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征文”四
時間:2022-10-22 0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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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法治理念保障社會健康發展
——從一樁小案審理19年無結果談起
近日,讀了《臨高法院一樁小案審了19年無結果》[1]一文,感慨良多。一樁民間宅基地糾紛小案審理19年無結果,折射出執法人員法治理念的缺失,令人深思。
審案經過:1987年6月13日,原告向臨高縣法院新盈法庭起訴一起宅基地侵權糾紛案。同年9月11日,新盈法庭受理,對該案沒作處理。1990年,新盈法庭通知原告,要求重新起訴。同年5月21日,原告再次遞交訴狀,法庭又一次立案,但仍沒有審理。1991年6月11日,臨高縣法院民庭庭長鐘某擔任審判長,會同其他人員開庭審理此案,未有結果。2003年,原告方向臨高縣法院反映此事,法院院長李某接待了當事人,指示已是審委會專職委員的鐘某負責處理此案。到2006年上半年,案件還沒有結果。
這件事情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是一起典型的嚴重失職瀆職事件。
事件的形成,反映出少數辦案人員對群眾的感情是淡薄的;依法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的態度是消極的;對法律的執行是隨意的;對工作中的違法行為是漠視的;機關內部的監督制約是乏力的。
從事件涉及的人員看,臨高縣法院院長、民庭庭長、新盈法庭的工作人員和參與審理案件的其他成員,都應該是受過先進政治思想教育的,如:黨的宗旨教育、“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等。他們也都是知法者和懂法者。然而,他們不但背離了黨的宗旨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而且還做出了違反法律規定的事情。僅就事件的表面上看,他們的行為也屬于故意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的瀆職行為。這表明,他們對法治理念嚴重缺乏。
擴大點范圍看,多年來,社會上屢屢出現的那些腐敗分子,其中,有的是國家的高級干部。他們都受過先進的政治思想教育,都懂得黨紀國法。可是,他們卻故意背離黨的宗旨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等先進思想的要求,去做違紀、違法、犯罪的事情,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損害。可見,強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全社會的需要。
在開展先進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人們樹立高尚道德觀念的同時,必須強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兩者同時并用才能相得益彰,整個社會才能健康發展。當前,應突出強調違法必糾。靠依法嚴肅查處違法者,去制止違法行為,校正違法者扭曲的心靈;去警示他人依法辦事,保持正常的社會秩序;去平衡遵紀守法者的心態,堅定遵紀守法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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