關生活,每年在春節期間對困難群眾進行走訪慰問,特別是對特困戶、五保戶、重災戶進行了走訪、慰問,使困難人群能和全市人民一道過上一個安樂、祥和的春節。四是做好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根據《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上半年對流浪乞討人員實施救助1107人,共支出遣送和救助經費21.5萬元。救濟工作的開展有效地解決了全市困難群眾和流浪乞討人員的生活問題,確保了他們有房住、有衣穿、有飯吃,杜絕了非正常情況發生,維護了社會的穩定。
雖然救災救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新時期救災救濟工作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少數地方政府領導對救災救濟工作的重大意義認識不足,政府救災責任落實不好,過分強調財政困難,救災資金列而少支、甚至列而不支的現象依然存在;有的縣區對市上下撥的救災資金下撥不及時,不能很好地滿足救災應急工作和受災群眾的基本需求,影響了救災救濟工作的時效;有的縣區對中央和省上救災資金管理使用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不力,沒有建立救災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制度,擠占、挪用救災資金等問題時有發生;有的縣區救災救濟工作底數不清,工作不夠扎實細致,報災不實,各部門之間、上下級之間銜接配合不力,救災救濟工作手段落后,工作經費缺乏。這些問題,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關注,并切實加以研究解決。
二、今后一個時期要突出抓好的主要工作
(一)強化救災資金管理,提高救助水平。對救災資金管理工作,局黨委始終高度重視,逢會必講,一再重申。這次會議我們不僅仍然要強調這一問題,而且要深入研究討論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救災資金管理使用的具體措施。總的看,這幾年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工作經過各級黨委政府的不懈努力,已有很大好轉。但是,也應清醒地看到,仍有少數地方黨政領導和民政部門的負責同志置中央和省上的政策規定于不顧,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致使救災資金管理工作中的違紀違規問題時有發生。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問題是在中央和省委三令五申要求抵制腐敗、加強監管、認真查處和糾正救災資金違紀違規問題的大背景下存在的。當前,我們正在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民政部門高度關注。救災資金是災民的“救命錢”,管好用好救災資金,直接關系到黨和政府的形象。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一定要高度警惕,嚴格按規定辦事。為了切實加強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工作,從源頭上防止和糾正救災款違紀違規問題,省民政廳印發了《關于加強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見》,提出了加強和改進的要求,請各縣區務必認真貫徹落實:一是要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甘政辦發〔2001〕58號文件,在全市普遍建立救災資金專戶管理、封閔運行制度,將救災資金的使用嚴格確定在解決災民的衣、食、住、醫等困難以及緊急搶救、轉移安置災民和災民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范圍之內,決不允許將救災資金用于平衡預算或挪作他用。二是要認真落實各級政府救災工作責任,及時列支救災資金,并在省、市救災資金下撥到位之前,優先安排本級救災資金。三是要進一步規范救災資金的申請程序,堅決糾正核災不實、報災不準、摻加水分等現象。四是要嚴格救災資金發放時效。各地春荒、冬令災民生活救濟資金必須在30日內下達到鄉鎮級,鄉鎮級財政和民政助理必須在15日以內落實到災民手中。五是要繼續實行災民建房的淘汰制。凡被市上列入正常災民建房的縣區,一經發現有救災資金違紀違規問題,一律取消災民建房項目,并至少在三年內不再考慮。六是要加大處罰力度,凡擠占、挪用、截留救災資金的縣區,一經查出,市上要在下次撥款時,從下撥縣區的救災資金中扣減大于違紀資金數額的救災款。七是要推行對救災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跟蹤問效和定期審計制度。進一步加強與財政、審計、紀檢監察部門的配合和協作,定期不定期開展對救災資金的審計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八是要對救災資金實行核銷制度。省、市救災資金由市上下撥到縣區的15天、鄉鎮的30天后,各縣區要分別將救災資金的出庫單、撥付資金文件等材料上報市民政局。對逾期不報的按救災資金尚未下撥對待。九是要建立救災資金到位情況的通報制度。根據民政部要求,春荒和冬令救濟資金由市上下撥15天后開始,每隔7天向社會公布一次資金到位情況,直至全部發放到戶。十是要對救災資金違紀違規實行一票否決制。在執行民政系統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凡查出在救災資金管理使用中有違紀違規問題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制,當年不能評定為先進。十一是要加強對救災捐贈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各縣區要嚴格按照上述要求,切實做好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工作,努力提高救災救濟工作水平。
(二)落實民政部“三個規程”,規范救助行為。民政部今年制定下發的《應急救助工作規程》、《春荒冬令災民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災區恢復重建工作規程》是民政部對救災救濟工作歷史經驗的總結和深化救災體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適應新形勢要求,進一步規范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推進救災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設的重要舉措,今年4月,已將上述“三個規程”轉發各縣區。各縣區民政部門要切實把貫徹執行“三個規程”作為全面加強救災救濟工作,提升救災救濟工作整體水平的核心內容來抓,認真組織學習,全面理解和把握規程的基本原則和具體要求。在災害應急工作中,要注意根據災情及時啟動相應的救災應急預案,及時轉移安置災民,在災后24小時內將各項災民救助措施落實到位,切實提高對突發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在災民生活救助工作中,要注意在堅持以往災民救助“四聯單”的基礎上,認真執行《災民救助卡》制度,并建立《災民救助花名冊》、《災民救助人口臺帳》,按時逐級上報備案,實現災民救助工作規范化管理。要進一步加強對重點災區災民生活救助的監控工作,明確監督的措施、工作步驟和獎懲辦法,全面落實春荒、冬令災民救助資金基層公示制度。在災后恢復重建工作中,要注意規范恢復重建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我市災民建房措施,特別要明確各級政府恢復重建工作的責任,健全恢復重建項目管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要全面落實恢復重建備案制度,實行項目管理和項目責任終身制,做到恢復重建項目逐級備案,災民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管理到村到戶。
(三)建立救災應急機制,提高救助時效。國家實行救災工作分級管理體制,是救災工作改革的重要舉措。根據救災分級管理體制,地方各級政府都有救災責任,救災事權主要在地方。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市救災工作分級管理體制已基本建立起來,大部分縣區貫徹落實了市政府的要求,不同程度地列支了救災款,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框架已基本建立,改變了以往大災小災一律靠上級撥款的局面。但也有少數縣區,存在著單純依賴上級的“等、靠、要”思想,一味強調客觀原因,至今沒有按要求列支救災款,列而少支的現象比較普遍。各級黨委、政府都高度重視救災工作,十分關心災民生活,各縣區政府要加強領導,加大地方投入,全力做好救災救濟工作。我們一定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發,明確各級政府的救災責任,落實地方列支的救災資金。一是要認真落實災害管理分級負責制。按照省政府《甘肅省農村自然災害應急救災預案》的規定要求:特大災、大災由國家和省上視情給予補助,一般災和小災基本上要由市、縣承擔起救災責任。民政部門的同志要積極向黨委、政府匯報,求得領導重視,主動與有關部門加強協調爭取支持和幫助,力爭列支數量逐年有所增加,逐步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二是要把救災裝備的改善和提高現代救災管理水平作為提高救災救濟工作整體水平的關鍵環節來抓,及時為救災工作配備必要的微機、攝像、通訊等裝備,全面提高災情信息管理和救災應急水平。同時要做好現有救災帳篷的回收、儲存、保管工作。三是要把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納入各縣區民政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規范經常性社會捐助站點工作,在有條件的城市社區建立“慈善超市”,營造人人關心災民和特困群眾的社會氛圍,推動社會捐助事業深入、健康、持續發展。
三、做好當前農村救災救濟工作的幾點要求
今年上半年,全市大部分地方旱情嚴重,局部地區還發生了嚴重的雪災、沙塵暴、低溫冷凍、洪水和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特別是4月以來,全市降水增多,冰雹、暴洪、滑坡、泥石流災害頻繁。從氣候趨勢預測和災情會商結果看,我市部分地區氣候仍比較反常,部分流域發生洪澇災害的可能性較大,救災救濟工作的形勢不容樂觀。對此,各級政府和民政部門必須增強憂患意識,保持清醒頭腦,決不能麻痹大意。要牢固樹立防大汛、救大災的思想準備,把各項工作做得更充分一些、更扎實一些,牢牢把握防汛救災的主動權,切實做好各項救災措施的落實。
首先,要切實加強對救災工作的領導。各地要把救災工作作為當前的大事來抓,層層落實救災工作責任制,切實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要切實做好救災人員、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工作,一旦災情發生,要立即投入救災工作。特別要對災害易發地區進行認真排查和及時處理,并建立災害預警和鄉村干部值班制度,確保汛期群眾安全和信息暢通。有險情征兆時,要提前做好群眾轉移安置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其次,要嚴格災情報告制度。要認真執行災情報告的一系列具體規定,進一步加強災情信息管理工作。重大災情發生后,各地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將初步情況報市局,災情穩定之前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對于死亡、失蹤10人以上或其他嚴重損失的重大災害,要同時上報省民政廳。各地在報送災情的同時,必須報告各級政府的救災投入和災民生活安排情況。要加強災情的核查上報工作,確保災情準確客觀,實事求是,防止夸大,也要防止漏報、遲報。對不及時報災或瞞報、虛報災情的人員和事件要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災情管理工作的嚴肅性。
第三,確保災后緊急救助措施的落實。各級民政部門要普遍建立縣、鄉(鎮)兩級救災應急預案,按照預案要求認真落實救災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并根據本地災害特點和救災實際,加強救災儲備設施建設,儲存必要的救災物資,確保災害發生后各類救災物資調運渠道暢通,方便迅捷。并調整本地救災儲備物資的布局,商財政等有關部門采購必要的救災物資,以確保救災應急需要。縣級民政部門要在災后發生的第一時間內趕赴災區,在災害發生24小時內將方便食品、衣被、凈水、藥品、帳篷等物資發放到需緊急轉移安置的災民手中,保證災民有臨時住所,有7-10天的口糧,有換洗衣服和臥具,有干凈的飲用水。
第四,妥善安排好災民生活。各地要把災民生活安排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村戶,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掌握災情損失,摸清重災戶、缺糧戶底數,認真扎實地做好災民救助工作。要把災民救助工作貫穿于村務公開之中,嚴格實行“災民申請、村委會公示、鄉鎮審核、縣級民政部門批準”工作程序,全面落實《災民救助花名冊》和《災民救助卡》制度。要繼續推行我市以往行之有效的救助形式,積極開展對災民的探視救助活動,落實各項救災工作措施,有效保障災民基本生活。
同志們,當前救災工作正處于一個開拓創新、不斷完善發展的關鍵時期,救災工作既面臨嚴峻的困難挑戰,也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各級民政部門要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意識,模范踐行黨的宗旨,密切聯系群眾,傾聽群眾呼聲、關心群眾疾苦,滿腔熱忱為災民群眾解難事、辦實事、做好事,圓滿完成各項救災救濟工作任務,為全市經濟和社會全面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